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博平镇景庄小学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增强学校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及时、有序、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反应,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项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小组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安全事故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通道楼梯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三、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桑全林副组长:刘洪喜成员:全体教职工职
责:
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初步判断决策和现场指挥。
1、桑全林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应急条件下有关抢救、协调、指挥、联络、调度工作。突发事故发生后,刘洪喜负责向教育组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并指挥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进行指挥抢救和疏散。
2、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要将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拨打
110、1
19、120电话请求支援。
3、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并火速通知班主任到位。
四、预警预防机制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给教育组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
4、同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的具体情况,迅速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
5、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及时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学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凡有人员伤亡的应尽快拨打120寻求医疗救护。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教育组报告。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教育组。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xx校长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全体师生的情绪,引导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六、安全事故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和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调查与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工作总结报告,报教育组。
5、人员善后与抚恤。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相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整改。事件结束后,我校将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生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措施;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学校应建立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3、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八、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1、经常性地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知识的教育,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他们的应变能力、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的能力。
2、预案演练。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要重点进行火灾、水灾、地震等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全体教职工坚守岗位,依本办法执行,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使重大安全事故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保障师生的人事安全。
2016.3
第二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产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补救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产品安全或质量事故,高效组织应急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降低公司损失。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发生意外,导致对产品的安全、质量造成影响或者可能对产品安全、质量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安全、质量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三、职责
3.1质检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3.2办公室、生产技术部、销售部负责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四、名词术语
4.1一般质量问题。批数量在10箱以内,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
4.2较大质量事件。指一批数量大于10箱少于一万箱的质量问题,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如沉淀、失光等。
4.3重大质量事件。指被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通报或查封的产品,以及有缺陷产品数量超过一万箱的质量事件,或媒体曝光,或其它可能潜在的食品安全危害的事件。
4.4恶性质量事件。批量产品中存在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质量问题,或产品已经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4.5潜在质量事件。产品的质量、安全危害尚未形成,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将转化成较大、重大甚至恶性质量事件的事件。
五、内容
5.1监测系统
5.1.1质检部检验人员、制造部工艺人员以及与工序检验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测和汇报工作;
5.1.2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储存和流通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5.1.3销售部负责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5.2预警系统
质检部、生产技术部、销售部应该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事件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质量意识和隐患意识,及时分析产品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5.3应急响应
5.3.1恶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恶性质量事件发生后,销售部、生产技术部、仓库管理员应迅速控制同批次的所有产品,就地隔离,在重新接到对该批产品的处理
通知之前,任何人不得处理该批产品;同时由销售部和人力资源部对产品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进行正确的评估,在可行的情况下尽量防止产品危害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继续扩大。
(2)质检部负责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究分析,确定问题产品的生产批次,产品危害的等级,以及产生的原因等问题,并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
(3)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总经理参加,分析问题原因,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形成决议,决议的内容应该包括消除影响、减轻危害、降低损失等方面的措施。
(4)会议形成的决议在第一时间内由各部门负责传达到本部门的相关人员,并按照决议的要求执行。
(5)质检部、办公室负责决议实施效果的验证。
5.3.2重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质检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内容包括产品的处理,消除影响、降低损失等方面的内容。
(2)各部门负责按照应急措施的要求迅速组织相关工作。
(3)质检部负责对应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3.3较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较大质量事件发生后,对口部门负责迅速控制所有问题产品或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防止其继续流通或销售;
(2)质检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措
施。
(3)质检部负责对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验证。
5.3.4一般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质检部负责及时将问题的情况通报制造部;
(2)制造部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预防措施,并具体执行;
(3)质检部根据情况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5.3.5潜在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于潜在的质量事件必须高度重视,潜在质量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及时通知质检部、由质检部协助组织相关人员对潜在质量事件的影响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2)根据危害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避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损失。
(3)质检部负责对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验证,必要的情况下,产品需要定点进行销售,一旦出现问题,便于及时有效的控制扩散。
5.4紧急处置
产品处置由问题产品所在部门负责,问题出现后,迅速对产品进行隔离,并正确标识,产品的最终处理措施下达之前,任何人不得对产品进行随意处治。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或者潜在的质量事件向重大甚至恶性事件转化时,责任部门必须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并组织相关人员,修改紧急处置措施。
5.6响应终结
质量事件的危害或相关的安全因素等消除后,质检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论证,经具体分析、调查,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讨论通过后实施。
5.7后期处置
5.7.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质量事件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情况进行处罚,影响重大的追究法律责任。
5.7.3总结报告
重大质量事件处理完结后,由责任部门形成书面的总结材料,经讨论通过后发至各部门进行学习,并根据情况需要,可对本响应程序做出修改。
