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前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确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 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二)内容1.人员密集场所 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 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
2、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 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
3、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 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 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二、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4、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分局,负责对整个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搞好分工协作,共同开展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排查;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的排查;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的排查;经贸部门负责对商场(店)的排查;旅游部门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的排查;建设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内单位的排查;广电部门负责对本系统内单位的排查及对
5、整个排查活动的宣传报道;卫生部门负责对医院的排查;文化部门负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排查;监察部门负责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其余单位的排查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9月16日-20日)自即日起,集中10天的时间,向全社会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单位自查整改(9月20日-9月30日) 各单位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
6、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各单位自查整改结束后填写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附后),报本行业或本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10月1日-10月20日) 由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承诺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对存在火灾隐患未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复查中发现单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或拒绝整改的,应当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 (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10月21日-10月30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
7、组对各单位自查和系统复查情况进一步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其重新整改。 (五)政府挂牌督办(11月1日-15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对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由公安消防部门以同级人民政府名义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区人民政府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层层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并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附件: 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单位名称地址 单位 印鉴使用性质人员密集场所1、影剧院、礼堂2、夜总会3、网吧4、舞厅、卡拉ok厅5、游
8、艺厅6、保龄球馆7、桑拿浴室8、其他公共娱乐场所9、旅馆、宾馆10、饭店、餐厅11、商尝超市、室内市初12、学校13、托儿所、幼儿园14、养老院15、医院16、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宿舍 17、其他公 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18、甲、乙类厂房19、甲、乙类库房20、加油、气站 21、甲、乙类油、气罐站22、其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 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负责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消防安全管理人(主管消防安全工作 的负责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按照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本单位已组织人员对火灾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改,现承诺以下内容填写属实,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签名:时间:年月日 (消防安全责任人)1经排查发现并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部位隐患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2经排查发现但未整改的火灾隐患部位隐患情况未整改原因、目前采取的措施和整改期限责任人需要说明的情况注:此表一式叁份,填报单位存档一份,报行业主管部门或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两份。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