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生委整治服务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运用法律手段,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生育秩序,使违育对象受处罚,计生家庭得实惠,周围群众受教育,从而推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实现“三新”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 清理整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人口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区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肖兵为组长,区委常
2、委、副区长,区长助理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各工作机构具体名单和职责如下: (一)清理整治办公室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清理整治内部事务,掌握全区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每三天一通报各工作组清理整治服务进度。 (二)清理整治工作组 计划生育清理整治服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区直机关单位原则上参与本单位新农村挂点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清理整治服务工作,全区设立计划生育清理整治工作组8个,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清理整治服务工作小组,清理整治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由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担任,
3、清理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区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工作组成员分别从区直机关单位、区人口计生委、乡镇(街道)、村干部中抽调人员组成。各工作小组在工作组组长统一指挥下,采取既分工又合作的方式开展清理工作。具体安排见附表(清理整治工作小组具体成员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另行安排)。 (三)技术服务组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三、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内容 (一)“四清理” 1、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2、人口出生情况 3、违法生育情况 4、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二)“六落实” 1、重点服务对象环孕情检查落实到位 2、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到位 3、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实到位
4、 4、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到位(当年征收到位率达65%以上,历年征收到位率达80%以上) 5、2002年9月1日以来党员、干部(含农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落实到位 6、人口出生统计落实到位 四、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调查摸底(4月27日至5月5日) 1、4月27日,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四清理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5月5日,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区直机关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直接进驻乡镇(街道),参加乡镇(街道)召开的乡镇、村组干部、党员动员大会,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生育“四清理六整治”的意义,明确整治任务,严肃整治纪律,同时在圩镇、行政村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
5、清理整治氛围。 2、全区动员大会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按照“四清理六落实”工作要求,对本乡镇(街道)的人口出生情况(2008年10月1日至今)、环孕检遗留对象(2008年10月1日至今)、计划外怀孕对象、节育措施遗留对象、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对象(2002年9月1日至今)、历年违法生育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和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满80%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分类造册,并将名单和举报电话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名单5月5日前报区清理整治办公室)。 (二)清理兑现(5月6日至5月20日) 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对象就是任务的原则,对计划生育各类遗留对象进行清理兑现。对“四术”遗留对象,经医生检查身体
6、状况良好的,坚决落实节育措施,做到该结扎的结扎,该上环的上环,该落实补救措施的落实补救措施;经多次动员环孕检和“四术”遗留对象仍未到位的,工作组协助村委会按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定严格兑现违约责任;计划外生育对象缴纳社会抚养费当年未满65%、历年未满80%的,坚决征收到位,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清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区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并尽快作出处理。通过整治,确保环孕检率达100%,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到位率达到规定目标,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处理到位,各乡镇(街道)人口出生无瞒报漏报现象。 (三)总结表彰(5月
7、21日至5月31日) 1、清理结束后,工作组确认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到位,向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对清理整治工作存在问题的责成重新清理,限期完成任务,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工作组长及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2、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集中整治服务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清理整治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四清理六落实”整治服务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党政一把手要
8、亲自抓、负总责。各工作组长(小组长)要认真部署,主动负责所挂乡镇(行政村)的清理整治工作,要按照方案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人员、车辆、工作时间到位。各工作组每天下午5点前将清理进度报清理整治办公室(各乡镇、街道负责)。各乡镇(街道)要充分抓住有利机会,全力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2、广泛宣传。工作组要召开挂点行政村的干部、群众会议,宣传政策,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积极举报。区人口计生委、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使清理整治活动家喻户晓,让群众从内心感觉到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不可动摇。 3、严肃纪律。工作组成员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需向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请假;任
9、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隐瞒违育人员,不得出具假证,不得擅自降低处理标准,如有违反将按规定给予单位和当事人处分。 4、密切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技术服务实行责任包干制:引产对象,由工作组及乡镇(街道)及时送往吉州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施术;结扎、人流对象,由对象所在地卫生院或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施术;上环、环孕检工作,由对象所在地的计生服务所承担。服务中绝不允许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甚至刁难现象。 5、严肃考核。实行任务分解制,根据乡镇(街道)摸底情况将任务分配到各工作组。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天一通报整治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的好坏将按区2012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吉青发20126号)和区2012年度乡镇、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吉青办字201246号)列入年终对乡镇(街道)与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6、严格执法。市公安局分局要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应急预案,依法行政,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干扰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严肃处理,为清理工作保驾护航;区法院要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加强法制宣传,全力配合清理工作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