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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准则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中央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对十八大以来,党内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quot;三严三实quot;专题教育和当下的quot;quot;学习教育等一系列从严治党工作的总结,其主题鲜明,抓住了关键,正逢其时,若干准则监督条例心得体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以下是若干准则监督条例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参考。
若干准则监督条例心得体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这无疑为全面从严治党再次铸造了“利剑”。
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将“管”“严”相结合,才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而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党内监督,要从高级党员干部做起。《准则》与《条例》的出台,强化党内监督,必须突出高级干部这个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突显党和国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党的高级党员干部处在掌握重要权力的关键地位,同时也发挥着示范带动作用。在党内政治生活上,又有着与普通党员干部不太一样的标准。这就要求高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加强与接受党内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及时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将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公开化,要以身作则,体现“严”与“实”,更好促进党的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高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自觉遵守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的路线政策的执行者与拥护者。要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以使命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高级党员干部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于担当。选择了党员干部,就选择了担当,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执行意识、落实意识,坚守为党尽责的第一职责。坚守公道正派、真抓实干,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落到实处,做共产主义最得力的接班人。
若干准则监督条例心得体会12月5日,天津特办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研讨六中全会精神,交流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党员同志结合个人思想实际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谈了认识和体会。
首先,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昭示着我们党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全会明确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三,作为党员,当前的首要任务就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则》《条例》,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quot;四个意识quot;,加强党性修养,用《准则》《条例》中的要求规范言行、指导实践,坚持把党关于推进quot;四个全面quot;、实现quot;五位一体quot;等执政要务落实到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用实际行动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若干准则监督条例心得体会新的《准则》和《条例》出台之后,我及时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在网上搜集了一些解读文章进行研读。目前,对准则和条例有了一个整体的了解,体会很深。
新的《准则》和《条例》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出台,是总书记为首领导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管党治党之纲。因此,新的《准则》和《条例》出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新的《准则》和《条例》在内容上有了较大的改动,但却体现出党纪党规的更细、更准、更严。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于1997年试行,2010年修订后颁布实施,廉政准则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新《准则》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改为‘中国共产党’,把‘廉洁从政’改为‘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
此次条例修订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相比2003年制定的旧条例,新条例形式上“精简”不少:从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余字。其中,重点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
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作为纪检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要与工作结合起来,要带头模范遵守、强化监督职责。
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做到行有所止、做到知行合一。立足于小、立足于细。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职责,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因此,要求机关干部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来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严肃监督和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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