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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联合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处理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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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州联合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第一篇:德州联合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处理预案德州联合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务院第351号令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保证医院各项诊疗工作正常有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及时了解医疗事故发生情况,并及时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事故),减轻医疗纠纷(事故)的损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联合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许建东副组长:毛泉报王红英 成员:窦博文于立波刘希德刘洪伟管金龙刘静 二、防范医疗纠纷(事故)的主要措施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2、,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医院不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医疗工作。助理医师及试用期人员要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执业医师法,不超范围执业。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3、加强医疗文书书写管理,严格执行XX省病历书写规范按要求,认真及时书写医学文书并妥善保管好病历资料。不涂改、伪造、隐匿病历资料。 4、加强“三基”训练。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疑难病历讨论制、会诊制、危重患者抢救制、手术分级制、术前讨论制、死亡病例讨论制、分级护理制、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

3、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5、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 6、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交班制度,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值班时间脱岗。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岗位纪律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7、医院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定期检查医疗服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应急措施 1、发生医疗纠纷(事故或事件),当事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

4、况如实向分管领导及负责人报告。 2、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务科应组织相关人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3、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当事医务人员和本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将病人的病历及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使用的剩余药物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并交医务科保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案及有关资料,妥善保管好原始资料。 4、医务科组织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小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好有关人员接待、安抚工作,解释、陈述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并认真听取患方对此事件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同时向其宣传医疗事故处理

5、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 5、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通知其家属,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尸检应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6、患方同意我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等的调查分析意见,并愿意协商解决的,可协商解决,由医务科负责协商处理手续。如患者不同意可告知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7、患者或其家属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由保卫科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8、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终结后,医务科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医疗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事件性质、产生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等,并对医疗事件

6、中相关责任,按照医务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9、每半年进行一次医疗纠纷(事故)统计,并按要求上报进行总查,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制定改进措施。对发生纠纷(事故)的科室和个人规定整改意见、并在全院进行通报,以吸取教训,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第二篇: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从事医疗活动的各科室及服务站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

7、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凡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一)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1.组成 组 长:胡正方副组长:郑冲组 员:孙玉良、杜万丽、王卫金、俞国联、胡国芬、袁劲红2.职责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对全中心医疗纠纷和医

8、疗事故的防范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8)负责向上级各部门报告工作。 (二)科室医患关系协调小组(可由质量管理小组兼任)1.组成 组长: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组员:科室成员 2.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员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9、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情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医务科妥善解决。 (6)配合医务科做好科内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定期自查医疗隐患,登记,制定整改措施,向医务科报告。

10、 (2)全科门诊科检查日常工作,汇总发现的医疗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当事科室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分管主任报告。 (3)分管主任总结阶段性整改效果,向全中心通报。(4)对科室不落实自查隐患、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报告的行为予以处罚。(5)检查记录本由专人负责保管。 2.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1)医患关系协调小组成员每月进行医疗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逐一登记,召开医疗安全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情况进行总结。 (2)全科门诊科及时将当月工作检查中发现的医疗隐患及采取的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效果进行总结,向分管主任汇报。对高风险科室(外科系统、介

11、入科)作为医疗安全工作检查的重点,对纠纷高发科室加大监管力度。 (3)当事科室接到医务科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后,按要求在3天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和落实 每年组织1次对医务人员进行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与考核。 (三)开展医务人员三基训练 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与提高医疗质量和加强医务人员三基训练相结合,每年开展1次对所有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与考核,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加强行风建设 配合纪检监查和服务督导部门,进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五)认真执行医疗服务中维护患者权益的制度1.尊重患者

12、在就医过程中的各种权益,针对生理心理社会的差异性,在医疗服务中必须实施个性化服务。 2.在医患交流过程中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人格。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待人,维护病人的人格、情感和隐私。 3.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应向患者及家属交待清楚,得到理解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4.尊重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选择权。患者拥有选择医生和选择诊疗方案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医疗服务也属于消费领域,是特殊的消费,因此患者拥有自主选择权。

