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控状态:广东太阳神集团荔城制药厂颁发部门厂文件控制中心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接收部门生效日期管理标准-设备制定人制定日期文件编号MS-太荔设-03-09-00 审核人审核日期文件页数共 2 页批准人批准日期分发部门生产科、固体制剂车间、注射剂车间、质监科、设备科1目的 标准设备资产报废管理。2范围 适用于本厂的所有设备报废管理。3责任 设备科。4内容 4.1 设备报废的管理4.1.1设备报废的审批 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设备科组织鉴定确认后,经财务审核,厂长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4.1.2 设备报废的鉴定 设备科组织由报废提出部门参加的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确认。4.1.3设备报废标准:A 超过使用年限,设备技术指标无法到达生产工艺要求。且无改装利用价值的设备。B 使用年限未到,但生产工艺改变必须撤除的设备。C 磨损严重,绝缘老化,容易发生危险或不能满足GMP要求的设备。MS-太荔设-03-09-00 第 2 页/共 2 页 D 因事故或其它灾害,使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1.4 设备报废后的处理 报废的设备,统一由设备科负责处理,专业部门在报废鉴定时应提出处理意见。属固定资产设备,设备科在台帐中注明报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