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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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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扩大信息的覆盖面,按照市政府流管办《关于全市第三批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流管办《关于全县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双流管"2011年"8号)文件的要求,我镇决定从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在各村(社区)全面开展以流出人口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及长效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为确保推进工作收到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开展流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是加强和改进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围绕“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准确掌握流出人口基本情况,积极探索镇流管办、村(社区)流管站、信息采集点三级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双向管理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的工作目标,在镇、村(社区)和各采集点三级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常态化工作机构和网络建设;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村(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村(社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的“办、站、点”建设规范,实现管理全覆盖、相关工作保障到位。 (二)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实现由“以条为主”向“以块为主”转变,明确镇、村(社区)为流出人口管理的责任主体,群众性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实现向村组、居民住户、新农村的延伸;流出人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返乡人员信息采集率大幅提高,达到前期调查摸底数的100%。 (三)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在各村(社区)实现全镇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的全面投入使用,流出人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返乡人员信息实现实时录入、维护、统计和查询,信息采集合格率达95%以上,主要职能部门的流出人口信息传递共享工作全面启动,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鲜活。 (四)巩固发展推进成果。流出人口日常管理模式有序运行,确保推进工作结束后,班子不散、人员不分、设备不撤、采集不停,保障到位,信息质量监控跟进,逐步实现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常态化。 二、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我镇成立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忠祥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高友元同志、派出所所长樊强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流管办,办公室主任由胡友强同志担任,抽调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一村一大1名,巡逻队员1名,共4人负责流管办日常工作的开展,临时聘用10名信息录入人员,负责推进工作的信息录入。 (二)办公保障 为确保我镇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顺利的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在镇文化站设立专用办公室(挂牌),配备电脑10台(配宽带网络)及打印机、文件柜等硬件设施。 (三)经费保障 镇财政设立专项经费15万元为推进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摸底调查阶段(2011年7月1日—7月15日) 一是召开各层次的动员会、业务培训会。二是各村(社区)要以通告、悬挂宣传标语、公开信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以及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三是完成对专、兼职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四是各镇(街道)组织足够力量,认真开展辖区摸底调查,摸清底数(7月13日前向镇流管办上报辖区摸底表),为信息采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采集、信息录入阶段(2011年7月16日—9月30日) 在宣传发动、前期摸底调查及派出所清理完善常住人口信息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流出人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返乡人员信息集中采集、录入工作。 第三阶段:机制建设、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10月)建立完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对流出人口基础信息的分析研究,并形成分析报告。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 在11月底前,完成全部辖区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各村(社区)采取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方式,镇流管办验收合格后,报县流管办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人员,负责辖区内的信息采集工作。派出所要安排好片区民警把好信息采集审核工作,镇流管办要将工作目标量化到各村(社区),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确保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流管办每两周对全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各村(社区)流管站每周对本辖区内工作进展情况总结、评估,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镇流管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大力强化质量监控。镇流管办成立质量监控工作小组全程跟踪信息的采集和录入,通过审查信息资料、上网抽查、实地倒查等工作方式,把好质量关。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质量监控组,负责对辖区内每日入户采集和录入的信息进行数据汇总,对每份信息采集表落实质量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为确保质量监控收到实效,各村(社区)质量监控组对每个采集点每周抽查信息量不少于50份,同时做好抽查和整改记录。 (三)部门联动协同配合。镇派出所、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共同配合参与推进工作。民政部门要及时对新建的街路巷和形成集中居住区的区域进行地名命名,派出所组织对全镇门楼牌设置进行清理,查漏补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流动人口的社保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流出人口推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参与配合流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确保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村(社区)流管办要制订集中采集信息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步骤,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同时,要落实相应人员和经费保障。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在流出人口推进工作中,镇流管办将组织力量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一是将实行分片包干督导,深入辖区开展检查和倒查,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镇流管办将下发《督导工作通知书》。二是对推进工作实行进展情况通报,设立“推进工作龙虎榜”,每10天通报一次各推进辖区的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将及时汇总收集全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流管办报告。三是将及时发现各村(社区)典型做法和工作亮点,及时总结提炼,并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逐步健全完善全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正兴镇流出人口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周忠祥(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高友元(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樊强(派出所所长) 成员:刘继忠(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辜爱民(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苏巍(党委委员副镇长)肖洪志(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志平(党委委员副镇长)徐惠民(党委委员副镇长)钟朝辉(副镇长) 陈方荣(党政办负责人) 胡友强(综治办主任) 郭洪卫(财政所所长) 程绍强(规建办主任)张祥敏(事管中心主任)赖世勇(经发办主任) 周军(统筹办负责人) 黎伟(社事办主任) 赖勇军(综治办副主任) 第二篇:镇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调研报告**镇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流动人口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群体。目前我镇流出人口主体是农民,数量庞大,流出的主要方向是从农村流向城市。随着流出人口数量的增加,不仅为城乡经济发展和改变家庭生活状况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农民生活观念、生活习惯注入了全新活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因此,加强农村流出人口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积极探索农村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发展道路,对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增加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镇流出人口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建设、发展中劳动力的缺乏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增加使得农村流出人口数量急剧增加,形成了庞大的流出人口特殊群体。 1、流动人口数量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镇,全镇总人口共计2.4万人。根据2011年流出人口调查资料显示,截止2011年11月我镇流出人口共计2457人,占到全镇户籍总人数的10%。 2、流出人口特点分析 我镇流出人口主要流出地为XX市,其中又以成都五XX县区为主。流出地为省内占流出人口数量的80%,省外20%;流出人口中男性占62%,女性占38%。我镇流出人口文化程 度普遍偏低,初中文化程度人群占80%以上,以外出打工为主,其次为外出经商。 3、流出人口对我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影响 流出人口为流出地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带回了新思想、新观念、新技术,不但为自己挣回了可观的经济收入,也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但劳动力外流使得农村人口结构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村劳动力外流主要是有知识、有技能、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性别上以男性劳动力为主,留在家里务农的主要是老人、妇女、儿童以及一些病残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业发展后劲不足。 二、流出人口服务管理现状 1、基本情况 流动人口的流动性、隐蔽性、复杂性带来了一系列的管理难题。相当一部分流出人口从业和居所变动频繁、无有效证件、无固定住所、无固定职业,管理难度相当大。如果不正确处理好流出人口服务管理问题,势必给户籍地和流出地社会治理带来负面影响。为此,强化和探讨流出人口管理,是我镇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镇政府提出了在现有的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基础上,努力创新,大胆探索,同时强化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和加大经费投入的指导意见。 2、工作做法、成效及经验总结 (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节假日前后外出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进村入户对经常外出人员和有外出倾向的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2011年国庆节前后,我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入村活动3次,组织返乡农民工宣传政策教育1次,教育覆盖面达80%。 (2)对流出人口,通过询问家属或亲戚掌握流出地信息,并及时与流出对象取得联系。针对我镇流出人员较多的情况,镇流管办在8个村(社区)分别成立责任区,并聘任村、组干部担任流动人口协管员,为流出人口直接管理者和联系人。我镇积极发挥其能动性、积极性,建立村、组干部包户联系责任制确保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信息收集到位,随时保持联系,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做到流出信息准确。