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平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打好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大平煤矿2018年专项整治活动要求,2月份在全矿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事故
2、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活动目标 1、实现各科、队隐患排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 2、增强职工作业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 3、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专业达标,月自查考评得分不低于93分。 4、消灭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组织形式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日5日) 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后区队根据
3、本区队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周 二、五学习会、班前会,由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授课,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引导职工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和岗前主动排查隐患的意识。 2、自查自改阶段(2月5日20日) 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标准、制度、文件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按照矿统一下发的台账模板登记建档,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及时整改到位。 3、督导检查阶段(2月21日28日) 由安全监察科组织人员对各科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
4、导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纳入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红黄旗竞赛考核。 四、活动内容 1、矿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系统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覆盖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按照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参加人员“五明确”的要求,制定旬度隐患排查方案。排查结束后,由系统领导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旬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2、正常生产期间,各科队每天要安排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岗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
5、程中要随时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3、各科队要按要求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隐患台账可分旬、分月建立,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含地点、部位),排查时间、排查人员、等级认定、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整改期限、预案、资金、销号时间、督办人等要素。 4、事故隐患治理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制定治理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对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应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记录在作业现场隐患排查记录中;对治理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
6、,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治理过程中安排班组长及以上具有相应组织、协调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监员现场监督。 5、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将提升隐患等级,并由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 6、由系统领导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5号令)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在排查表上签字。 7、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并进行挂牌督办,治理责任单位(部门)要定期通报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 8、每旬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7、(试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各项资料,确保专业得分不低于93分。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各科、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本方案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严格实施,认真进行自查整改。 2、全面检查,督导推动。安全监察科每旬对各科、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未按要开展或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不完善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进行总结,于3月1日前报安全监察科。 第二篇: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3c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9、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滑坡、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1.a类。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
10、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组织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每个煤矿工人都要做好“自保、连保”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经常观察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迹象时,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向领
11、导汇报。 二、机械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1、为确保煤矿各类机械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排查治理,预防各类机械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煤矿生产使用的各类车辆(包括翻斗车、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都必须车况完好,发动机、闸箱工作正常,液压系统、刹车系统、方向灵活可靠。 3、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必须正常,发现烧机油或尾气排放超标时立即查明原因到修理部进行维修。 4、运输车辆在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检查方向,刹车液压系统是否灵活可靠,车灯是否正常,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5、每隔10天,煤矿领导,车队长组织有经验的司机,对煤矿所用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车辆在运行或装车时,司机严禁离开驾
12、驶室,严禁司机将身体、探出车外,要集中精力,注意车辆前后方有无人员和设备。 7、煤矿运输司机严禁将外来人员带进采场或排土场,一经发现处罚司机100元罚款。 三、爆破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1、爆破员领取火药时,必须按规定的管理程序办理领取手续,领到火药时必须立即亲自送到工作地点。 2、运送雷管时爆破员要用木制雷管箱领取运送并加锁,不得乘座汽车及其他工具。 3、引药必须在放炮地点附近装配,要选择在帮坡稳定,无伞檐和松动煤(岩)块,避开电器设备和带电物休的地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4、放炮时,母线与脚线的连接,线路检查和通电起爆工作,只许放炮员一人操作。 5、放炮前,由班长发出放炮警号,等1
13、5秒后再放炮,放完炮后,谁布置的警戒由谁撤出。 6、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移交别人,禁止将钥匙与放炮器连在一起,放炮后立即将钥匙取出,摘开母线并将线头接成短路。 7、放炮员必须在隐蔽的安全地点或躲避硐内放炮且距离放炮地点不小于200米,严禁短距离放炮。 8、通电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结成短路,再等15秒后才能沿线检查,找出原因。 9、处理瞎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10、处理瞎炮时,如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如是雷管等原因拒爆,应在距拒爆孔0.51.0米处重新穿孔装药爆破,孔深应与原孔相等,严禁按
14、原穿孔位穿孔。 11、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岩)和未爆的电雷管。 12、工作人员未撤离到警戒线外或各路警戒岗哨未设置好或人数未清点时不准装装放炮。 四、水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在丰雨季节,采区主任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发现有大雨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防洪和排洪。 2、在雨季来临前,由生产矿长组织全矿人员对非工作帮环形排水沟进行全面排查和修复,确保排水沟起到截流地表水和雨水的作用。 3、排水沟应经常检查、清淤,不应渗漏、倒灌或漫流。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应在滑坡区周围设截水沟。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应采取防渗措施。 4、技术员应对地下水位、水压及涌水量进行
15、观测,因地下水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场或采场滑坡时,必须进行地下水疏干。 五、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矿长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对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组织处理。 2、安全副矿长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对所有建筑物、煤堆、排土场、仓库、油库、爆破器材库等处进行一次防火大检查。禁止出现非生产性明火,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产生电气火花。 3、露天煤矿所使用的翻斗车、装载机、挖掘机以及主要设备等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4、采场爆破时,尽量使用水炮泥,防止产生炮火。 5、对揭露的老空火区,要及时浇灭,对煤工作面要进行必要的洒水工作。 6、对装车的原煤要严加注意,坚决不能将带火的煤装
16、车外运。 7、散放的煤堆,要设专人进行洒水巡视,做好防范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碾压工作。 8、采场、煤场等都要铺设防火管路,保证足够的水源,以满足防灭火的需要。 第三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掘进二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区队工作的稳步发展,杜绝了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安全生产。根据兖矿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煤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区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整治行动组织领导 为使掘进四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隐患
17、排查治理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方运岳邦礼副组长:王金刚米文川郝学清成员:游继贤陈尚同步士东杨书运刘寅占刘祥经杨杰张晓峰王涛郭小兵于耀何庆庆 队长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安全负责,每周同主管技术员组织 小组成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确认出的隐患要及时治理,全面落实本区队隐患治理工作。 主管技术员对安全隐患的排查、确认工作全面负责,每周与小组成员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筛选,每月20日前,将c级(包含c级)以上安全隐患报生产技术科和安全监察处,及时编制隐患治理方案,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基础表、跟踪治理台账、治理验收记录,每月总结一次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将隐患排查基础
18、表、跟踪治理台账、治理验收记录,月总结及时报生产技术科和安全监察处。排查出的c级以下的一般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处理,并将排查人员、排查时间、排查的隐患内容、整改时间、整改落实人 第四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
