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客运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新蔡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质量,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是指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工作环境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缺乏基本保障,可能对人的生命安全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大,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专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 第二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指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要进行登记,整治完成后要消号,并报行业管理机构备案。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快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经行业管理机构初步认可,并报市级行业管理机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后,应经行业管理部门验收。 第三条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及其现状、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责任领导、整改方案、完成时限、经费落实情况。 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按照“谁的隐患、谁治理”原则。一般隐患及时整治或限时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五落实”制度(落实责任、整治方案、整治措施、整治经费、保障预案)。 第五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总和隐患整治的统计工作。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