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产留给谁》教学反思
沁阳市第十八中学 张利梅
我所讲的是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第三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中的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的第二框《财产留给谁》。通过教学,现反思如下:
本单元是是全书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对学生进行权利与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中,公民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初二学生正处于接受义务教育时期,这一课内容与学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最接近,与学生的活动最密切。经济权利也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对于未成年学生来说同样非常重要,因为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总之,这一单元是增强学生在受教育方面和经济权利方面的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的思想教育的落脚点。
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包括三框。第一框“财产属于谁”,主要帮助学生了解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我国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利剑"。第二框"财产留给谁",主要让学生知道有关财产继承方面的基本知识,未成年人享有财产继承权,继承人继承遗产除依据法律规定外还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是通过活动培养学生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让他们能够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并发扬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社会主义优良的传统美德。过程以晓军一家的遗产继承故事为线索,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法,让学生积极参与整个教学过程,从而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一些生活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了解有关遗产继承的几个概念、继承权的实现方式以及在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有的态度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