13、5.尊重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的投诉权利。患者有权利就诊疗过程中的发生的不满意事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六)及时披露医疗安全信息 每月召开一次医疗安全会议,公布医疗隐患整改措施、医疗纠纷处理结果、医疗赔偿责任人处罚有关信息,让全体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危害性及防范的重要性,并积极行动。 (七)加强医患沟通 1.每年开展至少1次医患沟通技能及医疗纠纷处理技巧的培训或大型讲座。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加强医疗活动中每个环节的医患沟通,不定期收集患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加以整改。 五、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一)医疗纠纷的应急处理1.医疗纠纷的风险分级 根据发生医疗纠纷当时患

14、方的情绪、态度、行为等的激烈程度,将医疗纠纷事件进行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三级风险 1)患方质疑医护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2)患者在病房发生非医疗意外事件,如摔伤、烫伤等,家属不满,讨要说法; 3)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当事医务人员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二级风险 1)患方聚众5人以下在医院内吵闹,干扰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2)患者非正常死亡,家属对医疗过程质疑,经解释无效,停尸在病房,影响其他病人诊疗。 一级风险1)患方聚众5人以上在医院吵闹,干扰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2)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物品损坏,医务人员人身受到

15、伤害; 3)新闻媒体介入(记者采访、录音录像),可能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2.应急处理 1)立即报告 发生医疗纠纷,不管属于几级风险,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科室应立即报告分管主任或主任。2)到达时限 工作时间发生医疗纠纷,科室主任、护士应立即到位,主管部门应在10分钟内到达纠纷发生的科室。休息日发生医疗纠纷,总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相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位。 一、二级风险事件,除相关科室人员外,保安人员应立即到场,另外,根据纠纷的起因,再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协助处理。 3)与患方沟通协调 (1)三级风险的纠纷,原则上以科主任和护士长为首小组成员在科室内部协调沟通。

16、(2)二级、一级风险的纠纷,以医务科人员为主,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与患方沟通协调。 (3)沟通的原则。不激化矛盾,不答应无理要求,尊重事实,尊重科学,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问题。 4)现场采取的紧急措 (1)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 对 二、三级风险的医疗纠纷,医院保安人员在医务科的统一指挥下,对吵闹、漫骂、殴打医务人员的患者和家属实施必要的制止措施,对持械行凶者坚决制服,同时报案,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纠纷中患方的过激行为可能导致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损害时,保安人员应在统一指挥下采取保护措施,如疏散、守住病房入口等,不让闹事方接近病区的其他患者。 (2)封存病历或疑有引起不良反应的

17、药品、输液、血液制品,送相关部门进行检验。 (3)对死因不清的、家属对死亡原因质疑的情况,动员患者家属做尸检。 (4)告知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程序,为进一步解决纠纷做准准备。 (二)医疗纠纷的常规处理1.解释说服工作 1)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没有过错,家属不懂医学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期望值过高,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处理医疗纠纷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充分的解释和说明,让患方理解,不再追究; 2)患方对于院方的解释不能理解,坚持向院方讨说法,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向患者说明国家解决医疗纠纷的几种方式,即协商、鉴定、司法诉讼。 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1)发生医疗纠纷后,经院内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

18、组研究,认为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存在过失或医院管理不到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医学会鉴定中可能定为医疗事故的,建议协商解决,医务科代表院方与患者或家属签协议,最后赔偿了结。 2)医患双方不能就赔偿款额度达成一致时,建议患方走鉴定或司法程序。 3.医疗事故鉴定及处理 1)无法通过解释、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可申请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当事科室和当事医务人员准备鉴定所须提交的病历资料和答辩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医学会。 3)鉴定结论不是医疗事故的,医院不向患予以赔偿。4)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汇报中心领导,经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认为鉴定结论基本准确,按等级进行赔

19、偿;如果当事科室和当事人不服鉴定结论,中心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 4.法院审理医疗纠纷 1)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当事科室与当事人准备应诉材料,配合律师出庭。 2)法院审判结论或调节书中表述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构成因果关系,判定赔偿的,按额度予以赔偿;当事科室或当事人不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上诉。 3)法院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不构成因果关系的,医院不予赔偿。 第三篇: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摘要。近年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呈现上升趋势,与此相反,广大医护人员在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方面的知识却显得比较欠缺。为有效减少和防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

