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简)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乙方)签订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金额交货日期及数量十万千百十元角分合计人民币(大写)交货办法: ()交货地点: ()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付款办法: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验收办法: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附则: ()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 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 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货物运达站 ()收货人 ()合同纠纷的处理 甲及代表人:(签字盖章)乙及代表人:(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