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六、建构筑物设计-f
本项目新建2座SBR、鼓风机房、配电间、污泥脱水机间。 本项目2座SBR对称修改
分布,中间建鼓风机房, SBR池为半地下结构,顶部加盖,厂房内部局部地下结构。鼓风机房为地上轻钢厂房。删除
新建污泥脱水机房采用框架结构。空地植草绿化美化环境。竖向布置尽量使污水一次提升,重力自流,减少水力提升设备,降低运行能耗。
6.1建筑专业
6.1.1设计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标准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根据本公司工艺、管道、电气、自控、水道、总图等有关专业提供的设计条件。
6.1.2自然条件
气象、地质等自然条件资料依据招标文件。
6.1.3地方材料
混凝土砌块、水泥、砂等地方大宗材料由本地区供应,其它建筑材料可根据生产功能和建筑功能选用。
6.1.4设计指导思想
建筑设计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场地条件,合理安排行政管理及职工日常生活,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前提下,使建筑具备经济、实用、美观的特点。在保证安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合理组织建筑物,注重整体效果,对各种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进行全面安排和统一处理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从而营造一个现代化企业管理、生产的形象,从而符合现代工业建筑的发展趋势。
6.1.5建筑设计原则及标准
建筑设计的标准和原则,设计主要是依据生产功能和生产火灾危险性与类别来考虑。因此,装置类框架及有爆炸危险等建构筑物采用敞开式钢结构钢筋砼结构,其余删除
建筑在满足工艺生产、设备布置要求的前提下,厂房布置尽量紧凑、方便生产、节约用地,在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速度、降低造价的前提下,建筑设计尽量采取统一化,结构构件标准化。
建筑设计同时满足消防及环保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噪音、腐蚀、毒、热” 等污染的治理,使厂房成为既能适应工业生产的需要,又能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
建筑立面处理原则和内外装修标准:
建筑立面处理力求体现现代工业建筑的特点,造型简洁、大方、稳重。外墙饰面以浅色为主,通过色带、外形、相同的建筑符号等建筑手法的合理运用,使厂区的建筑达到统一中体现着变化的美观效果。
l 外装修:外墙一般采用外墙涂料,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按实际要求处理。
l 内装修:一般采用耐擦洗内墙涂料,控制室等做铝合金龙骨、矿棉吸音板吊顶及抗静电活动地板删除
。
6.1.6建筑设计
6.1.6.1 建筑模数
建筑平面模数值为300 mm,采用扩大模数3M。
建筑竖向模数值为100 mm。
6.1.6.2建筑设计要点
建筑单体设计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建筑造价的经济性、生产操的作便利以及施工条件、施工的便利。建筑设计注意周边环境,根据场地特点、综合考虑建筑平面、空间的使用功能、以及建筑体形、立面等因素,注重整体效果,力求厂区建筑风格一致,体现现代工业企业形象。
6.1.6.3建筑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设计说明中注明建筑占地面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生产类别、建筑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建筑耐久年限及建筑屋面防水等级。
6.1.6.4室内环境要求
采光:建筑各类用房采光标准必须计算采光系数最低值外,应按单项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窗地比确定窗洞口面积。
通风:建筑物室内应设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窗户或开口,否则应设有效的自然通风设施或机械通风设施。
保温:外墙、屋顶应进行热工验算,保证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热阻值。
防热:注意建筑朝向布置,门窗的位置、高度的布置,加强自然通风、遮阳及围护结构隔热措施。屋顶、东、西向外墙表面温度应通过验算,保证不大于所在地区夏季室外计算最高温度。
空气调节:设置空调的房间应注意位置的布置,有空调房间尽量集中布置、减少外围面积、减少门窗面积,加强房间的密闭性、隔热性。外墙材料色彩以浅色调为主。删除
隔声降噪:各类建筑物的墙体、楼板的隔声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一般隔墙隔、楼板空气计权隔声量大于40 dB(Rw),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应小于75 dB(LnF,w)。注意噪声源的降噪控制,采取有效隔声、吸声的措施,保证环境的要求。
6.1.6.5建筑施工及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应遵守现行《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6.1.7建筑构造说明
6.1.7.1屋面
变配电室、机柜间为一级防水。一般为Ⅱ级防水
厂房及配电间屋面防水均按照2层-25°SBS设计。对于厂房屋面有要求通风排气的建筑采用无动力旋转式自然通风器。
6.1.7.2墙体
本工程墙体材料主要采用小型空心混凝土砌块。