六、相关文件
本制度由厂办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篇: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为了认真落实我县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杜绝重大安仝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教育大局的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加强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本预案是学校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据。
(三)学校管辖范围内如发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1、学校建筑物倒塌、通道、楼梯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发生的集体中毒事故;
4、学校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5、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
6、学校发生暴恐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重大事故。
(四)全校教职工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由学校校长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传达指挥中心的决策。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和救援,控制事故的损失和事态扩大。
2.组织开展事故汇报、分析,及时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机关的指导和支援。
3.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的生活和教育教学秩序。积极协调,及时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措施、救援进展等信息。
4.督促各处室、职能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监督其执行。
5.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如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具体负责现场处理工作。
6.协助学校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组织重点防范部门应急演练工作。
三、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为有效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设立三个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1.警戒保卫小组:
由学校相关人员组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前期的警戒工作和安全疏散工作,以防事态扩大,待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到位后,配合政府部门人员落实执法警戒措施,小组人员积极配合。
2.抢险救灾小组:
由学校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联系有关抢救单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待相关人员到位后,由现场指挥中心负责协调,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做好现场抢救工作。
3.善后处理小组:
由学校领导与党、政、工、团部门联合组成,根据实际情况,由指挥中心与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具体事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受害方协商确定相应赔偿方案。
(二)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配人员、物资、设备和场地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现场指挥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此项工作。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发生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将事发情况准确报告指挥中心。
2.指挥中心接报后要立即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与110和120救助中心取得联系。
3.学校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4.事故发生后,在2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
5.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4)事故抢救处理的措施及现状。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处理的有关请求。(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应当作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现场重要痕迹和收集物证,绘制事故现场简图。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在首先采取相应救援处置措施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及时开展对事故源头彻底公正调查,预防在抢险中将现场销毁,给救援调查工作造成困难。
五、重大安全事故处理与信息反馈
(一)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指挥中心领导应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教育单位和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目标。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三)各安全责任部门要根据本预案,进行自查整改工作,制订本部门预案。并对预案不断进行充实完善。
六、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灾、触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切断电源。
2.发生火灾,先以灭火器或其他有效措施扑灭,控制火势蔓延;拨打“119”火警电话。房屋倒塌且有师生埋入,拨打“110”、“120”急救电话。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学生迅速有序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救助工作。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言记录。
(二)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请求“110”协助,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打架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拨打(110)。(2)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3)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4)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5)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6)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及其它物证,保护好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住校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住校生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值班领导、值周教师、生活指导教师要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平息事态。
2.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3.迅速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4.记录有关与本事件相关过程及证人证言。
5.值周教师要对住校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校长或值周领导。
(四)突发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要教育学生在上学,回家途中不搭乘“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如遇突发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置:
1.学校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紧急预案。
2.拨打“110”、“120”紧急求救,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
3.封锁现场,加强警戒。
4.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学校各处室分人到片责任范围,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6.查清事故源头,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五)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当堂任课教师及其他教职工,必须履行组织学生避险职责。
2.要坚决阻止学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拥挤。在一定时间内分批组织学生离校。
3.及时了解情况。
4.学校应以师生安全、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应视作玩忽职守。
5.学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作第一要务,不得临阵脱逃。
6.相关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7.突发事件处理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指挥中心办公室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后荆乡回民小学
20
16、9
第四篇: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妥善处置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县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XX县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1、受害森林面积在5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
2、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0亩以上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3、东堡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的程序
(一)各片、行政村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二)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报告;××如发现以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县防火办上报。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乡镇、村、土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的程序
(一)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并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扑火队伍和群众进行扑救,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者不得参加;
