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协管员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 1、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职责是什么?1.1、积极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接受当地质监部门的业务领导。对协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有协调、配合、巡查、报告等责任。1.2、建立协管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及时掌握食品生产加工食业和小作坊数量、生产状况、产品种类、使用原料、生产条件、生产规模、厂名厂址、出厂检验等变动情况。1.3、积极向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主、从业人员及当地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基础知识,督促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依法、规范生产。1.4、协助质监部门对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巡查和对产品质
2、量进行监督抽查、定期检验,对拒查、拒检企业进行说服、教育。1.5、定期对协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巡查访问。1.6、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1.7、配合当地质监部门对协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同访确认。1.8、向本级政府定期报告协管区域内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协调有关力量支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9、协助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10、认真完成质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2、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2.1、建立档案 调查摸
3、底,建立并及时更新协管区域内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商标、产品品种、产品标准、产量、销售地区、员工人数、生产状态(正常生产还是季节生产)、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检验(委托检验还是自行检验)。2.2、报告情况 定期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协管区域内的以下情况:2.2.1、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数量的变动情况,如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转产、倒闭、新增;2.2.2、食品企业和小作坊停产、开工等生产状况变动情况;2.2.3、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生产加工产品品种变动情况; 2.2.4、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生产条件变动情况,如厂区周边、厂区环境及生产车间内的卫生条件是否恶化,
4、生产设备的增减,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车间的搬迁;2.2.5、产品出厂检验情况。 以下情况应立即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2.2.1、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无证企业生产的食品或者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2.2.2、生产条件极差,卫生条件恶劣;2.2.3、在食品生产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2.2.4、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2.3、宣传法律 向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基本知识;协助质监部门组织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业主、从业人员进行学习
5、、培训;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及时将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提出的问题反馈到当地质监局,并将了解到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和有关规定告知企业。2.4、协助监管 协助当地质监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具体业务工作2.4.1、协助当地质监部门开展巡查、年审、同访、后处理,对整改情况进行同访确认。2.4.2、协助质监部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质监部门训查、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件。2.4.3、协助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定期检验的抽样工作作,对拒检企业进行说服、教育。2.4.4、配合执法 配合当地质监部门对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质量违规活动进行训查处理,劝告业主配合质监部门的调查、取证
6、,督促业主接受质监部门的处理。2.4.5、组织协训 定期向乡镇、街道政府报告协管区域内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报告质监部门的工作动态及要求,协调当地政府及各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共同支持、配合、参与质监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检查、执法。3、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怎样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协管员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关键要做到多走、细看、 勤说、及时报告。3.1、多走。协管员应定期对协管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巡查访问,每家企业和小作坊每月至少应巡查1次: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处于整改期间的企业和小作坊,应增加查看频次,指导企业和小作坊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3.2、细看。主要是查看以下9个方面情况:3.2.1、周围
7、环境,看有没有影响食品质量的污染源,如厂区周围是否有害气体和粉尘弥漫,污水四溢,乱堆垃圾。3.2.2厂区卫生。如厂区整体的卫生状况,厕所的卫生状况。厕所卫生状况,厂区内是否饲养畜、禽。3.2.3生产车间人流入口的各类卫生设施(洗手池、消毒池等)能否正常使用。3.2.4仓库内的物品是否离墙、离地、离顶、分类、规范堆放。3.2.5车间防虫、防鼠、防尘设施是否齐全,排污沟渠是否加盖、通畅,有无异味。3.2.6生产设备是否洁净,有无卫生死角、积垢。3.2.7生产流程是否规范,人流、物流分隔,生区、熟区分区生产。3.2.8进货台帐、添加剂使用台帐,销售台帐是否按时登记,产品标签标示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3
8、.2.9小作坊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量承诺书是否挂在厂区显著位置,产品包装是否标明限制销售区域。3.3、提出建议。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就发现的问题与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及时交流,指出存在问题,介绍相关政策,提出改进的措施建议;对模糊不清、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当地质监局进行沟通,并将正确答案反馈给相关企业和小作坊。3.4、及时报告。一是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其它需要立即报告的事项立即报告当地质监部门,如生产条件极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二是定期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是协管区域内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三个变化”,即数量变化、生产条件变化、生产状态变
