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根据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项目部主体责任,针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隐患日常排查的周期、内容和排查的层级管理等予以具体化、制度化,建立隐患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
2、度),整体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为项目部事故防控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清单。 1.班组日排查清单。班组排查主要由班组长或班组委托专人实施。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个部分。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工作。班组排查要根据实际分别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 常态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操作规范,即操作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和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等; (2)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3)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4)工作环境安全状况; (5)管理落实情况,包括班前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员工按清单开展隐患自查等
3、情况; (6)其他应排查的内容。 临时性工作排查,指对不属于班组常态工作,但与班组作业相关的其他作业活动(含特种作业)隐患的排查。 2.部门周排查清单。部门周排查由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专职安全员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3)班组其他管理,含班前会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资质、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情况。 3.经理月排查清单。经理月排查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各成员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部门班组作业中重
4、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二)分级实施。 “日、周、月”的时间周期,即各个班组的排查每天至少一次,部门的排查每周至少一次,经理的排查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设备、工艺按照“小时制”做出排查规定的,要从其规定开展排查。 我项目部根据实际,按照班组、部门、经理三个基本层级模式划分出不同层级的排查单元,明确层级关系,并按照不低于“日、周、月”的时间周期“底线”要求确定各个层级的排查周期。 (三)隐患整治。 项目部把隐患整治作为“日周月”排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机制确保落实。
5、要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按照“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到位。班组、部门、经理现场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的一般隐患应按照本单位制度落实责任及时予以消除;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定”落实的要求闭环整治;发现的管理方面问题,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或者研究问题解决的措施、办法并及时改进。 对隐患的整治,必须有闭合型的记录和台账。隐患整治清单可以与排查清单同表建立。对重大隐患的整治,还需要有专门的包含“五定”在内的整治方案。对排查出的隐患及其整治情况要按照要求层层上报,其中,向当地政府或部门
6、一般隐患报告数据,重大隐患报告明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施工队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把建立“日周月”排查制度作为事故防控“核心目标”的重要举措,重视推进工作机制的建立,认真编制工作方案,抓好试点和推行。根据实际,制定通用指导标准和重大隐患的具体判定标准。要通过宣传和培训指导,深入企业宣讲、指导、培训,切实增强企业建立“日周月”排查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充分领会制度内涵、实质,编制落实好各个层级排查清单及隐患整治要求。 (二)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要把“日周月”排查制度的建立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
7、排查治理和信息报送工作不落实的行为实施严格执法,要以强有力的执法震慑推动“日周月”排查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督查。项目部要把“日周月”排查制度建立作为行业部门“三个必须”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督查。要开展对“日周月”排查制度建立情况的专项督查。要加强对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结果运用,严格考核奖惩,要通过严格的制度有力推动“日周月”排查制度在项目全面落实。 第二篇:日周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 按照市安委会2016(15)号关于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定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消除我校驾驶人在机动车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技术状况或人为因素导致的道
8、路安全事故隐患,避免机动车在突发状况下对单位财产和他人带来损失和影响,现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 第一条驾校部门负责人、技能培训部(教练员)、部门(安全科)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部门及班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运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是针对各岗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建立隐患班组(教练员岗位)日排查、部门
9、(安全科)周排查、法人(主要负责人)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整体提升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为我校事故防控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条驾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科对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人员在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对必须立行立改的隐患,要每天清理,确保每周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认真研究并多方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周清理,确保每月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或与驾校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月清理,确保每季度整改有进展。通过各级分口把关,形成隐患整
10、治监督的闭环管理。 第六条班组日排查清单。班组排查主要由班组组长单独实施。排查内容主要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班组排查根据实际分别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班组(组长)日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行车前:检查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车辆喇叭、灯光、雨刮、油、电是否完好); 行车中。观察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部件(轮毂、制动等部位)是否正常;消防、防护用品是否有效;其他应排查的内容。 收车后:油、水是否欠缺;机械部位是否严重磨损及其它变化;车辆停放位置、环境是否安全合理;车辆是否安全关闭; 第七条部门(安全科)周排查清单
11、。周排查由部门(安全科)责任人负责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班组作业中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班组其他管理。日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车辆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驾驶员资质等情况。 第八条法人(主要负责人)月排查清单经理。(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由驾校校长负责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各科室当月排查计划工作及完成落实情况。 (4)各科室对人、车、路、环境等管理对象排查计划执行及完成落实情况。 (5)排查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及治安保卫工作落实
