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排污企业清理方案 今年是落实“十一五”环境维护规划的关键一年。区要在前5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效果基础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安排的第一年.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整治违法排污活动,确保“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 一、指导思想 切实加强环境执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巩固整治效果为目标. 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
2、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各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 1.年以来.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责任追究情况。确保各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要以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为重点, 2.年以来饮用水水源维护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 3.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案件及饮用水源地维护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尤其是未能按要求取缔关闭违
3、法企业的案件, 4.对于逾期未落实挂牌督办要求的案件.一律重新挂牌督办,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依照环境维护违法违纪奖励暂行规定监察部环保总局第10号令)追究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于逾期未能完成挂牌案件总数10%以上的地方,要通报批评。 要在一年内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5.要切实加强对停产整治、限期治理企业的后续督察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治的.依照对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督性监测和现场巡查频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于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停产整治的,由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 对生活污水处置厂等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检查,落实“
4、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任务.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的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化工(含化肥)制药、制革、酿造(含淀粉)焦化、钢铁冶炼、水泥、电解铝、燃煤电厂、铁合金、电石、刚玉等重点行业; 2.污水处置厂、垃圾处置场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3.饮用水源保护区; 4.尾矿库; 5.畜禽养殖场; 6.秸秆焚烧。 检查的具体要求是 包括处置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线监控设施装置运行、脱氮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建立环境监管档案, 1.查清生活污水处置厂基本情况.完善监管方法,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对污水处置厂出水水量、水质和污泥处置的动态管理。严厉查处超标排污、直接排污和污泥二次污染等环境违法行
5、为。 结合自身实际, 2.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加大对电力、钢铁行业脱硫设施的监管,着力解决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加大对化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着力解决环境平安隐患整改中存在问题,防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以休养生息为目标. 年重点对省政府批复的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乡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125号)涉及的28个饮用水源保护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维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号)要求.以及淮河等重点流域、区域相关地区开展集中整治,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维护规划的落实。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 重点检查排放
6、涉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1.对重点流域、区域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必需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 对违法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制革、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的, 2.加大对列入淘汰目录中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工艺的监管.要及时报请区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 3.严厉打击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维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依法责令限期撤除,逾期不拆除的,依
7、法强制撤除,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查处临时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物直排、超标排入下水道危及污水处置厂平安运行及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等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对造成严重污染,又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和国家规定的落后生产力,依法关闭取缔。对于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冒犯刑法的企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 成立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证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见附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XX县区依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广泛
8、动员部署,有序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环保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工商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建设部门、平安监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 要依照各阶段工作要求,各镇办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指导.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挂牌督办案件落实情况及污水处置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集中整治等项工作开展情况,逐级组织多形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
9、作总结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切实保证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挂牌督办和案件管理 挂牌督办,要继续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和基层政府未能解决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同时,要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 (四)加强综合整治和责任追究 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惩治力度。加大环境行政执法的同时,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不时在产业政策、金融信贷、产品运输、流通和消
10、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为。要不断加大对行政部门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庇护、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临时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结合实际,各部门要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制定宣传计划,责成专门部门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环境维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维护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疏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四、工作布置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结合实际情况,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确定我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0月) 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置厂、重点流域存在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总结阶段(11月) 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效果与不足.做好年环保专项行动总结工作。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