19、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总务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总务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阶段可能发生的火灾。 5、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第五条总务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全公司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
20、查的安全隐患,由总务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 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
21、应及时向公司后勤科、总经理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负责人。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总务科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总务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
22、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由总务科组织检查验收,并在隐患排产治理统计表上签字。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总务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总经理签字报街道安监办。 第十五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
2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后勤科负责人500元罚款。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建档监控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组织总务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建立整改计划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依照规定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总务科要对排查上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进行确认。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总务科应建档监控挂牌督办;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24、但短期难以消除的,要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主体责任人和监控责任人,以利于隐患消除和责任追究。 挂牌隐患完成整改工作的,由隐患主体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总务科是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落实督办的内设机构,总务科负责人是责任人,督促有关的隐患责任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监控并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进度,督促有关责任人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督办单位提出复产验收申请。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治任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5、后,有关部门应及时摘牌销号,并向社会公布,将有关安全隐患信息档案或者台帐整理归档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为避免因安全隐患引发的安全事故,有足够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保障职工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或尽量减少损失,同时为了安全生产的各项物品准时到位,必须配备足额的保障金,为了使保障金正确、顺利的应用于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从安全费用中划拨30%用于隐患治理。 3、公司财务部门应对隐患治理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4、做好治安、防盗、防火物品购
26、置工作。 5、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检测维修所需资金。 6、有关部门在使用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7、对重大隐患整改所需的资金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 8、公司财务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每月进行统计、汇总,总务科应有效监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方案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
27、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厂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打浓缩车间、离交车间、糊化车间、调浆车间、板框车间、锅炉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
28、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
29、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
30、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31、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方案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隐患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排查统计企业各类隐患,摸清现存隐患底数;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培
32、育安全理念、保证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严惩“三违”现象、落实安全职责、制订隐患治理计划等综合性措施,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大力推进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隐患登记、隐患评估、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公司领导及员工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特建立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安全员:xx
33、(兼) 职责。负责推动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履行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调动各部门排查治理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各类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理。 (二)责任人员: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 职责。负责布置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行业专家组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检查并通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公司的生产区域、后勤保障区域、机修间、配电房、员工生活区、材料仓库等。 四、排查治理内容 (一)、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
34、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各部门安全教育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的建档及监控情况。企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了辨识分级、检测评估、分类建档,是否实时监控等管理措施。 (五)、主要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六)、设备的使用管理及安全生产状况。 (七)、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已发生的各类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了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五、排查治理的
35、时段和方法 (一)、第一时段(1月-4月)。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启动阶段。 1、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排查治理内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 2、认真抓好商砼产品的安全生产,切实消除危险品存储及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安排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第二时段(4月-5月)。公司组织检查或抽查公司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切实抓好隐患治理。 (三)、第三时段(5月-9月)。围绕生产任务紧,又系雷雨天季节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部门针对这一时期雷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严防
36、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事故灾难。 2、5月-9月。各部门要按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档案;及时上报公司行政部。 (四)第四时段(10月-12月)。围绕四季度生产任务紧张和冬季气候特点,深化隐患治理工作,总结隐患排查成果及经验。 1、加强以防冻裂、防静电、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盗窃、防质量事故为重点的“六防”管理,巩固隐患治理效果,严防四季度因抢产量而出现违章作业现象。 2、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总结隐患治理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及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组织的排查工
37、作。 (二)、力戒形式、务求实效。隐患治理要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各部门必须编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报送公司行政部(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险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对不报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狠抓治理,不留死角。每个
38、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全面治理,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订隐患治理计划,落实隐患治理的责任人员、资金、时间和措施,确保查出的隐患全面受控,不留“盲点”。 方案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办关于XX县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司充分结合实际安全工作情况,成立了安全专项检查小组,并认真贯彻执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止安
39、全事故多发局面,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刘卫东组长,姜万玉副组长。 三、排查时间隐患排查治理时间与政府文件同步,从8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主要是对生产部门进行排查监督,确保安全问题,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四、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公司进行全面排查,结合XX县区安全生产是个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 五、整治措施 (一)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果断处置,发现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将对相关人员作进一步处罚。 (二)在排查过程中,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 (三)对安全隐患要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同时,要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整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绥滨烟叶公司会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同时,我们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此次安全隐患自查和迎检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条做到整治责任、整治措施、自查结果和工作情况要做好记录,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第26页 共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