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工商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XX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诚信杭锦”建设的现实需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深入实施,把诚信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大磁场、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作为弘扬传统美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使诚信成为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生活习惯和价值取向,营造诚信建设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新型杭锦”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广泛开展“诚信杭锦”宣传教育,普及
2、与诚信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诚信知识。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守法守规、诚实守信的意识,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全旗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整体推开奠定思想基础,积累成功经验。 三、诚信单位试点具体标准 1、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行政、依规办事。 3、政务公开透明,没有虚报浮夸、急功近利、欺上瞒下行为。 4、工作优质高效,服务文明便捷。 5、干部职工执行力强,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6、信守承诺,言出必行,取信于民,没有因失信引发的
3、群众上访和“民告官”败诉记录。 7、干部职工诚信比例达95%以上。 8、无群众投诉、举报。 9、自愿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把诚信建设工作作为转变工作方式的重要抓手,以诚信树形象,旗局党组决定成立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高永忠 副组长:马爱平乌尼巴图党利生梁剑钧成员:各股室所 联络员:武玉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对各股室诚信体系建设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办公室主任由张凤仙兼任。各股室所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完善机制,强化统筹。一是定期听取各股所落实任务的情
4、况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股 室要指定一名专职人员为联络员。三是建立诚信建设信息专报制度,各股所每月20日前向办公室反馈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有具体完成时限的工作随时根据完成情况上报。 (三)落实整改,增强实效。各股室所要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自身查摆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积极探索诚信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积累试点经验,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使诚信建设工作融入我局的日常工作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工商系统社会诚信度明显提升,为全旗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好典型
5、示范作用。 五、实施步骤 XX县区工商局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20日6月8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完成挂牌,启动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9日11月10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工作任务,逐项落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工作, 并根据工作进度定期汇报情况。重点完成好以下任务。 1、开展一次“做诚信杭锦人”教育培训活动(6月30日前完成)。 2、组织开展一次“讲诚信、知荣辱”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或其它形式的文艺宣传活动(8月20日前完成)。 3、与全局干部职工签定一份社会诚信保证书(6
6、月20日前完成)。 4、通过电视新闻媒体或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社会诚信公开承诺(6月20日前完成)。 5、通过采集干部职工的现实行为表现,建立干部职工的诚信档案(8月20日前完成)。 6、面向社会开展一次社会诚信群众满意度调查(9月20日前完成)。 7、开展一次集中自查活动,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整改一批不诚信行为(8月20日前完成)。 8、开展一次文明诚信评比活动,树立一批诚信典型(10月1日前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12月5日)。办公室对各股室所的诚信体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未落实和未得到整治的问题,督促限期落实措施,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 第二篇:诚信体系建设试点
7、工作方案XX市、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工业与信息化部,召开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试点工作,现将XX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XX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召开的工程建设领域项
8、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治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于3月25日召开相关部门试点工作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试点工作。 一、工作目标 3月至6月为试点工作时间。要求到2010年6月底前,制定和发布适用于XX省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依托XX省人民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或相对集中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重点做好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总结试点单位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全面推广实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
9、体系建设提供实践依据。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试点单位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和各级政府网站,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共享,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浪费。 (二)统一规范,突出重点,务求服务实效。试点单位按照统一的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和基本指导目录要求,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公开信息,提供信息公开共享服务。 (三)点面结合,分级实施,注重总结经验。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选择不同发展水平的市县区和部门,开展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部门的试点实施工作,积极探索适用于不同地区特点的成功做法和建设经验
10、,为整体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工作奠定基础。 三、试点工作机构和试点单位 (一)工作机构 按照中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为更好地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建立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省试点工作。研究讨论我省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和统一项目信息公开共享整合服务平台;上报试点工作信息;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为全面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打好基础。工作机构组成如下: 组长:杨朝宁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省专项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司良涛省工信厅总工程师
11、刘也安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省专项治理办公室综合组组长 常保平省发改委重大项目处处长 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具体承办人员。 (二)试点单位 1、省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 2、市县(区):XX市、XX市,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 3、市县(区)部门。上述参与试点的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建设、交通、水利和国土资源等部门。 四、试点工作任务 (一)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和工程建设信用信息基本指导
12、目录(试行)的要求,结合陕西实际,制定和公布XX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责任主体,规范有序地推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实施。 (二)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的要求,依托省、市、县(区)各级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实现页面展现、信息导航、访问权限等发布、管理及服务功能,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为全省各市区、各部门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做好信息公开和共享服务。 (三)构建统一项目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和各级政府部门“工程建设领域
13、 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统筹规划、统一规范、分级实施、联合共建,建设由省市县信息公开共享服务平台组成的全省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共享整合服务平台框架,实现各级部门公开信息的整合发布。实现试点部门和市、县(区)参与试点的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的链接,初步构建起全省范围内项目公开信息整合发布的服务体系 第三篇:2016农产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6农产品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诚信意识,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
14、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分级管理模式,力争将60%以上的“三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