12、情况。 第九条“日、周、月”的时间周期,是对各班组、部门和经理三个层级隐患排查频次的最低要求,即班组的排查每天至少一次,部门的排查每周至少一次,法人(主要负责人)的排查每月至少一次。 第十条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月度安全考核。对积极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的有功人员,月度考核时在考核结果外加5分;对瞒报隐患或者消除隐患不力的人员严格实施安全考核并按照驾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处罚。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记录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治理,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安全科报备。 第十二条安全科应当每月对所属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13、报送职培中心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十三条安全科必须把隐患整治作为“日周月”排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机制确保落实。 第十四条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科及时组织或责成相关部门人员整改。第十五条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根据需要暂时停止隐患机动车的运行或教练员的教学工作; (2)及时向职培中心和干校及运管所、交安办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名称、内容、级别、排查人员、排查时间; (3)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 (4)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
14、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隐患; (6)组织隐患治理情况评估,恢复机动车运行或教练员的正常教学活动。 第十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在事故隐患治理前和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和警戒区域,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
15、备。 第十八条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本校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辖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九条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对隐患的整治,必须有闭环型的记录和台账。隐患整治清单可以与排查清单同表建立。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第三篇: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
16、理制度(征求意见)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1.3本办法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
17、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受外部因素影响形成的各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1.4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是针对各单位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隐患日常排查的周期、内容和排查的层级管理等予以具体化、制度化,建立隐患班组日排查、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经理(主任、站长)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严格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整体提升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18、 1.5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人员(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1.6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完善“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三清三进”隐患治理机制。对必须立行立改的隐患,要每天清理,确保每周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认真研究并多方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周清理,确保每月整改有进展;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或与公司(包括职能部门)联动整改的隐患,要每月清理,确保每季度整改有进展。通过各级分口把关,台账清理销号,形成隐患整治监督的闭环管理。 2.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职责2.1编制清单 2.1.
19、1班组日排查清单。 班组排查主要由班组长或班组委托专人实施。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个部分。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工作。班组排查要根据实际分别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 常态排查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员工操作规范,即操作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和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等; (2)设备、设施运行及工具完好情况; (3)材料、半成品、成品状态; (4)工作环境安全状况; (5)管理落实情况,包括班前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员工按清单开展隐患自查等情况; (6)其他应排查的内容。 临时性工作排查,指对不属于班组常态工作,但与班组作业相关的其他作业活动(含
20、特种作业)隐患的排查。 2.1.2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清单。 部门(车间、工段)周排查由部门(车间、工段)负责人或委托专门人员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3)班组其他管理,含班前会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资质、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使用等情况。 2.1.3经理(主任、站长)月排查清单。 经理(主任、站长)月排查由各单位领导班子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部门(车间、工段)班组作业中重点设备状态,
21、重点工艺、重点作业规程、方案、措施执行情况。 2.2分级实施 2.2.1“日、周、月”的时间周期,是对各班组、部门(车间、工段)和经理(主任、站长)三个层级隐患排查频次的最低要求,即各个班组的排查每天至少一次,各个部门(车间、工段)的排查每周至少一次,各个经理(主任、站长)的排查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设备、工艺按照“小时制”做出排查规定的,从其规定开展排查。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按照班组、部门(车间、工段)、经理(厂长、矿长)三个基本层级模式划分出不同层级的排查单元,明确层级关系,并按照不低于“日、周、月”的时间周期“底线”要求确定各个层级的排查周期。 2.2.2各单位应当建
22、立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束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对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表彰;对瞒报隐患或者消除隐患不力的人员实施处罚。 2.2.3各单位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治理,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公司通报。 2.2.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2.2.5各单位应当每月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公司负有专业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2.6公司比照“日、周、月”的时间周期排查要求,建立排查制
23、度,编制排查清单,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每半年必须对各单位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 2.3隐患整治 2.3.1各单位必须把隐患整治作为“日周月”排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机制确保落实。 2.3.2各单位应当建立包括下列内容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班组和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范围、防控责任; (2)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从时间、空间和管理层级上规范安全检查,实行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单位负责人月排查; (3)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隐患排查的标准、规范、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24、,编制日排查、周排查、月排查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排查周期;(4)明确隐患判定程序、处理措施及处理流程;(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环节、性质和治理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建档管理,每月向公司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3.3一般事故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工段、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及时组织整改。 2.3.4重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2.3.4.1根据需要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2.3.4.2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及所在区县(自治县)负有