一般情况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建筑内、外墙采用小型空心混凝土砌块,外墙厚度为300 mm厚,内墙一般厚度200 mm。
所有砖砌体材料等级及砌筑砂浆等级均应由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考虑。
厂房如有泄爆要求,外墙采用岩棉夹芯板墙体或泄爆板墙体材料。删除
6.1.7.3门窗
门窗设计均采用国家通用图或工程所在地地区门窗通用图集。
一般工业厂房及生活辅助用房采用单层80系列塑钢窗、防火窗、塑钢门、钢木大门,防火卷帘门、彩板门、配电室采用防火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须按国家标准执行。
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厂房侧窗,上部采用上悬窗、固定窗、下部采用平开窗或推拉窗。侧窗离地面超过5.0m以上时,设置开窗设施。
各类生产车间及工作场所的采光标准采用《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1991有关规定。
6.1.7.4构造要求
高度在10m以上的建筑物当无楼梯通达屋面时,应设上人屋面的人孔或外墙检修爬梯。删除
墙身防潮:一般采用防水砂浆,设于室内地坪以下60mm墙身处,室内相邻地面有高差时,在高差处设侧面防潮层。处在湿度大的环境的墙体,应采用水泥砂浆,有直接受水冲淋墙体宜做防水隔离层
有防水、防潮、防污要求时,应按高度要求设墙裙。
变形缝应按设缝性质和条件设计,使其在产生位移或变形时不受阻、不破坏。删除
除有特殊使用要求者外,楼、地面应平整、耐磨、不起尘、防滑、易于清洁等要求。
有给水设备或有浸水可能的楼地面,其面层和结合层应采用不透水材料构造;当为楼面时应加强整体防水措施。
地面使用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15,细石混凝土其强度不得低于C20。大面积水泥地面的面层分格不得超过25平方米。分格线宜同垫层伸缩缝重合。
门:外门构造应开启方便、坚固耐用。手动开启的大门扇应有制动装置。弹簧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安装透明玻璃。旋转门、电动门、和大型门的邻近应设小门。删除
门的选择:厂房大门大于2.1米时,选用钢制门、压型钢板门或卷帘门。使用中开启频繁或有车辆通行的外门,优选电动或手动推拉门、上翻门或金属卷帘门。有保温要求的门宜选滑道式上移门。无采光要求的内门,不设亮子。封闭楼梯间的门设亮子,但不开启。删除
门洞尺寸: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洞口的高、宽应大于进出最大件外轮廓高、宽的300 mm。门洞的最小高度应大于2米。化验室的门宽不小于1.2米,采用大小开启扇。删除
门的开启:生产、辅助用房的门宜外开;内门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双扇门推口缝应为平缝,不得设门槛。
门的构造:生产建筑的内门宜立樘于墙中;宽度大于3米的门应设门樘;删除
窗: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窗扇的开启方便、安全和易于清洁。开向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得低于2米。窗台低于0.8米窗户,应采取防护措施。删除
有大量余热或有有害气体的厂房,应设通风、排气系统。删除
控制室、化验室、删除
配电室等有防虫要求的生产建筑,外窗开启应设纱窗。隔声窗采用,双层密闭窗,玻璃选用不同厚度的玻璃,间距为90 mm。
防火门窗:防火墙上的门窗均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封闭楼梯间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防火门窗玻璃采用复合玻璃或加丝玻璃。
顶棚:高大厅堂吊顶内有较多管线,吊顶应设上人检修孔,留有检修空间和走道板;可采用可拆卸的吊顶构造。顶棚材料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
楼梯、台阶、坡道、栏杆:楼梯:楼梯间的数量、位置、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要求。一般楼梯不得小于两股人流 1.1米宽度要求。删除
踏步饰面材料应耐磨、防滑、耐冲击、易清洁,其质感、色彩符合装修要求;应设防滑条。室外楼梯的平台应考虑排水,(设0.5-1%)不应设金属防滑条。
室外台阶及坡道:室外台阶的高度和深度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踏步宽不得小于300mm;高度不得大于150 mm。室内坡度不得大于1:8,室外不得大于1:10。设防滑坡道。
6.1.8室外工程
散水坡宽度一般不小于1000,坡度5%,散水沿长度方向每12 m及散水与外墙面交界处均留伸缩缝,缝宽20,内填沥青胶泥,C10混凝土垫层80厚。
大门坡道坡度为1:5-1:10,C20混凝土垫层120厚。
室外地坪采用C20混凝土150厚随捣随抹并设缝,其间距为20 m,缝宽20,内填沥青胶泥(沿缝两侧混凝土边缘应局部加强)。
6.1.9建筑防火防爆、删除
隔音、防尘措施
6.1.9.1建筑防火防爆删除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火灾危险性物料。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2)或相关规范中的火灾危险性划分,甲类生产类别的采用采用敞开式框架结构形式;在防爆区域内的做防爆处理。对由于生产需要必须做成封闭式厂房的建筑,尽量增大门窗的泄压面积,使其泄压面积和建筑体积之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对于仅有爆炸危险的厂房的楼地面要做不发火花面层,对有防火要求的区域内的梁、板刷薄型防火涂料,柱采取外包防火材料,钢梯及钢平台,刷防火涂料,以达到不小于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删除
