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搬 运 合 同委托方(甲方):服务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搬运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搬迁办公室物品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搬运合同条款列明如下:第二条 搬运地址:搬运地址:_迄运地址:_乙方需依甲方的指示将承运货品搬运至指定位置。第3条 搬运费:1.采包价方式收费,总金额人民币_元。2.采工时方式收费,按人民币 50 元/人/小时计算。 第四条 乙方应依本合同所约定的计价方式收费,不得借故加价或要求任何附加费用。有电梯的房屋,如电梯非因乙方的过失无法正常使用时,除前条所约定的搬
2、运费外,均依附件搬运作业估价约定方式另行收费。 第五条 搬运费缴付方式于搬迁作业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开具完税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全额。第六条 使用车辆及电梯运送货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规,由乙方负责。电梯的正常使用应由甲方事先确认。第七条 乙方对于因搬运过程所致甲方物品的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运物的性质,或因甲方或其受雇人的过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上述情形,甲方应于搬运完成后三日内告知乙方,如搬运物品有毁损灭失不易发现的,应于搬运完成后十日内,将其情事告知乙方。第八条 甲方提交乙方运送物品,若有现金、有价证
3、券、珠宝、贵重金属、美术品、古董或其他贵重物品时,除甲方于托运时报明其性质及价值的以外,乙方对于其毁损或灭失,不负责任。但乙方有故意或过失的,不在此限。甲方委托搬运的物品应无违禁晶及危险物品。第九条 乙方因搬运对第三人所发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第十条 甲方交付乙方搬运的物品,经甲方要求办理保险时,其费用由甲方负担。搬运期间,乙方人员餐饮差旅费、过桥费、通行费、油费等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 甲方如需变更搬运时间的,应于约定搬运日期前 2 日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元的迟延费。但不得超过原估价总金额120。甲方因故解约的,乙方可请求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110的赔偿金。第十二条 乙方
4、应于约定时间内将甲方委托搬运的物品送至甲方指定位置,乙方若未能于约定时间内办理或完成搬运作业时,应赔偿甲方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110的赔偿金。第十三条 搬运作业进行中,因刮风、下雨、路况等因素以致未能完成的,由甲乙双方另定时间继续完成。第十四条 搬运作业因乙方的事由未能于约定时间内完成的,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应赔偿甲方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15的赔偿金。因甲方的事由致未能完成的,乙方可解除合同,按完成比例收取费用,并可请求不超过原估价总金额扣除按比例收取费用的余额15的赔偿金。第十五条 1、对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水灾等)造成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不能正常运作及因甲方人员违章操作或破坏造成视频监控设备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其它义务时,另一方都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或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因发生争议,可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