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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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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为贯彻 环境保“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落实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减少突发性事件造成环境污染,防范各类环境事件的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通过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进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清除各种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1.3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的发生,促进公司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1.4环境风险是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环境的隐患,包括自然环境、生产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 2.1为加强环境管理工作,从源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公司成立环境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2.2环境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人员由生产中心总监、环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技术员等组成。 第三章排查范围、内容、形式、方式 3. 1排查范围:公司厂区及车间; 3.2排查内容: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环保设施; 3.3排查检查形式 3.4排查方式。采取季(月)现场排查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排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厂区、各车间进行全面的环境安全排查检查。 第四章环境风险排查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4.1建立、完善环保监督检查、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大检查,保证车间、部室环保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常态化、机制化,做到班前、班中、班后自检自查; 4.2在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活动前夕,由公司领导带队 进行环保大检查、环境风险排查; 4.3对排查检查出的环境风险隐患由设备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三定、三不推”(即:定时间、定措施、定负责人员,个人不推给工段(或班组)、工段(或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的原则积极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设立醒目标志,并按4.4规定执行,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4带有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管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 对本单位生产作业区内的环境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报告,根据本制度制定各岗位专责人员的检查制,明确检查项目、时间、周期及其它相关规定。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二条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由各部门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表)并按时治理隐患;对严重程度较大的隐患,按要求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并逐级上报。 第三条生产副总对生产作业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全面负责;安环部长配合副总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及各班组负责人都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设备、设施、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报告,并按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 第四条生产副总是生产区内安全负责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人员检查范围及重点: 1、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每日上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主要了解 和检查设备运行或检修情况、规程制度及安全措施贯彻情况等情况;下班前向交接班班长交代有 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2、生产副总按职责分工每天要在生产调度室了解设备运行、检修及主要生产情况,并随时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和巡视。 3常务副总要定期 各部门以厂区为单位进行综合排查,年不少于次。 4、生产副总每月 一次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参加的环境安全综合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一般隐患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实施和自检验收,并在自检报告上签字。 5、各职能部门要坚持日常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对安全隐患研究治理措施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逐级汇报。 6、各职能部门要在班前班后会议中加强对员工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六条 隐患排查治理的 实施程序: 1自查。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隐患排查表,包括所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及其具 置、排查时间、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排查项目现状、是否为隐患、可能导致的危害、隐患级别、完成时间等内容。 2自报。公司员工发现隐患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当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在日常交接班过程中,做好隐患治理情况交接工作;隐患治理过程中,明确每一工作节点的责任人。 3自改。一般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立即 治理并确定完成时限,治理完成情况要由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重大隐患要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目标、完成时间和达标要求、治理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责任、治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报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发,抄送公司相关部门落实治理。 企业负责人要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进度,可指定专门负责人对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监控,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及时发出督办通知,加大治理力度。 4自验。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企业应 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5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企业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培训和演练记录以及相关、书面报告等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至少留存五年,以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 第六条环境安全隐患的治理。环境安全隐患的治理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生产副总对隐患的整改负全面责任;各部门负责人 分管范围内的单位、班组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资金、时间、责任四落实。 第七条隐患等级划分: a级。事故隐患较严重,解决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需报总经理解决的。 b级。事故隐患较严重,解决较困难,各部门解决不了,需由副总解决的。 c级。事故隐患简单,由各部门自行解决的。 第八条坚持“环境现场不安全绝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将不得生产。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逐级报告,隐患消除前不得生产。 第九条因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连云港德洋化工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三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1 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和执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3、职责与权限 3、3各施工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的 实施 4、工作程序4. 1安全检查的目标 4.2安全检查方式 14. 3安全检查内容 4.4安全检查的要求 对当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限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从而促进劳动条件的改善,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1目的及 2级和班组级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除此之外,安全部还 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检查整改记录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负责复查。 施工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施工项目部做好纪录、协调、并排除隐患。 5. 2职责 3况进行统筹性地指导。 b.协调解决各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a.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b.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 a. 及时对施工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施工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b. 指导施工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b.及时发现并 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d.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5.3工作流程 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隧洞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 定期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应少于一次,施工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或施工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 开展;岗位检查应由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 复查。对一时难以整 5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及时上报。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每季度末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高安煤矿 年 月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矿实际制定本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安监部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 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 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 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 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 智力的时限要求; (6)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 安监部门定期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 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 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 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 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工专项制度。 4. 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 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 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 研究处理。 7. 存在隐患的对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 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 研究处理。 8. 各对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掘或者停止使用。 9. 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 处理的对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对组 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机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机电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我矿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 一、本制度所称机电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 一般机电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 重大机电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班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主管科长负责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班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 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班组书面报告分管科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 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 隐患治理方案; 3、“三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 智力的时限要求; (6)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 机电科各分管班组定期 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 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 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 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 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 机电科长要对本科室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专项制度。 4. 各班组应开展经常性机电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科室 研究处理。 7. 存在隐患的班组负责人、包机人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检查设备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 8. 各班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设备。 9. 班组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 一、预防与排查: (一)岗位安全责任: 医院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环境的安全,保证每一位员工及患者的安全。 (二)排查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1)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2)消防设施、器材、通道等安全情况。 (3) 酒精等各类易燃 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 配电房、中央空调、电梯、高压灭菌器等特种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 (5) 医院体检车、中巴车及其它交通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2、血液安全工作: (1) 临床用血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 (2) 差错事故的预防、登记及处理。 (3) 化学试剂、血液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及储运场所。 (4) 实验室安全检查及登记制度落实。 (三) 安全大检查: 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并及时 整改,不断消除隐患。必要时上报职能科室,由职能科协助消除隐患。院委会成员不定时进行抽查。 二、报告与整改 (一) 安全隐患报告: 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院委会或责任科室,院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二) 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院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一)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元/次予以处罚。 (二)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的、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元/次予以处罚。 (三)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四)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科室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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