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大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突出、四个加快”战略部署,全面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经大队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项目 二0一三年度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目标考核管理项目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分为业务工作、效能建设、临时工作任务等项目。 二、考核办法 1、以科室业务工作和个人效能工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即:业务工作考核科室,效能建设和临时工作考核个人),采用百分制,年终考核达98(含98分)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以上为达标,60分以上为基本达标,59分以下为不达标。 2、考核目标分值
2、分配。科室考核分70分,个人考核分30分。 3、年终目标考核,各科室业务工作由各科室自评申报评分(并附评分依据),效能建设和临时工作任务由个人自评申报评分,然后由大队领导班子对照本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评定。 4、上级有考核验收的单项工作,被上级考核评为先进、优秀的每个单项工作在科室计分基础上奖励分5分,通报表扬的加2分(累加)。 5、一票否决,凡被上级或违反大队工作制度被列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目标考核为零分。 6、市重点工程抽调人员、新农村建设、“三送”工作组人员不参加大队业务工作考核评分。 三、考核奖罚 1、实行考核奖金工作制。即平均每个人考核奖金1200元,个人考核最后得分与奖金挂钩,成正比关系,即考核奖=考核奖金总额考核总分数个人考核分。 2、每个干部的最后得分为个人考核分数加所在科室(所分管科室)的分数。 3、副大队长列入分管科室考核,分管多个科室的按分管科室平均分计算。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