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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借款合同书.doc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6510671 上传时间:2024-12-10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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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完整版合法借款合同书借款人(简称甲方)_法定代表人:_有效证件(照)名称:号码:_住宅地:_电话:_传真:_担保公司(简称乙方)_法定代表人:_住宅地:_电话:_传真:_为保障完成编号为的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检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一、被担保债权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为_人民币(大写_)(小写_),月利率为_,月综合费率为_;担保期限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二、担保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改变的,以主合同为准。第二条质物一、甲方保证1、本质物项下权利

2、为甲方合法全部或依法享有处分权;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触及诉讼、仲裁等情况;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全部必要的授权;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全部文件、材料,均真实、精确、合法、有效。二、质物情况1、质物名称_,编号_,数量_(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复印件附后)2、质物有效期限_.三、质物评估价值为_人民币(大写)(小写).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四、折价率为百分之_,质物评估价值与折价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

3、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当金、利息、综合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完成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等)以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简称担保债权)第四条权利质押的登记与记载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甲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将股份出质有关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对此应提供充足的帮助。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共同到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

4、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四、以应收账款出质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出质登记;五、以存单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共同到存单开户银行办理存单确认和止付手续;第五条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面证明,同时,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完成及担当相应的责任。第六条质物移交与保管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

5、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三、乙方应妥当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担当相应责任。乙方不能妥当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四、因不行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担当赔偿责任。第七条质押的费用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完成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担当。第八条质押的效力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答应他人运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

6、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借款的利息、综合费,担保借款的本金。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需转让、答应他人运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完成。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完成。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

7、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实行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帮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或提前清偿。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缺乏以抵偿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削减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

8、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八、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担当。第九条质权的完成一、质押期间,甲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按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完成质权。二、质押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根据合同商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完成质权。三、显现绝当后,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四、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五、甲方实行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第十条

9、质物的返还借款期限(含续当)届满,甲方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返还质物。甲方应按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担当。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触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峻危害质权完成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的违约金,并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实行停止发放担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完成质权。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按时通知甲方的,应担当相应责任。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完成质

10、权的,甲方应担当债权数额每日千分之_的违约金。第十二条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第十三条甲方保证,发生质物缺乏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甲方担当连带偿付责任。第十四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六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改变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第十七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宅等发生改变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

11、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全部文书,视同送达。第十八条本合同自_(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质登记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质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质押期限的,质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或协议项下借款期限届满后_年止。第十九条其他商定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住宅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触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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