全面形成了镇村组干部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新格局,使流动人口管理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3)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建立由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劳动、计生、建设、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组成,集管理、教育、服务职能于一体的流动人口工作平台,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有效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流出人员创造更好工作保障。 3、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农村流出人口加大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农村流动人口离开原居住地,形成人户分离的局面,虽然计划生育 部门都强调流动人口的婚育证明管理,但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 (2)农村流动人口对社会治安提出了新的课题。 (3)农村劳动力外流大多是有知识、有技能、素质较高的青壮年,性别上以男性为主,留在家里务农的多少老人、妇女、小孩及一些病残者,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教育管理,也是我镇综治工作开展的一个重点。 三、对农村流出人口管理工作的建议 (1)要积极为流动人口创造宽松的环境,使得流动人口能享有同等的住房、医疗、教育和养老等一系列社会福利。 (2)要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流出人口就业竞争力。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是制约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长期因素,从根本上看,应该增加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我镇农村的社会保障刚刚起步,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使得许多流出人口与土地始终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容易出现人员回流,造成就业部稳定。而且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也制约着农村消费的提高。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 **镇流管办 2011年11月28日 第三篇:流出人口调查摸底工作方案流出人口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各村: 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重点解决目前我镇存在的流出人口底数不清的问题,决定于2014年4月至6月在全镇集中开展流出人口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调查摸底,摸清流出人口底数,全面掌握流出人口动态,防止漏统漏管。对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子系统的个案信息项进行补充和完善,提高信息平台流动人口信息质量,提升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和服务率,为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调查对象 本镇户籍(18-49周岁)育龄对象。 三、调查方法 (1)从镇级信息平台中分村(居)、分组导出18-49周岁育龄人员名单,导出字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地址、居住地地址)后参照附件一样式添加新增栏目,下发到村(居)。 (2)各村(居)根据名单逐户核实流动务工动态,弄清流出人员流向信息,包括流向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经电话核实,在导出的名单表后新增加的栏目按要求详细填写。全户流出的对象,通过知情人核实。对已登记的流出对象,目前已返回户籍地、流向地址发生变更的重新登记上报《流出人口变更表》。 (3)镇计生办核实信息平台通报协查的流出对象,对接收的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报告单》的人员重新进行比对核实,及时完善、修正相关信息。 四、调查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3月31日前) 镇计生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调查摸底方案,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调查摸底队伍,明确责任,召开动员会,具体安排部署调查摸底工作。 (2)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村组织调查工作人员逐村逐户逐人排查、登记,对于已经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确认,对信息变动、新增流出对象逐人进行采集,如实登记并填写《流出人员信息采集卡》。 (3)核对录入阶段(5月1日-5月31日) 镇计生办根据调查摸底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在全员人口信息平台流动人口子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录入和变更,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送达或邮寄相关对象。 (4)督查总结阶段(6月1日-6月30日) 镇计生办6月上旬逐村进行检查核对,并将(附件3)报送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科。10日-30日市人口计生委每镇抽查一个村,下发抽查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以村(居)计生专干为主体,组织得力人员成立调查摸底队伍,认真开展工作。 (2)确保调查质量。调查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逐户逐人逐项理清流动人口信息,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调查结果要和账、卡、机进行核对,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完善、补充、修正平台内数据。 (3)建立长效机制。镇要建立流出人口信息采集更新长效工作机制。村(居)专干要动态掌握辖区育龄人员流动务工信息,及时上报更新、新增信息,实行首接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落实好“一签四定一发”,办理婚育证明率达100%。 第四篇:加强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思考文章标题:加强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增多,日益成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户籍地作业流动人口的“出口”,能否把好“出口关”,尤为重要。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探讨加强户籍地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对于贯彻“三个代表”精神,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完善流动人口“双向 管理”机制,增强计生工作整体实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户籍地流出人口计生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一)加强户籍地流出人口管理是促进现居住地流人人口管理、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的首要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也作了相同规定,并对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管理职责和作用作了进一步明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我们正确理解管理双方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虽然国家法律、法规对现居住地的管理责任作了突出强调,但双方对流动人口实行“共同管理”这一原则没有改变,户籍地对流出人口实施管理的管理地位和重要作用没有改变。