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局基层建设考核方案 为促进全县镇(场、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及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履行统计工作职责,提升统计优质服务水平,根据省乡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25个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期限。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考核目的。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健全基层统计组织网络、完善统计管理制度、规范机制运行、改进统计手段、加强统计法制、扩大统计宣传,全面夯实
2、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努力实现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工作规范化、报表台帐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的“六化”目标。 四、分值设定。每季度以百分制为基础,实行考核记分制,按照考核计分标准,采取逐项考核记分,按每个项目的基本分,根据完成情况考核记分。 五、考评办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自评与验收相结合。 1、日常考核。县统计局每季度组织人员按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表对镇(场)、街道办事处现场打分,对各基层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数据质量和统计分析等情况进行逐项考核,每季度公布。 2、自评考核。各镇(场、街道)对统计工作进行认真自评考核,填写自评表,写出评估报告,经镇(场、街道)分管领导签字,于每季末15日以前报县统计局。 3、年终考核。县统计局对各镇(场、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进行,对照考核内容逐一计分,结合季度考核分数累计年底总评。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除作为加扣分因素外,还与经费挂勾,作为乡镇上划办公经费发放的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年终评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若干名,以县政府名誉表彰。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