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教学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为督促、指导全县中小学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评估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激励、导向作用,督促、指导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校管理,实施素质教育,不断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夯实教育基础,提升基层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水平,有效促进我县教育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督导评估内容 本方案的督导考核内容共分为领导班子、教
2、师队伍、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质量五大部分,每部分又分几个方面的工作,三级细化为若干项具体指标。其中以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质量为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7分) 主要考察班子建设、班子成员的工作实绩以及班子带领下的治校方略、管理措施等内容。 2、教师队伍建设情况(8分) 主要考察学校在师资配置、教师师德素养、业务能力培养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工作情况。 3、学校管理情况(15分) 主要考察学校安全、课程、学籍、财务后勤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 4、教育工作(30分) 内容包括。教学常规管理、校本教研工作、德育工作、图书仪器管理及使用情况、远程教育资源利用情况
3、、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课程开展情况、学生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5、教学质量(40分) 考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考试成绩、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三、督导评估程序 (一)自评 各校要建立以校长牵头的自评组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要求,统一指挥,协调自评工作;要建立自评制度,把自评与管理融为一体,使自评与学校管理有机结合,用督导评估指标指导学校管理,做到以评促管,以评促改;学校自评要充分体现全员性原则,全方位原则和全过程原则,要与学校对教职工和部门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与学校阶段工作总结结合起来,要通过自评,对学校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 (二)复评 学年末,县教育局、督导
4、室组织评估组深入各学校,按照方案对学校的全面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和考核校长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根据督导评估的结果,对考核成绩优秀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1)全县所有联校(包括县直小学),在评估考核中名列前6名者(县直小学名列前2名者)受奖。一等奖3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0元。 (2)全县初中学校(包括县直初中),在评估考核中名列前8名者(县直初中名列前2名)受奖。一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 (3)高中学校按照评估结果给予奖励。 2、教学单项
5、奖励依据XX县区教育局教学质量目标考核方案的相关文件执行。不重复受奖。 (二)惩罚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1)师生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2)办学行为不规范,造成重大影响的; (3)有乱收费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4)各类考试中,学校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2、凡被否决的学校当年内不评优、不评模。 3、凡在督导评估中位居后三名、教学成绩严重下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县教育局要对其校长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的督导评估工作,在平时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对照评估细则的要求,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学年末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接受督导评估。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