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对流动人口实施管理的地位作用是平等且截然不同和不可替代的,同时又是相互依赖和相辅相成的。从户籍地是流动人口的源头和“母体”的角度看,户籍地流出人口的管理作用相对于现居住地更为重要。 首先,加强户籍地流出人口管理是为现居住地流人人口的管理奠定基础。户籍地作为流动人口的源头,其管理水平如何,直接决定着现居住地流人人口的管理质量好坏。户籍地通过向流出人口审核办理《婚育证明》,为现居住地提供了流入人口的婚姻、生育、节育、奖罚等基本情况;户籍地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的不断提高,使现居住地对流入人口建档立卡、分类管理成为现实。户籍地在联系、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康检或寄回康检证明过程中,协助和支持了现居住地对流动人口重点对象的管理,预防和杜绝了计划外怀孕和生育现象发生。如果没有户籍地这一系列的管理与服务,靠现居住地单方面管住管好流动人口是极其困难的。 其次,户籍地流出人口管理是现居住地流人人口管理的有力依托和坚强后盾。作为流动人口的“母体”,户籍地与流出人口有着千丝万缕、错综复杂的联系,因而对其管理作用是固定的、无限的、长期不变的。相比而言,现居住地对流人人口的管理作用则是动态的、有限的、短期可变的。因为流动人口进入现居住地的时间相对是短暂的,流入地点和场所是不断改变的,现居住地只能在有限的时段和有限的空间对流人人员实施管理。一旦流入人口因工作、生活或生育等情况变化离开原地流向他处,原流入地则因超出其管辖范围而无能为力,新流入地由于情况不明,管理不及时,就可能使这部分人脱管漏管。户籍地的管理则弥补了现居住管理的不足和缺陷。它将流出人口同常住人口一样作为自己的长期管理对象对待,不会因流入地变化而变化。 (二)加强流出人口管理是促进常住人口管理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要措施。 流出人口从形式上讲属于流动人口,从本质上讲仍是常住人口,它属于常住人口的延伸和特殊形态,与户籍地和常住人口有着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因此,现居住地的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讲只是对户籍地流出人口的“托管”和“代管”。国家统计局有关流动人口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流动人口1.2亿左右,其中从农村流出占73,从城镇流出占27。2002年初国家计生委对11012名跨省流出育龄妇女的典型调查结果表明,20~34岁年龄段的育龄妇女占75以上。上述数据说明,处于生育旺盛年龄段的中青年流出人口占流动人口的比例很大,且绝大部分属于农村育龄人口,受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影响,其中以生育为目的的流动人口会有意逃避户籍地对其生育行为的管理,寻找流人地区管理上的漏洞,实现其计划外超生的目的。户籍地如果不采取措施,与现居住地配合,加大对这部分流出人口的管理力度,堵塞漏洞,任其发展下去,则流动人口的超生势头不仅影响现居住地管理水平的提高,更会严重影响户籍地常住人口低生育水平的保持和稳定。 (三)加强流出人口管理是落实“三个代表”精神和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 “三个代表”思想是新时期指导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行动指南。它要求人口与计生工作尽快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由过去单纯行政管理型逐步过渡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模式。因此,向广大育龄群众包括流动人口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管理与服务是落实“三个代表”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今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重点。 加强流出人口的计生管理与服务是国家法 律法规赋予户籍地的神圣职责。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十 三、十 四、十五等项条款对户籍地的管理服务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为流出人口办理生育证明和《婚育证明》、落实独生子女奖励、寄回康检证明后不得再要求流出育龄妇女回原籍康检等等。国家计生委在2003年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标准中对户籍地服务流动人口的目标任务也作了具体规定,如 农村流动人口办证率要达到80%以上等等。流出人口的流动特点决定必须加强户籍地的管理与服务。流出人口一般是由农村向城市、由不发达或者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工业和商业等非农业流动;从低收入的农业劳动者向较高收入的职业收入者阶层流动。人口流动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流出人口经济收入的增加和脱贫致富。户籍地应为其提供方便和大力支持,不应因为难以管理或害怕超生而加以阻挠和干涉。同时,流出人口背井离乡,在流入地属于弱势群体,缺乏良好就业机会和丰富的收入来源,缺乏利益诉求机制和社会保障等。户籍地作为流出人口的“母体”和“娘家”,更应该为其“游子”的切实利益着想,为他们提供在流入地享受不到的管理与服务。 二、正视户籍地流出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片面,重视程度低。 “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原则是国家根据多年来实践经验,考虑到流动人口远离户籍地,由现居住地对其实施管理与服务比户籍地更方便更现实的角度提出来的,它的首要前提是以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原则为基础,可是有些地方却抛开“共同管理”这个基础原则,片面认为流动人口管理是现居住地的责任,户籍地可以放松不管了,因而将流出人口视为“嫁出的闺女——泼出的水”,推向现居住地。将“共同管理”原则仅仅理解为办理流出人口婚育证明。没有将户籍地加强流出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真正重视起来,户籍地应该履行的管理与服务职能没有很好发挥,应该开展的一些必要工作诸如“清查登记、跟踪服务、信息反馈通报”等没有认真进行,使户籍地流出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或陷于瘫痪状态。 (二)服务滞后,管理职责履行不好。 一是服务意识不强,管理不主动。没有将流出人口作为服务对象而是作为管理对象对待,不是主动深人群众服务,而是坐等群众上门。办理《婚育证明》加价收费,加重群众负担。群众应该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和报销外出四项手术等费用迟迟得不到落实,要求寄回证明的流出康检对象回乡康检等等,使流出人口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二是与现居住地联系配合不够,不主动向现居住地通报情况,加强联系;对现居住地寄来的信息通报单不予理睬,致使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和“共同负责”原则落空。三是对流出重点对象管理失误。对寄回的康检证明缺人少次现象把关不严,对部分长期不参加康检又未寄回证明的重点对象,没有主动上门访查动员和跟踪管理,而是任其脱管漏管。 (三)措施不力,管理效果较差。 一是流出人口底数不清。平时调查发现,不少户籍地说不清不同时期本辖区流出人口总数;不知道流出重点对象中的应康检对象数;不明确流出人口的流向和是否纳入流入地管理等等。流出人口情况不明,必然造成管理的盲目和漏洞。二是办证率不高。从河南XX市历次年终考核结果看出,目前户籍地流出人口办证率只有40左右,有的甚至在20以下,与优质服务先进县要求农村和XX县区办证率分别达到80和95以上的标准相差甚远。较低的办证率必然造成较低的流动人口管理率,给现居住地流人人口的有效管理带来困难。三是计划外生育现象严重,据不完全统计,XX市近年来计划外生育对象中90以上都是流出人口躲在外地强生偷生的。 三、加强户籍地流出人口计生管理的几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管理与服务的自觉性。 根据存在的问题,当前,户籍地应组织计生干部加强三方面的学习:一是深刻学习“三个代表”思想,增强为人民服务观念,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优化服务,为流出人口排忧解难。二是认真学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增强依法管理意识,正确全面理解流动人口“共同管理”原则的实质含义,认真履行户籍地流出人口计生管理职责。三是继续学习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其他业务管理知识,提高业务管理技能,为流出人口及时提供优质的管理与服务。 (二)建立完善各种制度,掌握流出人口计生动态。 了解流出人口底数是开展管理的基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切实掌握流出人口的数量、结构、分布和动向。 (1)建立流出人口外出申报、返回注销制度。要宣传教育群众在流出前和返回后及时向乡村申报流出和注销。通过对按时申报者实行代办生育证明和《婚育证明》手续、减免办证费用、报销外出康检和四项手术费用及优先落实独生子女奖励等办法,吸引和鼓励流出人口主动与户籍地计生部门建立联系,及时申报情况。 (2)建立村组流出人口信息员访查、上报制度。村组计生干部与群众接触最直接,掌握其动态最迅速,因此建立村级流出人口信息站很必要。要设村专干为一级信息员兼信息站长,组妇女小组长或计生管理员为二级信息员。通过信息员平时上门访查,将本组的流出人口信息及时反馈到村信息站,再由村信息站长登记、汇总后上报到乡镇计生部门。 第五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动人口以逐年递增之势流入我区,我区也有相对数量的已婚育龄人群流出,管理难度加大,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极大压力,严重影响着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大各部门协作力度,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法制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区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联席汇报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各镇办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在流动人口密集的村 1(居)和大中型企业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网络。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体系 1、周安排、月例会、季考核制度。镇办要严格落实每周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小结讲评和工作安排;每月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例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前通知区计生局包抓领导及计生指导员按时参加;每季度对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突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查证验证,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建档建卡、定期三查等内容,考核结果上报区流动办,区流动办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2、清理清查制度。镇办每季度对本辖区要彻底进行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将清查情况上报区计生局,区上将对各镇办的清理清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要加大联合清理清查和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镇办要组织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统一行动,,以清查房屋出租户、住宅、小区、商铺和各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对18—49周岁的流入、流出人口登记造册,做到“四不漏”(居不漏幢,幢不漏层,层不漏户,户不漏人)、“五清”(情况清、人数清、查环查孕清、流向清、出生清),检查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等相关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未持证的流动人口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持证率达到9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 3、以房管人制度。镇办要会同辖区派出所与房屋出租户签 2订房屋出租治安计生责任保证书。房主必须做到。一是在出租房屋时查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报告社区进行查验,对未持证者不得出租;二是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与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三是发现流动人口怀孕或生育现象应及时报告社区、村委会,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对未落实责任保证的,办事处联合派出所要依据《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处以500元罚款。对将房屋出租给计划外怀孕者拒不报告的,严格按照《条例》以为计划外怀孕超生者提供场所严肃处罚。 4、村(居)规民约制度。为切实解决流出人口管理失控的问题,镇办要监督村(居)制定有效可行的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对育龄妇女重点管理对象流出前要严格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对外出后不能按时寄回有效孕检证明的要严厉处罚,罚金可作为计划生育公益金用于扶持计生贫困户。 (三)建立部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责任体系 1、落实“三个一”制度。镇办及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和“一票否决”的“三个一”制度。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半年和年终工作考核,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落后,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选为综合类先进单位。 2、落实法人负责制。辖区内各国营、民营大中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这项国策的重要意义和责任,建立法人负责制,300人以上的企业要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把好流动人口的验证关、登记关和生育关。 