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教育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
2、执法,严厉打击或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尾矿库违规排放行为、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二)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对矿山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私采滥挖、越层越界开采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三)县公安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蓝盾系列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县交通局组织对车辆超限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五)县经贸局组织对民爆物品经营企业三超
3、(超时、超员、超量)行为和非法违法储存、经营民爆物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六)县建设局组织对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施工企业(包括分包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施工单位肢解发包和违法挂靠或违法分包、监理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七)县供电局协助安监局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电力项目、无电力行业资质从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非法分包转包项目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八)县水务局组织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水利项目和四无小水电、不按规定实行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和特种岗位
4、持证上岗、违反规定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建设和河道采砂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九)县旅游局组织对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从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十)县农业局组织对无证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无证驾驶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超范围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行为,违规办理拖拉机牌证行为等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十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过期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行为,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不检、无证上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十二)县消防大队组织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等易燃可燃材料装
5、修装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等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十三)县工商局组织对无工商营业执照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十四)县文广局组织对歌厅、舞厅、卡拉ok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6、(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动员,周密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至9月)。 1、全面排查阶段(6月至7月底)。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集中梳理、分类整治阶段(8月至9
7、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9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深入推进、督查验收阶段(10月至12月)。 1、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阶段(10月至11月)。针对第四季度的赶任
8、务、赶时间、赶工期等特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等行为,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2、认真总结、督查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安委会
9、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县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各项行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安委办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二)严厉打击,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许可、安全资格证书发放
10、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从严把关。 (三)严查事故,推动工作。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涉及事故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统筹兼顾,立足长远。要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结合起来,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治、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舆论引导,社会监督。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执法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宣传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要求、典型事例和成效。广泛发动群众,加大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