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办事处三资巡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上级要求,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2015年“三资”巡查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根据上级要求2015年全街“三资”巡查采取逐村巡查的办法(县已经巡查的村不再重复巡查),在去年巡查基础上完成剩余14个村的巡查任务,实现所有村庄巡查全覆盖。 二、时间 安排 2015年“三资”巡查于2月25日开始,3月25日前结束。4月份为“问题整改月”,集中对巡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巡查内容 1、“三资”管理情况。重点查看以下内容。 (1)村集体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存入街道“三资”中心统一管理。 (
2、2)审查是否严格,是否存在不合理支出(如人情费、执行费、干部福利费等);单据是否按要求履行了签字、盖章手续;是否有白条入帐问题。 (3)检查农村财务公开榜(包括农廉网财务公开榜)是否按要求在公开栏、农廉网每月逐笔逐项公开。财务公开内容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 2、新农村(社区)工程建设监管情况 新农村(社区)建设是否按邹纪发(2012)18号关于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廉洁履行职责的规定(试行)落实。主要查看: (1)新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监管情况。要求在“三资”中心设专账、专户代管。资金提取要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社区建设管理监督机构负责人等多人签字。要公开使用情况。
3、(2)社区工程建设是否实行公开招投标,是否履行了民主监督程序。重点检查未纳入招投标的甩项工程是否履行了民主监督程序。 3、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 (1)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或借债、资产资源处置等村级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执行。 (2)查看村重大事项申报表,申报事项是否具体、明确;申报、批准人员是否签字。 (3)查看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重大事项决议是否履行了民主程序,党员、村民代表是否签字,民主决议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4)是否有重大事项未经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是否有重大事项瞒报、漏报或弄虚作假。 四、巡查办法 1、街道成立由纪(工)委、经管、审计、财政等人员组成的巡查组,对剩余村庄“三资”情况全面巡查,深入查找在农村“三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务监督、村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整改。 2、查阅资料。主要查阅被巡查村2013年9月份以来的相关资料。重点检查村“五帐一簿”、重大事项审批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 3、调查了解。巡查组可根据需要到被巡查村与村干部、群众调查了解相关问题。 4、巡查反馈。巡查组根据巡查情况写出反馈意见,于巡查结束后,对村统一进行反馈;对问题较多、较严重的村要限期整改。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