3、落实部门问责制。要坚持和深化计生、公安、工商、劳动联合办公制度。各镇办要认真开展公安、计生联合办公,责任区民警要积极配合计生干部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催办婚育证明,调查上报计划外生育情况。工商局、税务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摊位证等证照时要严格查验流动人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人员在其补办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凡不履行流动人口管理职责的要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四)大力营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氛围 镇、办及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利用标语、横幅、黑板报等,大力宣传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召开出租房主座谈会、发放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发动,阐明出租房东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切实提高群众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的意识,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是提高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密组织,确保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制定措施,常抓不懈切实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达到经常 4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3、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各镇办及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上每半年由领导小组组织区委督查室、政府督室、考委办等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加,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予以表彰奖励,对职责履行不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附: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xx区计划生育局二00八年元月十四日 5 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计生局: 1负责全区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计生干部; 2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积极参与互动,○准确掌握全区流动人口的婚育和计划生育状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做好流动人口节育措施落实、○孕情检查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4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工作,督促镇办○每季度对辖区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怀孕、生育、节育情况,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及技术服务; 5督促检查劳动用工单位落实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调查处理流动人口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问题和案件。○7做好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考核工作。○ 2、公安分局: 1在办理暂住证、○出租房屋许可证时,查验流动人口户籍地核发并经现居住地乡镇办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 6持证明者督促其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证明,并通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2结合治安检查,○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清理,发现计划外怀孕和生育者,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 3协助处理流动人口违犯计划生育政策问题和案件;○严厉打击溺婴、弃婴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破坏、干扰计划生育工作和打击、报复计划生育干部的案件; 4在办理户籍迁移及农转非手续时,查验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3、工商分局: 1对流动人口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摊位证时,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从业人员流动人口有关数量等统计资料; 2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协助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个体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3各类市场、○商业街必须建立计生协会,并有专人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全程管理与服务。 4、人劳局: 1各级劳动力市场○(包括职业介绍所)对求职的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时,须先查验其《婚育证明》,无证不予登记; 2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就业证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用工许可证时,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督促雇佣外来务工人员的单位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3各级劳动部门在审批企业职工下岗方案时,○要审核落实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的内容; 74劳动保障部门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对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等费用时,要查验下岗人员中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检证明》; 5在劳动监察中发现已从业的流动人口没有○《婚育证明》的,应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及时通知和协助计划生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城建局: 1在审批建筑执照、○资质证书和企业年检时,要查验建筑施工队与常住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的计划生育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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