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监察行动方案 为维护、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相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12年月日开展“奋战50天”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防止回潮、提升成效”为目标,以“查处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缴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为主要内容,以“精心组织、打击非法、发动群众、确保安全”为基本原则,发挥各职能部门整体合力,通过宣传发动、联合执法、专项打击、设卡查堵、巡逻检查、重点查禁等
2、措施,实现我镇“限放”秩序良好,杜绝因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严厉查处下列行为。一是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二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超量储存、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及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开展好“奋战50天”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 1、党政办公室要联系宣传部门。负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禁放法规宣传,维护法律权威。组织开展对限放有关规定的宣传,确保安全有序燃放。 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要联系派出所、交通部门。负责
3、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组织警力和其他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对禁放区进行检查,对限放区域内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进行安全监督。交通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确保运输安全。组织做好道路、桥隧、公交场、站、车上以及“的士”营运车上的宣传工作,并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开展公益性“禁放”短信的群发宣传。 3、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联系工商部门。负责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依法吊销违法违规经营企业、零售店的营业执照。 4、文化服务中心要联系教育部门、文化部门。负责查禁酒店、酒吧、
4、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切实加强全市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燃放事故。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要联系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取得许可证的合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6、镇村建设办公室要联系城市执法部门。负责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风景旅游区、非法摊点等部位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重点巡查、检查,在等重要时段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放查非工作,查获非法销售、燃放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作措施 1、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是开展好专项行动的基础,各村(居)、镇各
5、有关部门要在以往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发掘潜在效能,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不断将“禁炮”宣传工作推向纵深,争取广大市民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理解支持。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高频率、高密度的禁放宣传。各村(居)要通过发放致居民一封信、led户外广告屏、宣传车上街、设置宣传点、板报、发放宣传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期间,要求每个街道有一辆宣传车,每个村(社区)有一个宣传站。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区烟办成员单位在节前统一举办禁放查非集中宣传日活动。教育部门要组织各学校法制宣传员在放寒假前集中进行一次烟
6、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授课活动。交通部门要在入通道、入岛通道设置宣传警示标语,要在公交车载电视中滚动播出禁放字幕和公益广告宣传片,要组织移动、联通、电信部门向手机用户发送禁放宣传短信。 2、严密设卡检查,查堵非法运输。专项行动期间,内厝派出所和交通部门要通过设立检查卡口在我镇建立防护线,要加强沙溪等入镇通道的设卡盘查力度,严格检查进入我镇车辆,重点检查大型货车、厢式货车、面包车及其他可疑车辆,发现没有运输许可证或运输许可证上所列项目与实际不符而运输烟花爆竹的,要立即查扣并依法处理。各个检查站要设立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切实发挥作用,严禁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我镇,为重要节日营造喜庆、和谐的社会氛围。 3、开
7、展拉网检查,查处非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居)、镇相关部门要开展全面的检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各个场所部位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XX县区周边的检查。要对所有商场、食杂店、流动摊点进行反复拉网检查,逐一过滤,严格查处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强对闲置厂房、院落的检查,严格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检查,严禁批发企业、零售点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严禁批发企业、零售点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必须按照经营许可证核定量在核定场所储存烟花爆竹,严禁超量或在其他地点储存,一
8、经发现严格依法处理。 4、重点查禁监管,确保禁放效果。要结合开展市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期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内政164号文)在禁放区域查禁违规燃放行为,等重要时段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查禁,对违法燃放的人员,由内厝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要充分利用各种监控系统发现非法燃放行为,在查禁过程中要使用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进行取证,固定证据。文化部门要在平安夜、除夕、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重要时段检查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罚。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限放区域监管,确保燃放安全。消防、卫生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5、积极主动作为,严惩违法犯罪。要主动出击,主动发现各类
9、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要广辟线索来源,认真查办落实,力争在专项行动期间侦办一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打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对于查获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一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安、安监、交通、工商、城市执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按照各自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一旦造成事故后果极其严重。今年是我区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第3年,是巩固战果、提升成效的关键年,各村(居)
10、、各有关部门务必居安思危,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振奋精神,铆足干劲,打好50天禁放查非攻坚战,全力维护好、两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各村(居)及镇相关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实行分片包干,分解细化责任。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2、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各村(居)、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配合,积极做好执法环节的衔接,形成无缝隙执法,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工作中,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对重点、难点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加强监察督导,严格落实奖惩。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对我镇街各部门召开会议、制定方案、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区综治办、文明办将此次专项行动列入年终考评内容。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考评,对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实施问责。 4、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镇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打击非法销售、储存、买卖、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情况。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