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补)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户 籍 所在地
申请资格种类
填 表 日 期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部 监 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旳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少镇或者待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规定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状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获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其他需要阐明旳状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
最高学历
现从事职业
专业技术职务
通讯地址
联络
电子邮箱地址
申请任教学科
(课程)
身份证号码
本 人 简 历
时 间
单 位
职 务
证明人
思想品德
鉴定意见
身体和健康状况
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状况
一般话水平
教育教学能力
测试成果
面
试
组长(签名)
试
讲
组长(签名)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
查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教师资格认定
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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