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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和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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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和预案 3.1总则 3.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山王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3.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3.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3.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3.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3.1.6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3.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3.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3.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3.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顾晨鸿 副组长:薛成 成员。崇庆碗、雷家驹、王春奎、李兵兵。 3.2.2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3.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3.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3.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3.2.3.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3.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3.2.3.4安质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3.2.3.5办公室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3.2.3.6设备部门、物资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2.3.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3.2.3.8行政内务和车队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3.2.3.9人事部(医疗)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3.2.3.10人事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3.11行政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3.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3.2.3.13各产线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3.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3.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3.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项目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生产经理,再由公司生产经理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3.2.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3.2.4.4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3.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3.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3.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3.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3.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3.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3.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3.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3.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3.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3.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3.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3.2.5.10检查规定: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3.2.5.11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项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 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项目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项目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 第二章 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部、安质部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安质部、设备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第六条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队伍; 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发生地点; 4、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7、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 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部、安全部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三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队伍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 设备部、安全部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 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 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 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 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 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 第四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五条 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项目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项目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部、安质部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七条 1、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3、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八条 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2、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3、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4、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名单 组长:顾晨鸿 副组长:薛成 成员。崇庆碗、雷家驹、王春奎、李兵兵。 2017年6月20日 第二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单位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预案为赛萨工厂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赛萨工厂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时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简称现场指挥部),实行法人代表(总经理)负责制。由法人代表陈永新任总指挥。副总经理陈舟任副指挥。县质监局、专业抢险救援单位、相关的检验机构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第五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检验机构、专业抢险队伍等各方面力量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指挥中心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六条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入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条副指挥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八条其他各部门负责人及职责如下 (一)通信联络组负责人:施仲芳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二)人员抢救组: 负责人:朱凯华、俞文安、郁忠培、袁永平 主要职责。对事故现场被困人员实施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观察分析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科学抢救,并组织群众不得擅自进入事故现场。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九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内容: (一)有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特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五)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应对其保养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有检查记录; 第十条应根据应急抢险救援设备的特点,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二条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如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拨打110报告,同时向县质监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各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参加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 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七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事故和突发事故手玩忽职守等,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本预案自公布后施行。附件。 应急部门机构人员的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69691052XX县区堡镇人民医院:59410409XX县区医疗急救中心:59616163陈永新:59683030俞文安:59689090朱凯华:59688278 上海赛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第三篇:特种设备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平稳运行,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我大队特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二、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井下作业设备、起重机械等。 锅炉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它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等。 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电梯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三、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四、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成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王沟门采油大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王沟门采油大队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定时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与宣传,组织人员在特种设备固定位置张贴相关警示标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尚殿和刘泽如负责相关信息的传达及日常工作。 2、成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小组。 为保证应急救援的及时、高效,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所造成的损失,特在本大队所辖的两个区队各成立一个应急救援小队: ******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成员:*********************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成员:**************** 五、部门预警机制 1、管理及使用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两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3、大队设备组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好记录。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管理和使用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上报大队,大队派专人处理,仪器正常后方可再次使用。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7、采油厂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专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及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1、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1.1锅炉爆炸事故 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1.2锅炉爆管事故 1.2.1炉管破裂泄漏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致扩大时,可短时间降低负荷维持运行,待备用锅炉启动后再停炉。 1.2.2严重爆管且水位无法维持,必须采取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 2、铲车事故应急措施 2.1铲车举升货物到高空后如发生不能放下故障后,司机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加强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此危险区,在短时间内故障处理不好,应用隔离带将铲斗隔离。 2.2如需到铲斗下方处理故障,应用支架将铲斗架好,人员才能进入铲斗下方进行检修。 3、配电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3.1配电设备运行中因短路、过载等故障原因而突然跳闸时,为最大限度降低损失,配电间的当班人员必须进行详细检查。 3.2检查出是高压断路器或低压总屏,其中一项跳闸时,应检查出跳闸的原因,在未找出原因前部不得合闸,必要时报告供电部门,请求帮助。 3.3检查出是分路断路器跳闸时,应在分路断路器上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同时组织人员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和处理。 4、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 4.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4.2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5、起重设备应急措施 5.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操作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故障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5.2起重机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七、应急响应 1、大队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大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逐级上报; 2、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3、在大队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大队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到采油厂,进入采油厂应急响应程序。 4、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大队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大队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 5、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6、大队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应急保障 l、安保部对工厂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九、责任追究 对发生特大事故(事件)的有关责任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责任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7月10日 第四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县人民政府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单位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局、公安局、消防中队、乡企局、城建局、广电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应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使用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昌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列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质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县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救援。第二十一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五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xxxxxxxxx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一)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指挥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总 成员:调度室主任安全处长保卫处长办公室主任 一炼焦车间主任 二炼焦车间主任化产车间主任备煤车间主任财务管理处长 2、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 员:调度室主任 安全处长 办公室主任 (二)各车间参照公司应急救援组织形式成立相应机构,统一纳入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中,形成条块结合,上下信息畅通、指挥灵活的系统。 二、领导小组和指挥机构的职责 (一)组织各车间及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在事故发生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有效控制事故,力争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调遣; (三)负责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 (四)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的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三、办事机构职责 (一)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 (二)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协调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四)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 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纳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XX县区质监局备案。同时与有关部门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与公安、消防、安监、医疗卫生等部门明确具体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各车间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的统一预案。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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