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指导全县2016年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调动各方有利因素,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震后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基本原则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分级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管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建机构,加强统筹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农工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经商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规建住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气象局、县卫计局、县文新广局、
2、县公安武警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区2016年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部门联动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全面指挥工作,重点抓好地质灾害抢险措施的落实检查和重点灾害群测群防的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地质灾害的抢险工作;县政府应急办负责随时掌握灾情的出现和发展动态,检查各乡(镇)抢险预案及值班情况;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气象局、县委农工委、县文新广局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本职工作。其中,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县委、县政
3、府的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做好威胁城乡住房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水务局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县发改经商局负责水电建设项目生产场所和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县规建住保局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扶贫移民局负责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经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项目建
4、设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三、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2016年主汛期前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31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XX县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的准备工作,尽量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并将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
5、本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亲自参与指导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人员、资金、设备等要素,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细化措施,全力防范地质灾害 1.开展拉网式排查,制定防治方案 各乡(镇)XX县区级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新发现的灾害点必须逐点制定科学可行的预案(预案内容包括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并落实隐患点的具体监测责任人、报警、抢险的组织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确定避险疏散措施和路线等);要落实人员填制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将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至受灾害威胁的群众且发放到位,做到人人知晓、人
6、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按照防灾预案安全撤离,切实发挥受威胁群众在基层防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2.强化预警实效,落实防灾责任 各乡(镇)XX县区级相关部门要确保预测预报信息快速、准确、及时的传送,务必确保每条信息逐级传达至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村、组和具体监测人。认真落实防治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分管责任,落实工作责任,一级一级明确责任,一级一级抓好落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雨前排查、雨中检查、雨后核查,并做好记录工作。根据预警信息,做好受威胁群众的主动避让和预防避让工作,一旦发布较为紧急的气象预警,及时组织应急撤离工作。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责任人管理 对排查中新发
7、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纳入预案,预案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发生变动的,适时开展新上岗人员培训工作,尽快掌握防灾监测技能。同时,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确保做好地质灾害监控工作。 4.做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 我县震后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已完成,各乡(镇)务必及时收集验收的相关档案资料,做好验收准备。 5.加强震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管理,确保主汛期前完工 各乡(镇)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灾后重建)施工工作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确保按时完工。同时,县国土资源局要对在建工程进行认真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防范措施。 6.加强值班、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工作 各乡(镇)XX县区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加强主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做到上传下达有记录。组织人员开展应急演练,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备齐各种应急物资,充分做好防灾、避灾、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