9、化。 4、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履行职责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履行职责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对协管工作既要严肃认真,又要热情为协管区内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服务,同时,不得有以下7种行为: 4.1、利用职权或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名义从事或参食品牛产加工、经销等以营利为目的生产经营活动; 4.2、私自收缴罚没款、物,扣押物品、工具、设备仪器等; 4.3、泄漏有关食品案件查处的保密事项; 4.4、泄漏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5、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4.6、对当事人索、拿、卡、要,或以被举报事项要挟相对人,对相对人打击报复; 4.7、其它以协管为名义的违法违规行为。5、质监
10、部门如何对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管理? 质监部门对协管员的管理包括四个方面:聘用、培训、考核、奖惩。 5.1、聘用。确定正式聘用关系,给予固定津贴补助,建立个人档案,记载协管员本人的工作、培训、考核情况。 5.2、培训。定期对协管员进行培训,宣贯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解答协管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3、考核。对协管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巡查到位率,协管区域内是否出现重人食品质量问题,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 5.4、奖惩。对考核结果优秀或及时发现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协管员给予表彰奖励,并通报当地政府;对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法违规的协管员,取消其协管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触犯法
11、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食品安全协管员知1、什么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的场所,具备食品生产必备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食品的单位,不包括现做现卖、流动制作等形式的食品加工场点。2、什么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流动制作)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有什么区别? 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及协管工作,就必须了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主要区别。 3.1、证照手续: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卫生许可
12、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共3本证照:小作坊应具备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并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2、产品范围: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可涉及国家食品分类的28大类产品;小作坊主要从事传统的低风险食品加工,绝对不允许生产高风险产品(瓶装白酒、饮料、乳制品、儿童食品)。3.3、生产规模: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较大的生产场地,有较多的从业人员;小作坊则虽有固定生产场所,但规模小、人数少(一般从业人员在7人以下)。3.4、生产条件: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以及原料处理、生产加工工艺设备、原料与成品贮存等场所;小作坊则生产条件简单
13、,只满足最基本的要求。3.5、产品检验: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实验室,并对产品出厂进行批批检验:小作坊则一般不具备自身检验能力。3. 6、标识标注: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产品必须符合围家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即标注上明确食品名称、食品产地、厂名厂址、生产口期和保质期、净含量、配料清单、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加工工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警示标志10项内容;小作坊产品只允许简易包装。3.7、销售范围: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的产品可以进超市、商场并跨县域销售;小作坊的产品不得进入超市、商场,不得跨乡镇销售。4、什么是“QS”? “QS”是国家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的一项食品质量安
14、全市场准入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包括三项基本内容,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二是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三是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没有加帖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因此,食品生产企业只有取得了“QS”,即食品生产许可证,才允许生产销售食品。经销企业只能销售取得“QS”资格的生产企业生产且加贴“QS”标志的食品。 国家对“QS”企业实行严格的证前把关和证后监管。食品企业只有具备生产条件、保证环境卫生、使用符合要求的原辅材
15、料、生产工艺合理、配齐相关人员、加强管理、产品质量合格等条件,并通过审查组严格的现场核查和检验机构严格的发证检验,才能取得“QS”。同时,对取得“QS”的企业,质监部门每年还进行严格的证后监管,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的巡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不合格、管理滑坡的食品企业,政府对其采取回访、处罚、停产整顿、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5、食品生产小作坊开业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食品生产小作坊开业必须具备6项基本条件: 5.1、卫生条件符合要求。小作坊周围环境应当清洁卫生,对食品不造成污染;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设备、仓储库房应保持整洁干净。 5.2、使用符合要求的原辅材料。
16、原辅材料应当安全,不得使用非食用原辅材料、回收食品、霉烂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外购的原辅材料应有合格证。 5.3、工艺流程合理,不存在交叉污染。 5.4、从业人员应当有健康证明;上岗前经过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上岗时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防止污染食品。 5.5、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添加剂使用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台帐。 5.6、健全员工进厂培训、卫生监督、添加剂管理等制度。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巡查主要检查哪些内容? 主要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厂区卫生及仓储、生产、添加3个环节情况: 6.l、厂区卫生:厂区必须保持整治,不得发现随意堆放的垃圾;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
17、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6.2、仓储环节:包括原辅料仓库、成品库两个部分。6.2.1、卫生管理:仓库应清洁卫生,地面不得有残渣、污水;仓库封闭,有效阻隔虫、蝇、鼠进入。 6.2.2、原辅料管理:有原料和辅料的进、出台帐;有可溯源的原辅材料票、证;原料应新鲜,没有变质霉烂;无使用非食用原料;货物离墙、离地、分区堆放。 6.2.3、成品管理:有销售台帐;货物离墙、离地、分区堆放;成品箱(袋)上的标识清楚。 6.3、生产环节 6.3.1、卫生设施:车间入口应有更农室,地面有消毒池,同时还有洗手、消毒设施:车间封闭,有效阻隔虫、蝇、鼠进入防虫:生、熟制品加工区有效隔离,不存在交叉污染。6.3.2、车间卫生:车间整洁卫生,无污水、垃圾,无变质气味或恶臭;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清沽,无污垢、污渍。6.3.3、员工卫生:穿戴有工作衣、帽、手套、口罩,没有发现踩踏地面堆放的原辅材料及其他不卫生行为。6.3.4、添加环节 (1)添加剂管理:有专用配料间、专人管理、专用称量器具,分架、分区堆放。 (2)添加剂使用台帐:有食品的添加剂使用配料表和领用、使用记录。 6.3.5、储存环节 食品离地离墙大于1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