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 房屋拆迁改造安置协议书 甲方:江苏XX县区鹿楼镇张和庄村村民 乙方: 鉴证方:江苏XX县区鹿楼镇张和庄村民委员会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就张和庄村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甲方被拆迁房屋坐落张和庄村中心水泥路北,宅院编号号,住房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宅基地平方米。在协议签定日内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拆除,房料归乙方所有。 二、 1、乙方在该项目地块上进行房屋改建,建造砖混结构全现浇面的多层楼房; 2、楼房安置,按合法面积确定拆迁安置面积,乙方本着拆一赔一的标准
2、赔偿,二层以上楼房及卡板起脊的房屋按1: 1.2赔偿,原则上被拆迁户集中安置在一座楼栋内,保证每户拆迁户有一户被安置在新建住宅楼房第一层内。 3、安置方式。甲方以自愿的方式确定房号。如果安置面积小于拆迁面积,乙方应用新建住宅楼房抵补;安置面积大于拆迁面积的部分,甲方找补差价(每平方米以售房优惠价为准)。宅基地按每亩每 年800元人民币的租金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49年。 三、在改建房屋过程中,如出现有关土地权的一切争议,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四、协议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甲、丙方不得再委托他人进行改建或不履行拆迁协议。不得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所有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五、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前乙方预交押金壹佰万元,主体工程完工,押金退还给乙方。 六、除居住面积以外的空闲宅基地折合人民币优惠价购买楼房,如甲方不愿意以优惠价购买楼房者,乙方应按征地价格退还给甲方宅基地款。 七、甲方被拆迁范围内的树木每棵20元补偿、墙头每米30元补偿、压水井100元补偿、猪羊圈50元补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江苏XX县区鹿楼镇张和庄村村民 户主签字: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方:江苏XX县区鹿楼镇张和庄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