1、国土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县黑恶势力,保障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经研究决定,迅速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提高,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具体实施案如下: 成立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由副局长任副组长,国土资源系统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扫黑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摸排情况,并组织开展宣传活
2、动等工作。 二、实施步骤 2018年4月起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展开宣传发动,自查摸排土地违法案件、信访举报情况,一旦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立即确定工作方案和责任人,将涉黑涉恶问题解决在萌芽。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对常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集中攻坚,对已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宣传。一是要各业务股室、中心、大队为单位,主动组织学习并传达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工作文件精神;二是要主动深入乡、村,向村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平台媒体宣传。局办公室、扫黑办要编辑制作宣传专刊等宣传材料,办公室要在局内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以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效果。 3、新媒体宣传。局党办要督促党员、干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参与扫黑除恶宣传。扫黑办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县土地征迁、矿山开采、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各项工作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
4、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路径。局机关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电话2486044,由扫黑办负责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每天收集举报信息,并报关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对象。各业务股室、中心、大队要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联合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国土资源的信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 1、聚焦国土资源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
5、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下五种黑恶势力:一是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二是农村宅基地分配过程中,“村霸”、“乡霸”等强占、多占土地等黑恶势力行为;三是地质灾害项目治理过程中,运用黑恶势力强揽工程或滋事闹事阻碍工程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四是征地拆迁过程中,雇佣黑恶势力激发征地冲突,或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利益,或是恶意挑唆村民阻碍征迁等黑恶势力行为;五是矿山开采过程中,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滥开滥采等黑恶势力行为。 2、严格把控村“两委”换届选举时的信访举报问题,树立正确选人
6、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坚决阻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局信访办、监察大队、扫黑办要会同各乡镇(街道)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坚决把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四)全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有关股、室、所、队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
7、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现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局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的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不、得到人民认可。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地征迁、矿山开采、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方面的国土资源项目、业务等工作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涉及国土资源相关业务及项目的
8、,应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国土资源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大涉黑涉恶问题信息公开力度。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国土资源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结合反腐“拍蝇”,深挖黑“保护伞” 1、加大监督力度。局纪检监察室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地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局纪检监察室和综治办、扫黑办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同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
9、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局纪检监察室。扫黑办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局纪检监察室要坚持惩前毖后,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目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国土资源局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大队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一级
10、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局纪检监察室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大队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国土资源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纪检监察室、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