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统领、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为我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提供优质保险保障。 二、基本原则 农业保险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职责明晰”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原则。镇政府通过财政保费补贴和其它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机结合,对农业保险进行整体调控,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发挥财政政策综合效应,引导和鼓励农户、养殖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业保险,积极推动保险业务的开展,确保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二)市场
2、运作原则。镇政府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农业保险业务应以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依托,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自身能力,合理规划保险业务量,注重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自主自愿原则。农户、养殖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财政等参与农业保险的各方,应根据自身意愿、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自主自愿地选择参保与否及参加的险种和规模。 (四)协同推进原则。参与农业保险的镇政府部门和相关方,要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出发,协作配合,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3、(五)职责明晰原则。参与农业保险的镇政府部门和相关方,要明晰各自职责,做到合理区分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的范围,坚持“事权与财权方向分离”的原则。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保险条款和补贴政策的要求,结合业务实际,依法合规经营,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落实全镇农业保险各项基础工作。共同推进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政策协调、问题和纠纷解决等项事宜。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领导 根据琼府办2013154号文和定府办2013190号文的有关要求。同时,设立农业保险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议将定期召开。 (二)保险标的和险种 2014年我镇农业保险实施标的有橡胶树、水稻、能繁母猪、育肥猪、商品林、大棚瓜菜共6个。 保险险种共6个。分别是。橡胶树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商品林保险、大棚瓜菜保险。 (三)目标任务及保费组成 1、橡胶树实施规模为900亩。 (1)保险标的生长及管理正常、定值满4年(含)以上的橡胶树。 (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由于风力8级及以上的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或由于上述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滑坡造成保险橡胶树的倒伏、主干折主枝折断,或被冲毁、掩埋的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保险金额、费率和农户自缴保费比例 橡胶树风险保险属于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中央、省、市县三级补贴75%,农户自缴25%。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