20、发生,提高医护人员在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方面的能力,现将我院制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提供给广大医院管理同行,以供交流、借鉴。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处理 一、目的 1、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产生的分歧或争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为了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保护患者、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1、 二、成员及职责 1、医疗事故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 组长:由医院医务科长担任 成员。由分管医疗及护理的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护理部主任、各科主任、保卫科主任以及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科室负责人组成。 2、医院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为医疗质量监控及管理部门,具体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定期检查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改进措施。 3、处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有关医疗争议防范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2)受理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投诉和申请; (3)向有关科室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 (4)组织有关专家调查相关事项; (5)

22、认定当事人应承但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 (6)提出处置方案; (7)反馈处理意见; (8)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三、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防范预案 1、总则 (1)医院及各科室应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并具体落实到医疗执业活动中。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抵制商业贿赂,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3)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敢于负责任,敢于批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科内管理制度。 (4

23、)科室内部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对出现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对职工反映的医疗事故苗头要认真 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弄虚作假。 (5)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构筑和谐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及时、完整、准确;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填写知情同意书。 (6)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

24、应相互配合。 (7)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8)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9)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10)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11)任何情况下,未经批准的进修医师不得独自参加各种会诊。 2、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酒后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自费、经济困难无亲人照看的患者; (4)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25、; (5)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6)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7)知情谈话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8)发生院内感染者; (9)病情复杂,患有多种疾病,与多科室有关患者; (10)有违法犯罪或打架斗殴前科的患者; (11)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2)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3)由于交通事故或打架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4)合并精神疾病的患者; (15)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16)艾滋病、有吸毒行为的患者; (17)本院职工的熟人、关系复杂的患者。 3、常规要求 (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

26、的诊治措施。科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妥善保管。 (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严禁滥用抗生素,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不得预防性使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用于18岁以下人群。 (5)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院内感染监控小

27、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报卡,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6)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乙肝系列、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 (7)各医技科室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结果(生化检查项目2小时内)。 (8)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4、特殊要求 (1)各手术科室必须严格按照诊疗常规,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术前向患者(家属)尽充分告知义务。 (2)凡我院新开展的手术和项目,必须书面向医务科申报,批准后用于病人。 (3)本院职工的熟人,严禁擅自简化诊疗程序或常规。 5、病历书写 严格按照医疗事

28、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规范、XX县区人民医院病历书写要求以及XX县区人民医院病历管理办法及奖惩措施(修正)的规定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a、住院病历 (1)病历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填写。病历质控医师以及病历质控护士必须及时检查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质量负责,病房主治医师对在架病历质量负责。 (3)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首次病程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 (4)主治医师必须在48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5)急诊病人入院3天之内、门诊入院病人7天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查房,并在病历

29、中体现。 (6)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我院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7)主治医师对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病人出院的同时完成。 (8)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病历归档前完成。 (19)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10)手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在手术后即时完成,手术记录在术后24小时由术者亲自书写,特殊情况由第一助手书写,术者应审阅记录并签字。 (11)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2)各种检验报告、图像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3)避免患者及亲属接触、翻阅病历,以免造成丢失和涂改以致责任不清。 b、门诊病历 包含

30、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1)保证“三次确诊率”,对于两次就诊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必须请门诊部主任协调会诊工作。 (2)处方书写必须符合规定。 (3)门诊病历及检查、图像资料由病人保管。 (4)节假日(周末)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就诊及收治病人入院治疗。 6、收治病人 (1)病人实行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病人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病人,各科必须以病情和病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各自借口拒收病人。 (3)凡具备空床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病人。 7、三级查房及会诊 (1)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

31、各级医生必须严格执行三级查 房制度。 (2)对于普通病人,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两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次。 (3)对于重点(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杜绝重术前、术中,轻术后的现象,对于术后病人,主刀医生应及时查房巡视。 (5)对于危重病人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 (6)各科必须保证对急诊科医师的技术支持。 (7)急会诊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 (8)涉及多科室的急诊抢救病人,在局部情况与全身情况治疗产生矛盾时,及时报告并积极抢救生命,服从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的协调。 8、术前讨论 (1)中等以上住院择期手术必