15、资经营单位的整体诚信水平。 1.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合作社)分批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范围,使参与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合作社)达到100家以上; 2.a、b级企业(合作社)达到80%以上;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6%以上; 4.禁用农药、兽(渔)药和有毒有害物质在食用农产品上不得检出; 5.诚信档案完整规范。 三、工作内容 (一)完成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对入选的农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样式详见附件1)。信用信息包括: 1、基础信息。是指企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 2、资信
16、信息。包括。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资格审批、资格核准、审核、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年检、年审情况,对企业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等信息。 3、良好信息。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或者产品被列入国家和省市免检范围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等信息。 4、警示信息。包括。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未通过法定的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等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记录的记入警示信息。 (二)开展质量信用评级。按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表(详见附表2)中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内容要求,组织对农产品企业(合
17、作社)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对参与企业(合作社)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按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每个企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总分为100分,按分值对应从高到低评出a、b、c、d四个质量安全信用等级:每个方面每个小项都有对应分值。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为a级,80至89分为b级,60至79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a级为诚信,进行简化监督,每年2次;b级为守信,进行常规监督,每年4至6次;c级为基本守信,进行强化监督,每年6至10次;d级为失信,进行相关处罚,不合格农产品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对获得a级的企业,在政策扶持上给予优先考虑、优先评级,连续2年评定为a级企业的授
18、予“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标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确定为c、d类诚信等级的企业(合作社)提出警示,由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帮扶整改。对已取得a、b级诚信的企业(合作社)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诚信称号,并在农网上公示,本年度内不得参与诚信等级评比。 (三)开展失信惩戒。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d级的企业,按照市2016年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采取“黑名单”制度,在“诚信网”上予以登记,终身不得涉足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业。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终身不得参加系统信用评级。 四、任务分工 1、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的
19、建立,信用信息的收录以及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 2、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诚信档案。 3、市农委农业执法支队负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 五、工作程序 (一)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在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根据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量化评分的基本内容,对企业(合作社)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硬件设施等进行初步自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所在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同)申请,提出申报相应的级别。 (二)监管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县(区)
20、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农产品企业(合作社)申请后,安排监管人员对企业(合作社)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掌握企业(合作社)的现状,指导企业(合作社)加强软、硬件建设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技术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组织技术评审小组深入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按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审(要求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并向企业(合作社)反馈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改意见。完成现场考核评审工作后,在5日内写出技术评审报告,报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四)
21、等级认定和公示。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接到技术评审小组的报告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定,将审定的a、b级企业(合作社)报市农委。市农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区)评定的a、b级企业(合作社)进行核查,对确定为a、b级企业(合作社)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委下发认定文件,认定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六、工作步骤 1、部署准备阶段(2016年4月) 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2016年5月-2016年11月) (1)诚信档案建立。各县(区)参照
22、附件1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样式,确定5-10个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量化评分标准,理顺工作程序,完善档案管理,总结试点经验。 (2)信用信息录入。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收集和录入各监管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 (3)信用等级运用。逐步建立农产品和农资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法诚信单位要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要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实行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23、4)诚信档案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为永久性保管档案,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档案的动态管理,确保信用信息真实有效。 3、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2月)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征集、信用运用等工作,推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列为2016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区)农业部门要
24、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的考核评审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强化监管管理,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治劣与扶优、监管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企业(合作社)进行风险分析和诚信等级评定,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
25、三)加大检查指导。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大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力度,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确保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效果。 (四)加强舆论宣传。委属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在行业内逐步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 第四篇:农资诚信经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农资诚信经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农资经营门店的诚信经营,保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
26、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源头治理、整顿市场秩序和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明方向、强队伍、抓自律、建机制、优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资监管机制,培育和发展现代流通经营体制,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效、诚信经营的农资市场环境,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和谐农业产业化建设。 二、建设范围 本县范围内生产经营种子、农药、肥料、蚕种等内容的企业或单位。 三、建设目标 通过12年的建设,对全县所有无证照小农资店全部依法取缔;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小农资店基
27、本关停;具备基础条件的小农资店进一步规范发展。使全县的农资质量明显提高,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全面推进,“放心农资”经营门店基本覆盖乡镇和主要行政村,初步建立以县级农资龙头企业为主体、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为纽带、村级连锁经营门店为终端的农资连锁经营体制。 四、建设内容 1.规范生产经营主体。 从清理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入手,结合年检,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强化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出行为的日常监管,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从源头上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2.引导行业诚信自律。 由县农资公司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积极培育农资行业协会或农民专业合
