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保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加强劳动保障工作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劳动保障会议的部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奋进,推进我乡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二、考评对象 各村委会 三、考评内容 全年考评实行百分制,乡另有单项考核或是阶段性考核的,除执行相关规定外,单项考核结果也计入年终目标考评结果中。 1、送工招工(40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乡的送工招工任务(各村送工招工任务见附表) 2、培训(10分)。含送技下乡、新型农民培训、工匠培训。 3、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收缴(
2、40分),以丰府发201322号文件为考核依据。 4、其它业务工作(10分) 四、考评细则 1、送工招工。其中以送工占此项的百分之二十(8分),留工占百分之八十考核(32分)。送工留工数以县用工领导小组核定的为准,对照各村送工招工任务数,按完成比例得分,超额完成留工一例者加3分,依次可以累加。 2、培训。能够按照乡下达的任务,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接受上级验收过关,验收不过关少一人按比例扣分。 3、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收缴。以丰府发201322号文件为依据,按完成比例得分,如超额完成每超一个百分点加2分。 4、业务工作。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做到不漏、不重、不错,确保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能准时领取养老金,不出现因发放工作不到位致使群众上访;各种有关劳保工作的表册保质保量按时上交。 五、考评办法 1、乡将组织考评组,在年底对各村进行考评。 2、乡里按照每村劳保经费2400元进行考核,其中送工招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按1000元计入考核,培训及业务工作按400元计入考核。 3、送工招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考核按完成任务数的比例核发劳保经费。 4、培训及业务工作按年终考核结果的比例核发劳保经费。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