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全面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接待原则 在公务接待中,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十项规定,遵循实事求是、精打细算、杜绝浪费,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进行。 二、接待范围 局办公室为机关接待工作的职能科室。接待范围包括。 1、上级业务部门来滕检查指导工作; 2、局领导邀请或外地来访业务单位的客人; 3、以局名义召开的会议; 4、来局检查工作的各类检查组需要安排接待的; 5、镇街和兄弟单位领导来局办理业务工作需要安排的;
2、6、局领导交办的需要接待的任务。 办公室接待范围之外的公务接待活动,实行对口接待。需要时办公室可参与、协助接待。 三、接待程序和标准 (一)审批程序 各科室因公务在接待范围需要接待的,由业务科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分管局长审批后,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施接待。 (二)会议室安排 提前预定会议室,根据需要准备会标、台签、茶水、会议材料,音响、投影设备、拍照等,检查空调、座椅等。所有接待会议室一律不摆花,不上水果、烟等。 (三)就餐住宿 严格就餐管理,本市范围内部门之间的接待、迎检一般不安排就餐,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安排在政府公务接待定点接待场所,工作日中午不上酒水,且严格控制
3、陪餐人数和标准;部门之间不准借拜年、联谊等名义相互宴请,赠送礼品、纪念品;不准以领导上任接风或欢送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 接待上级领导和外地业务部门来宾,需要安排就餐、住宿的,一律安排在政府定点接待场所,不准使用名烟、名酒和高档菜肴,要尽量突出地方特色,尽量减少陪餐人数,并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的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规模接待。需要安排住宿的,厅级以上领导可以安排单间或套间,县(处)级领导同志安排单间或双人标准间,其他人员一律安排标准间。房间原则上不配备香烟、水果等物品,在滕期间不准组织一切高档娱乐消费、健身和旅游活动。 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不向客人赠送礼品,特殊情况确需赠送的,以地方土特产为主。 四、加班就餐 因工作加班需要就餐的,科室主要负责人提前申请,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办公室根据人数拟定就餐方案,原则上安排在政务中心餐厅就餐,特殊情况需要经批准后可外出就餐,加班餐标准20元/人,超出部分由经办人自付,加班餐一律不安排烟酒。 五、车辆使用管理 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办公室统一派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杜绝跑冒滴漏;减少公务活动用车,集体活动一律集体乘车,不搞一人一车。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系统各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