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行业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市客运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动城市客运行业文明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整体水平,努力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城市客运服务,打造旅游城市“新名片”,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以“创先争优、文明驾驶”为主题的“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文明驾驶”为主题,以“深化创新道德工程”建设活动和“文明在交通、爱心伴您行”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以解决影响城市公共客运形象的突出矛盾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素质,不断强化
2、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促进全市城市客运行业文明服务新形象。 二、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1、召开启动仪式。拟定于8月1日上午8点半,组织100辆出租车、10辆公交车,到海滨文化广场集中参加评选活动启动仪式,请相关领导公布评选方案并动员讲话,一名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分别做表态发言。 2、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载体对城市客运行业“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3、激发参与意识。督促企业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创先争优、文明驾驶”为主题的大型讨论会或小型座谈会,通过演讲和业务练兵等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
3、“创先争优、文明驾驶”的优质服务意识,积极参加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6日至11月16日) 1、进行文明服务培训。在城市客运企业创建培育“敬业文化”、“微笑文化”和“诚信文化”,督促企业组织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一次“创先争优、文明驾驶”优质服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力争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受教育率达100%;交通法规和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常识抽查应知率达100%以上。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规范管理、文明驾驶、车容车貌、服务设施、环境卫生、驾驶员仪容仪表、服务质量等为重点,全方位开展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提升城市客运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各企业要按照评选标
4、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严格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每车每人进行自评,推选出一批“创先争优、文明驾驶”的优质服务标兵。 (三)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1、11月16日开始,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企业申报情况,审核把关后,确定10名“五星级文明服务标兵”,20名“四星级文明服务标兵”,30名“三星级文明服务标兵”。 2、11月30日上午9点,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城市客运行业“文明服务标兵”进行隆重表彰,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行车 1、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交通信号和交警的指挥,各行其道、按序通行、规范停靠
5、。 3、不占道停车、不违章超车、不随意调头。 4、不将车辆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不抛客抢客、不滞站揽客。 5、载客后不开快车、车速平稳,过斑马线主动礼让行人。 6、行驶中不使用手机、不吃零食,确保行车安全。 (二)优质服务 1、驾驶员穿着整洁,持证上岗。 2、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微笑服务;不讲服务忌语、不与乘客争吵;出租车驾驶员主动使用十字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 3、出租车内明显位置张贴出租车收费标准和禁止吸烟标志,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副证按规定摆放;车载计价器、空车待租显示标志使用正常,鉴定合格。 4、出租车不故意欺骗、诱导乘客绕道,不拒载;按表收费,有零找零、无零让利。 5、出租车乘客下车时,主动给付当次完整清晰的专用发票,提醒乘客携带好随身物品。 6、公交车到站停车,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态度和蔼,及时向乘客通报停靠站点;收款撕票,主动为乘客提供票据。 7、出租车驾驶员主动帮乘客提拿行李物品,搀扶老弱病残乘客上下车;公交车驾驶员应积极为乘客排忧解难。 8、车辆外观洁净,无明显的污物附着和待修(补)复部位;车内卫生清洁,座包套整洁、干净,物品堆放有序,驾驶操作台清洁无杂物;车门车窗开关自如、无破损。 9、不向车外乱扔废弃物、吐痰;拾物及时归还失主或上缴单位。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