2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名称、内容、级别、排查人员、排查时间; 2.3.4.3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 2.3.4.4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3.4.5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隐患; 2.3.4.6组织隐患治理情况评估,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 2.3.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26、。 2.3.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前和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和警戒区域,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各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2.3.7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
27、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本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2.3.8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公司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3.9对隐患的整治,必须有闭环型的记录和台账。隐患整治清单可以与排查清单同表建立。对重大隐患的整治,还需要有专门的包含“五定”在内的整治方案。 3.附则 3.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
28、制度工作方案或制度,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制度落实。 3.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长效机制。 3.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方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矿井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精神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决定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
29、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推进矿压防治、瓦斯治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狠抓“两个薄弱环节”: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遏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抓好矿压防治工作、“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四个保障”: 1、强化基础保障、 2、强化技术保障、 3、强化资金保障、 4、强化素质保障;抓好“五个落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到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厉处罚“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
30、制。 三、工作目标 在日常生产工作期间,狠反“三违”、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实现无“三违”、无人身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落实公司和集团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各职能科室及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五、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矿各生产单位。 (二)排查治理重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
31、矿压预测预报和防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地面机房、地面工程、井下工程及煤场的安全管理。 六、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一)矿压防治。矿压防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矿压监测和预报是否完善和有效;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矿压防治计划和长远规划,各类台帐记录是否按时填写。 (二)矿井通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关于矿通风方面的要求,各类通风管理制度的完善,通风系统的合理性;通风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采区通风情况,矿井总风量和作业地点的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无风和微风作业现象;局部通风和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反风演习和主要
32、通风机性能测定要按规定进行。 (三)瓦斯治理。主要对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完善和合理性进行检查;瓦斯抽采指标是否达到有关要求;是否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采、掘平衡,以及瓦斯抽放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情况,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采掘工程质量。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会审、补充和完善;生产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采掘工艺施工;采煤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和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的定员编制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五)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长度、支护
33、质量必须符合规定,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后巷管理是否措施到位。 (六)机电管理。主要检查机电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井下机电设备以及保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是否存在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主副立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臵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井下使用的开关和高低压柜保护装臵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方面是否到位;机电设备及配件安全标志管理是否登记、验收、台账齐全。 (七)运输管理。材料运送和人员运送管理情况;斜巷提升信号及警示装臵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执行警戒制度,有无“人车混行”现象,斜巷一坡三挡和防跑车装臵是否合理有效;轨道敷设要符合要求,连接
34、装臵,插销、连环和保险绳是否符合要求;绞车钢丝绳及制动装臵是否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八)火工品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定期检查井下火工品库。火工品库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存放和领退记录;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爆破作业地点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装药和打眼平行作业等违章作业行为,禁止明火放炮;严格按规定处理瞎炮;是否执行作业地点火工品专人专管和使用专用木箱存放。 (九)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及落实方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按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5、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十)标准化实施方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对照标准查隐患,按照要求定措施,责任到人抓落实,质量标准化评级一级。 (十一)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方面。安措费用的提取符合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十二)自然灾害的防治方面。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泥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治及治理措施;必须作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停电、停风等紧急事件的预防措施,恢复供电、通风前是否措施到位,并严格落实;必须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部署要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36、 (十三)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方面。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演练;矿长和调度值班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十四)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方面。是否成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是否制定系统建设方案,进度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目前建设情况是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各项建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五)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及火工产品管理方面。矿井年度制定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落实,各单位对职工是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三违”帮教,师徒帮带和职工自保互保联保责任的落实
