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禽养殖扶持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扶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和奖励补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为核心,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参加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活动,在全市建设一批全省乃至全国最高水平的畜牧业设施生产基地、规模生产基地、特色生产基地和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提升我市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发展水平。 二、创建内容 (一)基本要求。参与创建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且无非法
2、添加物使用记录;种畜禽养殖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 (二)规模标准。奶牛存栏200头以上;生猪存栏能繁母猪300头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5-10万只;肉禽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肉牛年出栏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300只以上;肉兔年出栏2万只以上。 (三)重点内容。凡参与创建活动的畜禽养殖场,在项目实施年度内,必须新完成与之相对应养殖场中其中至少一项重点建设内容: 1、奶牛场。(1)乳成分自动测定、发情、妊娠、疫病数字化自动鉴
3、定分析系统;(2)tmr全日粮混合饲喂系统、太阳能温水饮用系统;(3)挤奶厅或管道式挤奶系统;(4)场内视频监控系统、粪污沼气化或设施化处理系统。 2、养猪场。(1)自动投料与饮水系统;(2)自动采暖和湿帘降温系统、自动通风系统;(3)场内视频监控系统、粪污沼气化或设施化处理系统。 3、蛋鸡场。(1)鸡舍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立自动投料与饮水及消毒系统、自动捡蛋系统、自动采暖和湿帘降温系统、自动通风与光照系统;(2)场内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清粪系统、粪污设施化处理系统、病死鸡设施化处理系统。 4、肉禽场。(1)禽舍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立自动投料与饮水及消毒系统、自动采暖和湿帘降温系统、自动通风系统;(
4、2)场内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清粪系统、粪污设施化处理系统、病死禽设施化处理系统。 5、肉牛场。(1)牛舍为半开放式、开放式或标准化棚圈;(2)tmr全日粮混合饲喂系统、太阳能温水饮用系统;(3)粪污沼气化或设施化处理系统。 6、肉羊场。(1)羊舍为有窗式、半开放式、开放式或标准化棚圈,有自动饮水器或独立饮水槽;(2)青贮设施设备、专用药浴消毒设施、粪污设施化处理系统。 7、肉兔场。(1)兔舍为有窗式、半开放式、开放式标准化棚圈,有专用饲槽和运动场补饲槽;(2)有保温及通风降温设施,有自动饮水器或独立饮水槽,有粪污设施化处理系统、病死兔设施化处理系统。 三、奖励补助 (一)奖励补助范围。凡市内符合
5、条件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均可根据本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参与创建活动,申请奖励补助。2008年以来已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奖励补助的养殖场,其新申报的建设内容与上次相同的,不再安排奖励补助。 (二)奖励补助标准。奶牛场每个40万元,全市补20个场;养猪场每个25万元,全市补15个场;蛋鸡和肉禽养殖场每个均为15万元,全市补13个场(蛋鸡4个、肉禽9个);肉牛养殖场每个30万元,全市补3个场;肉羊养殖场每个10万元,全市补2个场;肉兔养殖场每个10万元,全市补2个场。 (三)坚持公开择优的奖励原则。在有关媒体上公开奖励补助的政策、标准、范围,按农业部有关验收标准对参与创建
6、活动的养殖场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奖励补助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区市畜牧兽医局按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要求,组织当地创建工作。要监督指导参与创建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确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创建重点内容,创建重点内容必须是新建项目。自愿申报参与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活动的养殖场填写“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申请表”(附件1),报区市畜牧兽医局备案。各区市汇总填写“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计划一览表”(附件2)于8月25日前报市局。 (二)审核初验。经建设、改造达到“五化”要求且新完成一项以上创建重点内容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向当地畜牧兽医、财政主管部门提出
7、验收申请。当地畜牧兽医、财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按照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评分验收标准”(附件4)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创建重点内容未建或未完成的场不予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场户填写“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竣工验收申报书”(附件3),一式三份,于11月15日前,由各区市畜牧兽医、财政主管部门连同验收报告一并报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建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项目库。 (三)现场验收及结果公布。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成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现场最终验收组,对最终验收合格并拟进行奖补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在“畜牧信息网”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当年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扶持
8、名单。对弄虚作假的养殖场,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组织、发动、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市畜牧兽医局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工作列入对各市区畜牧兽医局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扶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是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要加强扶持政策的宣传,做到项目实施公开、公正、公平。要加强培训,使项目建设单位尽快掌握标准化示范创建要求和标准化生产的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加快标准化示范创建进程。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日常监管与指导。依法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档案和畜禽标识加强监管,对不按“五化”要求生产管理的场,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取消其创建资格。扶持资金要专款专用,提高养殖场标准化水平,不得挪作他用。各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要设立项目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