每个单体建筑为一个防火分区。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配电室为丙类厂房,其他均为戊类厂房。修改
6.1.9.2建筑防尘
建筑的防尘措施主要是增加墙面的光洁度,地面要做成便于清洗的光滑地面,对外的门窗采取密闭处理。
6.1.9.3噪声
根据《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噪声级超过最大允许范围时,设备进出口处应有消声装置。另外,对于噪音较大的厂房建筑采取外墙开小窗及双层窗,内墙做隔噪消音墙面处理,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6.1.10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尺寸(单位:m)
结构类型
数量(座)
占地面积(m2)
备注
直径(圆形构筑物)
高(深)
长
宽
1
SBR池
40
18
6
钢砼结构
2
1440
半地下式,地上池体保温
2
污泥脱水机房
15
9
6
框架结构
1
135
屋面防水
3
鼓风机房
18
9
6
框架结构
1
162
半地下式,屋面防水
4
变配电室
10
9
4.5
框架结构修改
1
90
屋面防水
5
合计
1827
6.2结构专业
6.2.1设计依据
有关文件及合同;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等;
相关专业提出的基础设计条件。
6.2.2自然条件
气象、地质等自然条件资料依据招标文件要求。
6.2.3主要建筑材料
6.2.3.1混凝土
根据不同的环境类别、设计使用年限及不同的部位,采用不同的强度最低等级:
(1)混凝土垫层C15
(2)毛石混凝土≥C25
(3)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基础梁≥C30
(4)室外(室内)现浇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C30(≥C25)
(5)室外(室内)现浇混凝土设备基础≥C30(≥C25)
(6)室外(室内)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C30(≥C25)
(7)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抗渗等级S6修改
)≥C30
(8)混凝土灌注桩≥C30删除
规范(尤其应对照GB50046-2008)、标准及标准图集中对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有明确规定的按规范、标准及图集规定执行。
对于地下建构筑物及水工构筑物混凝土抗渗等级采用S6修改
,抗冻等级采用F200。
大体积混凝土采用水化热底,凝结时间长的水泥,并参用缓凝剂、减水剂等,以减少水化热及开裂。
6.2.3.2二次浇灌层及螺栓孔灌浆
(1)动力设备基础按主导专业委托确定,可采用无收缩灌浆料。
(2)对较重大的设备基础及装置区钢柱脚的安装采用比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50mm厚细石混凝土或高强灌浆料。
(3)一般设备基础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20 mm~30 mm厚。
(4)螺栓孔灌浆均采用比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细石混凝土。
6.2.3.3钢筋:
(1)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非预应力钢筋:采用HPB300级、HRB335级和修改
HRB400级。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应力钢筋:采用预应力钢绞线、钢丝,也可采用热处理钢筋。
(3)除有特殊要求的钢筋以外,直径<12 mm 的钢筋宜采用HPB300级,直径≥12mm 的钢筋宜采用HRB335 级和修改
HRB400 级。
6.2.3.4钢材
(1)为保证承重结构的承载力和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征、结构形式、应力状态、连接方法、钢材厚度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适的钢材牌号和材质。
(2)一般承受荷载不大的钢结构,当截面为变形控制时,采用Q235B级钢;用于承受较大荷载的钢结构及网架结构构件,当其截面主要为强度控制时,采用Q345B级钢。
(3)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4)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应大于20%。
(5)钢材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6)钢材的质量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GB/T 700-2006和GB/T 1591-2008的规定。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焊接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对需要验算疲劳的焊接结构的钢材,应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并按照钢结构规范要求对钢材料提出相应的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7)对处于外露环境,且对大气腐蚀有特殊要求的或在腐蚀性气态和固态介质作用下的承重结构,宜采用耐候钢,其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1472-2005的规定。