37、情况,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六)地面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地面基建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是否齐全有效,单位是否定期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上岗。 七、排查治理办法及灾害预防 1、隐患排查。认真做好例行检查,组织好每旬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四个会战检查。是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主管矿长要根据安全管理重点,每月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至少对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是专业科室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至少对矿井进行三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四个
38、会战检查。是安全主管科室每月组织其他科室及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进行三次安全隐患排查。 2、隐患整改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验收,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在短期内能完成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加以防范。并在每周的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3、自然灾害预防。进入秋季,暴雨频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雨季三防”所需物资,清理排洪沟渠,防止灾害事故。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零星事故的发生,也是华能及集团公司长期以
39、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战略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亲自安排,切切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全年全面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打好基础。 2、作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周例会时间,专门进行学习和培训,认真传达集团公司和矿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向职工大力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理念,让职工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3、切中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突出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力度狠反“三违
40、”,消除隐患滋生根源,防范事故,确保安全。 4、对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指派专人负责,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各科室对排查出的问题在月底进行汇总,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5、对在生产期间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格按照事故处罚规定加倍处罚;对查出的隐患不能按期整改,且未采取措施的,对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查出的“三违”人员加倍处罚。 第五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 排查、整改制度 1、目的 为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职工的
41、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内容 2.1本制度中所指安全检查包括。定期安全检查、专业(系统)安全检查、季节(节日前)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 2.2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现场、查隐患及治理情况等。 2.3定期安全检查。公司实行季查,二级单位实行月查,工段实行周(旬)检,班组实行日检。 2.4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安全部牵头组织,技术中心、公司办、工会、企管人事、保卫部、工程部等有关部门参加。 2.5各二级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组织并带队,安全部门具体实施,有关科室参加,其检查要在每月的25日前完成,并将检查结果报公司安全部。 2
42、.6各工段每周(旬)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工段长组织,对本工段的设备、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危险源(点)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7班组要坚持班前和班中巡检,对各作业点的设备、设施状况、人员思想动态、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做到责任到人。 2.8所有岗位作业人员,每次上岗前都要认真按照“一查、二看、三确认”内容进行安全确认,在确认安全无误后,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准确的进行操作。 2.9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的主要项目有:季节性检查: (1)防暑降温安全检查;(2)防寒防冻安全检查;(3)防洪、防汛安全检查;(4)春季防火安全检查;专业性检查: (1)防火、防爆方面的安全检查;(2)厂内
43、机动车辆;(3)压力容器检查;(4)动力管网检查; (5)天车、电梯等起重设备检查;(6)生产设备、电器方面的检查;(7)建筑设施、危险源(点)检查; (8)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方面的检查等。 2.10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的划分范围,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安全部可组织多项联合大检查。 1.11各种检查都要有明确的重点,检查前要列出检查提纲,组织牵头单位要做好检查记录。 2.12各种检查完毕后,组织者要把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部,同时向事故隐患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 2.13事故隐患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后,要严格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
44、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安全部。在对隐患实施整改之前要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14各专业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隐患整改反馈信息后,要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书面材料报安全部。 2.15各单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临时的安全措施,同时,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提出整改建议(附所制定的临时安全措施),报安全部。 2.16对涉及面广且一时又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各专业部门对隐患进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分别纳入技措、安措和大中修改造计划等,逐项加以整改。 2.17对公司暂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
45、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18凡发现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未按期整改的由安全部进行考核。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整改又未采取措施而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发生的,除按有关规定考核以外,加罚责任单位10000元,并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消除报告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安全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特制定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一、建立职责、分级管理 1、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制,分清职责各尽职守。 2、公司建立“三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公司、厂、车间。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三级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有记录、落实治理“三到位”,即落实责任人到位,治理措施到位,治理目标到位。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上报表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季报(每季次月15前)、年报(下一年第一个月底前)报XX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4、建立事故隐患整改统计表,有安环科负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