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7年2月22日,-一私开矿发生冒顶,造成了死亡3人的严重事故。当前,个别县(市、区)非法采矿又有所抬头,私采滥挖形成了死灰复燃势头,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为巩固已取得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维护我市正常的矿业秩序,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现决定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去年以来,我市组织了多次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
2、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私采滥挖矿产资源非法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非法采矿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进入2007年以后,部分县(市、区)少数地方私采滥挖行为动出现了严重反弹。究其原因,一是暴利趋动,二是个别县、乡、村和有关职能部门缺乏监管责任心,监控措施不力,对非法矿主惩处不到位,从而造成了全市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不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切实保护矿产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保障全市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制定全市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相关职能部
3、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巩固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成果,促进全市矿产秩序健康发展。 二、打击重点 (一)无证私开煤矿、铁矿、石灰石场 (二)私采滥挖矿(点); (三)越层越界矿; (四)煤炭资源整合中未缴清采矿权价款,未换领新的采矿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的煤矿;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市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领导组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市监委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煤监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供
4、电公司经理)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07年2月28日至2007年3月30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7年2月27日) 各县(市、区)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日前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排查(2007年2月28日-2007年3月5日)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不留死角。由乡(镇)政府牵头,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开矿(包括私开露头煤矿点和私开铁矿硐矿点、石灰石场)、关闭矿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排查结果各乡(镇)报县(市、区)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核查无误后,由县(市、区)领导签字后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