6.2.3.5连接材料
(1)焊条:手工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117-1995和GB/T 5118-1995的规定,焊条型号一般选用E43、E50系列,并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当不同强度的钢材连接时,宜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接材料。E43用于Q235级钢的焊接或Q345级钢与Q235级钢的焊接(GB/T5117碳钢焊条)。E50用于Q345级钢的焊接(GB/T5118-1995低合金钢焊条)。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或振动荷载且需要验算疲劳的结构,宜采用低氢型焊条。自动焊或半自动焊应采用H08A、H08E型焊丝配合中锰型、高锰型焊剂,或H08Mn、H08MnA配合无锰型、低锰型、中锰型、高锰型焊剂;或采用H10Mn2配合无锰型、低锰型焊剂。
(2)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5872)的规定,其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标《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1的规定,螺母及垫圈应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
(3)高强度螺栓优先采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常用的规格为M16~M24,其性能等级为10.9 级。高强度螺栓质量及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JGJ 82、GB/T 1228~1231、GB/T 3632的规定。
(4)地脚螺栓:主导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地脚螺栓材质一般采用Q235-B级钢,对于荷载较大或承受较大动力荷载的基础,可选用Q345-B级钢。对于大型、高耸和振动设备的地脚螺栓及钢结构柱脚的地窖罗栓应采用双螺帽并带垫板。
6.2.3.6砌体材料:
框架围护砌体:地面以上采用MU10空心混凝土砌块(容重不大于10kN/m3),M5 混合砂浆,地面以下采用MU20实心混凝土普通砖,M10水泥砂浆。应采用预拌商品砂浆。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修改
6.2.4结构设计
6.2.4.1地基处理删除
本场地必须针对性的做地基处理。另外,由于场地原始地面高差较大,造成场地平整后的表面回填土厚薄不均,也应结合总图布置、地基土回填做好地基处理。删除
本场地对于荷载较小或对沉降不敏感的建、构筑物及小型设备基础、水池等,可采用天然地基,其混凝土垫层以下至土层硬底回填3:7灰土并夯实,夯实系数λc=0.97,要求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160KPa。
对于持力土层的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对沉降较为敏感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采用灌注砼桩,直径400 mm,桩长及布置应根据建构筑物具体情况而定。成桩后清除上部50 cm虚桩,并铺设300 mm 3:7灰土垫层夯实。删除
6.2.4.2基础方案
基础埋深应根据建、构筑物的类型、地基上部荷载情况、地质条件、所在生产区域的腐蚀性等级、结合工程地质、气候、及相邻建、构筑物影响等情况,按照规范的有关要求确定。
(1)配电间及脱水间拟采用独立基础,地坪处设置地梁加强结构整体性。
(2)SBR池采用筏板基础,中间设膨胀混凝土加强带一道,宽度为2米。
修改
(3)落地式塔型设备基础、卧式容器基础及各种构架、管架柱基础,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当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桩基础。
(4)大型罐体结构设备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环墙基础。
删除
(3)小型立式容器、机泵、管墩采用素混凝土基础或钢筋混凝土基础。
(4)对于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的建、构筑物基础,其独立基础之间设置连梁。
修改
6.2.4.3上部结构
(1)配电间及脱水间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SBR水池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布置时应根据其平面尺寸、使用环境等条件合理设置膨胀混凝土加强带等。
修改
6.2.5结构设计规定
6.2.5.1结构设计基准期和使用年限
本设计所采用的结构设计基准期为50年,结构使用年限应按《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第1.0.5条的规定采用,一般建、构筑物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6.2.5.2抗震设计
(1)抗震设防
本项目所在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地震加速度特征值为0.05修改
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土类型为中硬修改
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属适宜建筑的一般性场地。
(2)抗震设防分类
