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范本天津市场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范本 (试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第一条 保证金的管理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第二条 乙方保证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第三条 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
2、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第四条 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种情况: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
3、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第五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第六条 乙方保证金的补足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第七条 乙方保证金的返还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第八条 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
4、赁合同。第九条 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第十条 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2、。第十一条 第三方的权利义务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