(二)各村森林防火巡逻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三)××应根据火情动态,按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防火巡逻值班人员按照××领导的指示,立即向县防火办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五)根据火情需要,××领导应亲自或指派××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赴火场督查,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六)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指挥部XX县区防火办汇报。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必须有领导坐镇指挥,并组织××干部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各村处理火灾事故。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有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二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当地村干部迅速组织的村义务森林消防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乡镇、村组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和单位职工,附近村庄群众。
(四)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成立后勤保障组,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
(五)秩序维持。××派出所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六)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派出所和各村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防火办。
(七)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要及时报导,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第五篇:XX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XX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011年1月4日省应急办【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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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控制、快速处置本省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下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机制,规范、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和降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XX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本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生的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事故,以及通过监督检查、风险监测、上级及有关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等形式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人身健康,引起社会关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各级质监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工协作,系统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发生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应急处置。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做好事故的处置及整改督查工作。
2机构及职责
2.1省局应急指挥部
2.1.1机构
省局设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局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产品质量督监处、食品生产监管处、稽查局、财务与内审处、监察室、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及各市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若干应急工作小组,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2.1.2职责
(1)确定事故应急处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研究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
(3)调动本系统有关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检查督导局属有关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5)向局属有关单位传达、布置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各项工作要求。
(6)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应急保障机制。
(7)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情况。
2.2省局应急工作小组
2.2.1机构
省局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执法检查组、媒体联络组、后勤接待组、保障组、质量鉴定组、专家咨询组。各工作小组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2.2.2职责
(1)综合组: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和协调省局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检查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向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食品生产监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2)执法检查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对事故食品生产企业依法查处。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稽查局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3)媒体联络组。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进展情况;负责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必要时根据政府的委托参与新闻发布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4)后勤接待组。负责接待上级机关领导及督导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车辆保障、人员调配及相关物资筹集及其他后勤保障;接待事故受害人及相关来访人员的事宜。(局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5)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经费的保障(财务与内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6)质量鉴定组。组织食品检验专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相关技术鉴定和调查,负责对涉嫌问题食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添加剂和产成品质量检验及鉴定工作,进行质量分析,为事故定性和处理提供技术支撑(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牵头,相关技术机构配合)。
(7)专家咨询组。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援助,分析事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应对措施,必要时配合媒体联络组答疑解惑(食品生产监管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8)其他成员单位及处室按照指挥部临时交办的任务,做好相关工作。
2.3市县局应急机构
各市、县质监局及相关技术机构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3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重大、一般重大四级。
3.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级质监部门处置能力水平的;
(3)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质检总局启动Ⅰ级响应,涉及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
3.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食品疑似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其处置涉及我省生产加工企业的,需要省级质监部门统一组织协调的。
(5)省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响应涉及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
3.3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设区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4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重大(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对大众饮食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在30至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应急响应
4.1报告制度
4.1.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发生(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4.1.2层级报告及时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发生地县(区)质监局应在获悉事故情况后昼间40分钟(夜间60分钟)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卫生部门及市质监局作出初次报告。对预判断为需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应在2小时内向省质监局报告。此后,根据事故处置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
(2)市质监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进行初步的分析判断,经判断认为需启动Ⅰ级、Ⅱ级、ii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在向市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报告的同时,2小时内向省质监局报告。
(3)省质监局根据事故的性质及危害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报告。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漏报、慌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慌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1.3报告内容
(1)初级报告:应尽可能详尽的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食品品种、数量、批次、流向、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
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2)阶段报告。除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外,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的建议。
4.2通报制度
4.2.1省质监局接到生产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发生事故有关市质监局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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