28、作社,联合县级农资龙头企业签订行业自律协议,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坚决杜绝制假售假及低价竞争等行为。提倡和引导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督促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销台账,实现可追溯管理制度。并各自负责门店商品质量问题的纠纷及相关责任。 3.启动农资信用评价。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和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建立农资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信誉好的农资经营单位建议工商部门在证照年审、登记续展等方面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重点监控。 4.推进乡镇及村级门
29、店建设。 对县内现有的连锁经营的各零售门店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标识。同时进一步完善门店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营业场所整洁规范,货柜其全,产品分类陈列、价格明示,进销货台账齐全和诚信制度健全,能够很好的开展为农服务。 5.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农业局牵头,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内农资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6.开展农资质量例行检测。 根据区、市农业部门要求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验,及时公布抽验结果,完善农资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同时加强对农资产品包装、标识的检查,重点查处无标签、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标注内容与产品不
30、符等行为。 五、建立强有力的措施,保证体系建设行之有效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 开展“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是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层级监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农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2.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的舆论宣传。通过开展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增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成为推广农资新产品、农业新技术,促进农民增收的服务者和好帮手。
31、 3.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 要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集中执法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揭露和投诉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中的失信行为。 4.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农资经销人员素质。 组织全县的农资经营单位、农资合作社和农资店经营业主进行培训。重点宣讲农资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商业职业道德、服务规范、3 农资知识、农作物种植技术,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诚信是经营之本”和守法、敬业、服务观念,使他们明白守法、诚信经营的必要性和违法背信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通过以上有效的建设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县农资经营的诚信意识,向农民提供优质的农资产品
32、,为我县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打下基础。 第五篇:“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创新经营机制强化行业自律 *县“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提高农资企业诚信经营,保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转发XX县区开展连锁经营全面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发2006200号)及县六部门关于印发XX县区小农资店质量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0881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
33、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源头治理、整顿市场秩序和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明方向、强队伍、抓自律、建机制、优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培育和发展现代流通经营体制,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效、诚信经营的农资市场环境,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和谐长兴建设。 二、建设范围 本县范围内生产经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内容的企业或单位。 三、建设目标 通过23年的建设,对全县所有无证照小农资店全部依法取缔;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小农资店基本关停转;具备基础条件的1 小农资店进一步规范发展。使全县的农资质量明显提高,农资连锁
34、经营模式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门店基本覆盖乡镇和主要行政村,初步建立以县级农资龙头企业为主体、乡镇连锁农资配送中心为纽带、村级连锁经营门店为终端的农资连锁经营体制。 四、建设内容 一是规范生产经营主体。从清理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入手,结合企业年检,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强化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出行为的日常监管,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从源头上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推行农资经营紧密连锁机制,要求全县各乡镇、村农资经营企业与我县的六大农资龙头企业建立连锁经营模式,逐步规范经营主体资格。由连锁经营的举办主体统一办理企业营业执照,下属门
35、店及乡镇配送中心实行挂靠。 二是引导行业诚信自律。由县供销社牵头,积极培育农资行业协会或自律性组织,联合县级农资龙头企业签订行业自律协议,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坚决杜绝制假售假及低价竞争等行为。提倡和引导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督促下属连锁经营门店建立经销台账,实现可追溯管理。并负责门店商品质量问题的纠正及相关责任。 三是启动农资信用评价。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和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建立农资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信誉好的企业在证照年审、登记续展等方面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企
36、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重点监控。 四是推进终端门店建设。对连锁经营的各零售门店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标识。同时进一步完善门店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营业场所整洁规范,货柜其全,产品分类陈列、价格明示,进销货台账齐全和诚信制度健全,能够很好的开展为农服务。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农业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内农资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是开展农资质量例行检测。根据省、市农业部门要求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验,及时公布抽验结果,完善农资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同时加强对农资产品包装、标
37、识的检查,重点查处无标签、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标注内容与产品不符等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开展“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是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层级监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农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的舆论宣传。通过开展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增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使农资生产经营单
38、位成为推广农资新产品、农业新技术,促进农民增收的服务者和好帮手。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要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集中执法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揭露和投诉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中的失信行为。 四是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组织农资连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和农资店经营业主进行培训。重点宣讲商业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商品知识、管理知识、经营策略、规章制度,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诚信是经营之本”和守法、敬业、服务观念,使他们明白守法、诚信经营的必要性和违法背信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是统筹资金安排,增加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统筹安
39、排,落实保障经费,保证农资市场监管、农资质量抽检、伪劣农资处理和举报奖励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采取扶优与打假相结合,帮助诚信的农资企业做大做强,从源头上保证农资质量,稳定农资价格。由县政府出台相关的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资龙头企业及下属门店给予适当的配套补助。 六是强化质保机制,规范经营行为。“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关健是要建立紧密连锁机制及进货质量保证机制。县供销社要督促农资龙头企业进一步强化管理,避免低价竞争。各农资企业下属门店所经营的产品必须由其100%实行配送,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其负责赔偿;下属门店擅自向第三方采购的,由连锁农资企业提出并解除连锁关系。同时建立严格的违法经营责任追究机制,对农资龙头企业及门店实行严格的商品采购、进货登记、销售台帐、信誉承诺、农资信用等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将所有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每次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的合格与不合格商家名单在网上公布。对违法经营或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单位实行摘牌、不同意进行工商年检等退出制度。第25页 共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