32、须经过术前讨论,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3)同一次住院、同一疾病的二次手术或两科以上同时上台的术前讨论必要时要通知医务科参加。 9、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l)目前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并发症、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出血及麻醉意外等。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等。 (2)检查治疗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的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有创性操作的实施。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的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

33、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分娩方式的选择。 (9)对于女性患者需切除乳房、子宫及其附件、男性患者因接受治疗对生殖功能影响者。 (10)危重病人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11)输血、造影、介人、气管切开、化疗等。 (12)新生儿颅内出血、早产儿今后生存质量。 (13)其它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均应有文字记录以及患者或受权人签字。 10、护理记录 (1)要体现相应专科疾病的护理特点。 (2)应用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的患者,不再使用一般患者记录单,但两种记录单应紧密衔接,避免遗漏和脱节。 (3)根据患者情况决定记录频次。一级护理(指一级护理病情稳定的患者)每班至少记录一次,

34、二级、三级护理病员每周至少记录1-2次;术后前三天每天至少记录一次。以上记录频次要求如遇有病情变化则需随时记录。 (4)护士记录后及时签全名。 (5)护理记录内容原则上不应与医师记录的过程有大的差别如临床症状体征变化,病情描述处理过程等。 (6)要据客观实际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符合实际,严禁不巡视病房,未查看病人,不了解情况想当然做记录。 四、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一)程序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启动本预案。 2、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需立即通知上级医生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医务科,夜间为总值班,不得隐瞒,否则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医疗事故争议,除按上述程

35、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3、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4、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当事科室必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医务科,并根据要求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共同指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由专人解释病情。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

36、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5、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由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办理。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事故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后果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的结果报告院长。 6、患方同意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对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等的调查分析意见,并愿意协商解决的,可协商解决,解决结果需报告院长。重大事件应与患方签署终结协议书。协议书应载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事件的性质或共同认定的事故等级和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 7、患方不同意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

37、对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等的调查分析意见,并不愿意协商解决的,为避免矛盾激化可报请院长批准后,报请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途径加以解决。 8、由医务科根据患者或家属的要求决定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9、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医务科以及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指定相关部门保管。 10、如患者死亡,必须要求作尸解以明确死因,病历上应有记录。如拒绝作尸解,应要求家属签字。 11、如患者需转科、转院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12、遇家属或病人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或聚众闹事影响正常秩序者,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派出所人员到场,按治安管理条

38、例办理。 【处理流程】 当事人上级医生和科室主任或门诊部主任向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报告向分管副院长汇报院医疗事故处理小组院务会决定。 (二)处罚 1、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处理终结后,医院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事件性质、产生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等,并对医疗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作相应处理,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医院应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并按照责任的性质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篇: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

39、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凡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一)医患关

40、系协调领导小组 1.组成 组长:医疗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 组员:医务科副科长、病案室主任、门诊部主任、门诊部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剂科主任、保安部主任 2.职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审核通过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制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1.组成 主任:医务科科长 副主任:主管医疗纠纷工作的副科长 成员:医务科负责处理医疗纠纷科员1人、负责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员2人、门诊 部、护理部、药剂科及后勤中心医患关系协调员各1人 2.职责

41、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7)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8)负责向XX省医疗纠纷协调处理中心报告工作。 (9)负责召集医院医疗纠纷裁定委员会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

42、答会议讨论结果。 (10)负责医疗纠纷在省、市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11)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三)科室医患关系协调小组(可由质量管理小组兼任) 1.组成 组长:科室主任,或副主任 组员:带组教授,护士长;医技科室、药剂科的组员由科主任选定 2.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员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情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

43、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医务科妥善解决。 (6)配合医务科做好科内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定期自查医疗隐患,登记,制定整改措施,向医务科报告。 (2)医务科检查工作,汇总发现的医疗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当事科室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 (3)医务科总结阶段性整改效果,向全院通报。 (4)对科室不落实自查隐患、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报告的行为予以处罚。 (5)检查记录本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五年。 2.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1)科室每月最后一周,由科主任带领医患关系协调小组成员进行医疗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逐一登记,召开医疗安全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情况进行总结,详细记载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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