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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供电局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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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供电局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正确应对突然发生对正常电力供应或办公秩序构成严重影响的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县供电局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全局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范围:一是因群体性上访、静坐等情况激化而导致的冲击本局重要场所的事件;二是意外伤亡事故及闹事等突发事件;三是较大的治安、刑事案件;四是危害调度、变电所、物资仓库、财务等重要场所的事件;五是危及来局考察的首长、知名人士安全等政治影响较大的事件。 群体性上访按《县供电局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预案》执行。 第三条: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重点保障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和财产安全。同时要及时掌握有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各类情况,避免由于工作疏忽和失误诱发突发事件。 2、坚持依法处置原则。依法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激化矛盾和不必要的冲突。 3、坚持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在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局属各单位(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4、坚持快速反应原则。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时,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 5、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善后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生产副局长、经营副局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营销科科长、安全监察科科长、生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政工科主任、人力资源科科长、调度室主任、行政科科长组成。 第五条。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临时工作机构,主任由具体突发事件涉及的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具体突发事件涉及的主管部门、局办公室主任、安全监察科科长、行政科科长、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各专业应急工作组。 1、安全保卫专业组。组长由安全监察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法律协调专业组。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3、后勤保障专业组。组长由行政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后勤保障等相关人员组成。 4、事件涉及部门专业组。组长由具体事件所涉及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结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研究决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措施。 第八条。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并负责与地方政府、市局等上级应急处理管理部门联系,取得指导与支持。 3、协调各专业工作组之间的工作。 4、负责突发事件发布和上报相关信息、数据的审核,并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局提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报告。 第九条。安全保卫专业组主要职责。 1、密切关注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情况。 2、及时会同基层单位配合公安部门赶赴现场提取证据,搜集资料。 3、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加强局各重点要害部位的门卫保安力量,必要时关闭大门,组织民兵应急小分队到岗到位,并向公安部门请求援助。 4、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突发事件发生场所的秩序,确保电力大楼及其他各重点要害部位不被闯入。 第十条。法律协调专业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件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原因,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2、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争取政府及社会舆论的支持、理解。 3、负责突发事件的统一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疑虑,稳定情绪,增强凝聚力。 第十一条。后勤保障专业组主要职责。 1、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挥,负责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和供应。 2、配合安全保卫专业组,做好局房屋、办公用品等物业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事件涉及部门专业组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及时了解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确定事发原因及我局是否存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2、配合其他专业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对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管理责任等进行分析汇总,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意见,书面上报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章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初期处理 主要目标。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1、当矛盾初显时,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组织力量主动深入地了解、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争取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经反复做工作仍无明显效果,并发现有转化为突发事件迹象时,事发单位主要领导应密切关注动向,分析情况,确定工作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就地解决。不得将本级应该解决的矛盾推给上一级。 3、当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矛盾仍无法解决,突发事件不可避免时,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将事件的主要问题、人数、组织者等详细情况报告给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同时,分管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发地点协助工作。 第十四条中期处理 主要目标。控制事态,平息情绪,化解矛盾。 1、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事发单位的预警报告后,应根据事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后,迅速组成临时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业组根据职责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3、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负责与参与突发事件的人员代表交谈,开展解释、疏导与化解工作。要善于观察形势,做好群体的分化瓦解工作。要加强对组织者的政策攻心,说服他并通过他做好其他人的工作,促进事件向有利的方向转变,直至事件平息。 第十五条:善后处理 主要目标。事件平息后,做好后期处理,防止其反复。 1、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由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解除应急预案。 2、突发事件平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急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并上报领导小组和上级相关部门。 3、事发单位要对该次突发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并将处理结果和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给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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