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的相关要求执行。其他行业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可以参照本行业标准,但同时需满足不低于上述两个标准的划分原则。
对于不同抗震设防类别建、构筑物抗震设计要求如下:
乙类建(构)筑物: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丙类建(构)筑物: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6.2.5.3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
(1)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除有特殊要求的主项外,一般建(构)筑物的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规定如下:地面以下均为二b类;地面以上有围护结构部分为一a类,露天部分为二b类。
(2)材料的各项指标应根据不同的环境类别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3.5节和《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第4.2.3条的相应的要求。
6.2.5.4荷载取值
凡《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有明文规定的按该规范取用,设备、管道荷载和化工建、构筑物楼(地)面可变荷载应由有关专业提出。塔型设备基础、动力机器基础等结构的荷载取值应按专门规定进行。
6.2.5.5结构防腐蚀设计
结构防腐蚀应根据《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的规定来确定结构、结构材料的选型及防腐的防护措施。
(1)基础的防腐蚀
当地面有较多的醋酸、硫酸、氢氧化钠、硫酸钠等液体作用时,基础埋置深度不应小于2m。基础附近有腐蚀性溶液的储槽或储罐的地坑时,基础的底面应低于储槽或地坑的底面500mm。上述基础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2)混凝土结构的防腐蚀
1)腐蚀性等级为强、中等腐蚀时,不宜采用钢与混凝土的组合结构。
2)腐蚀性等级为强腐蚀时,不应采用碳素钢丝,刻痕钢丝,冷拔钢丝和钢绞线配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
3)腐蚀性等级为强,中腐蚀时,柱截面宜采用实腹式,不应采用腹板开孔的工字形。
4)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严格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范确定。
(3)钢结构防腐蚀
1)钢结构的防腐应考虑化工大气及环境气候,选择可靠的防腐涂料。
2)应遵守《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中的相关规定。
3)装置及系统部分的所有钢结构外露表面除按规定设防火层外,其余均需按相关规定进行防腐处理(设防火层处仅刷底漆、中间漆)。受侵蚀环境影响而需除锈防护的钢结构构件,其设计与构造应遵守以下要求:
(a)桁架、柱、主梁等重要钢构件不应采用薄壁型钢和轻型钢结构,腐蚀性等级为强腐蚀、中等腐蚀时,不应采用格构式钢结构。
(b)钢结构应采用实腹式或闭口截面。
(c)由角钢组成的T形截面或由槽钢组成的工字型截面,当为中等腐蚀、强腐蚀时不应采用。
(d)钢结构的除锈,钢结构在涂装前必须除锈,除锈方法及等级应遵守GB8923的规定。
4)钢结构的涂装
(a)防锈涂层一般应由底漆、中间漆及面漆组成,选择涂料时应考虑漆与除锈等级匹配,以及底漆与面漆的匹配。
(b)对一般涂装要求的构件除锈后,可采用两道底漆,1~2遍中间漆及2遍面漆的做法,漆膜厚度应不小于下面的要求:
构件类别厚度(μm)
重要构件 200
一般构件 160
室外构件及维修困难部位的构件增加20 μm~40 μm
(c)对有腐蚀性介质的区域,应根据其腐蚀等级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的要求确定防腐做法和厚度。
(4)砌体结构防腐蚀
1)砌体结构材料的选择
(a)采用粘土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15。
(b)采用混凝土中、小型空心砌块,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10。
(c)石砌体应采用质地均匀,未风化的料石和毛石,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30。
2)砌筑砂浆应采用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
(a)受大量易溶固态介质作用且干湿交替频繁时,不应采用砖砌体或砌块砌体。
(b)腐蚀性等级为强腐蚀,中等腐蚀时,不应采用独立砖柱。
(c)砖砌体的厚度不应小于240 mm。
删除
6.2.5.6水池防水、保温的构造做法
(1)防水:所有污水池基础垫层顶面及地面以下池外壁表面均抹聚合物防水水泥砂浆,厚度>18mm。
(2)保温:SBR池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作为保温层,泡沫混凝土干密度为300kg/m2
6.2.5.7水池防渗
防渗措施如下:
(1)水池混凝土抗渗等级采用S6修改
。
(2)水池内防渗:所有污水池池内构件表面均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层,厚度不小于1mm。
(3)铺设配筋混凝土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切断污染地下水的途径,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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