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协议书甲方:中交一航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8标项目经理部乙方:中国铁建电气化局根据施工需要,乙方需进入甲方施工管段进行电气化工程施工。由于工期紧任务重,双方存在交叉施工。为确保此项工程优质按期地完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施工地段及范围:DK370+206.360DK378+340.000二、施工内容:接触网下部施工、变电电力电缆敷设、设备安装、过轨、房建工程等电气化施工项目。三、施工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工程施工结束。四、双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违章蛮干。2、乙方应与甲方加强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准确无误。3、乙方应接受甲
2、方对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及时回复。4、施工前,甲乙双方(或邀请站前、站后监理)对电缆槽道、盖板情况进行确认并履行签认手续(见附表);如未经确认自行进入我管段施工,损坏构件由乙方负责;经确认后,乙方开始进行施工;在乙方施工完毕,将电缆槽道有盖板部分进行加盖并由甲乙双方及站前、站后监理人员进行再次确认电缆槽及盖板情况并履行签认手续。在乙方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加强对现场情况的盯控,如非因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电缆槽及盖板损伤的,由甲乙双方到场共同确认。确认完后,在后续施工中造成电缆槽盖板丢失或破坏均由乙方承担修补,修补要求满足竣工验收标准。设计中路基段电缆槽下方30c
3、m处埋设贯通地线,接地端子每100米设置在电缆槽侧壁,乙方在施工中如若破坏,均由乙方负责恢复达到设计要求,在以后验收或运营过程中因接触网基坑开挖范围内造成贯通地线不连续或接地不良问题应由乙方承担。现场施工已完成的绿化工程,乙方在施工工程中不得破坏,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的绿化、紫穗槐坏死及护坡残留多余的土,均由乙方进行修复,达到设计要求方可。乙方在施工中如果破坏路基两侧干砌片石护肩,均由乙方进行恢复,达到设计要求。5、乙方施工完成后,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施工作业地段进行检查、清理有妨碍行车安全的材料、机具等,对未清理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6、乙方施工时应尽量控制
4、施工区域,避免对甲方已完工工程造成更大损伤。乙方施工完后,现场要做到工完料清,不得将施工中产生的弃渣、弃土等随意倒放在甲方施工区域内,现场应清理干净。7、乙方坑口开挖后,应在15日内回填清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需报请甲方同意。8、如甲乙双方如交叉作业时有影响,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协商解决。9、甲乙双方应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对方成品时,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进行修复或赔偿。10、在乙方施工前,如电缆槽道已经被石渣等杂物填埋或掩盖时,由甲方负责及时将其清理出槽道;如因乙方揭开盖板后造成的石渣等杂物填埋电缆槽道,由乙方负责清理。11、乙方在揭掀、加盖盖板时要做到轻拿轻放,尽量避
5、免对甲方的电缆槽及盖板造成损伤。12、在施工时乙方应边进行工程施工,边进行破坏位置的修复,连续破坏长度不能超过500米。12、甲方在进行修砌电缆槽或盖板座浆施工时需加强对乙方接触网、变电、电力、房建设备的保护。13、如电缆槽等构筑物与电气化设备位置发生冲突时,应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划分双方责任,乙方施工过程中须加强对甲方成品保护,对发生构筑物损坏等情况的应根据现场条件进行修复,确保构筑物使用功能,确保达到交验条件。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无法解决的报请安泽指挥部协调解决。六、本协议一式5份,双方各执2份。报监理项目部1份。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1电缆槽道及槽道盖板情况确认单序号里程确认情况备注123456需说明问题:站前施工单位单位:代表人: 站后施工单位单位:代表人:监理单位:站前专业:站后专业: 确认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