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年终述职述廉总结 市委检查组、 同志们: 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向大家作述职述廉报告。 一、年度局党组的工作情况 一年来,市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三项重点工作”,致力于维护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一)深化载体,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司法行政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抓手。今年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7154件,调
2、解成功26843件,调解成功率达99%,防止民转刑案件件、避免集体上访起,较好地维护了城乡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以人民调解法颁布为契机,狠抓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办班培训、以会代训、会议研讨等方式,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限时办理,有效地提高了各类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和调解协议履行率。进一步巩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不断调整充实联调中心户和信息联络员,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扎根基层,覆盖城乡。积极探索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有效载体,围绕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等社会重点
3、矛盾纠纷,与相关部门配合,组建劳动人事争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行业和专业优势,提高调处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合法性,防止群体性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12月6日,市医调委24小时内成功调处首例重大医疗纠纷案件,有效地避免了一起停尸闹丧,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医疗纠纷。二是深化载体,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活力。按照中央宣传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向敖大焕同志学习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向敖大焕同志学习,争做十佳人民调解员”活动。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迅速掀起学先进、争先进的热潮,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日报社等单位
4、将联合举办大型颁奖晚会,宣扬表彰一批基层优秀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三是坚持制度,化解矛盾。按照“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重要节假日矛盾纠纷突发期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社会稳定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效地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上访问题,为维护城乡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突出重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控制重新违法犯罪率 1.深化劳动教养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有效措施。市劳教所党委围绕“四无”目标和劳教
5、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5月份,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劳教所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增加新的工作职能,市劳教所党委不等不靠,工作积极主动,克服困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建立健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接收、考核奖惩、变更执行、诊断评估与解除戒毒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措施,先后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00多人,取得戒毒康复初步成效。劳教所连续6年实现了“四无”目标。今年10月,市劳教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荣誉称号。 2.全面落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截止到11月底,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累
6、计接受2900人,解除矫正1507人,现正在社区接受矫正的对象1315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一是强化管理监督,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市建立健全了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完善了矫正对象接收、矫正、迁居、外出、公益劳动等管理制度,制定细化个案矫正、记分考核、解除矫正、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细则,确保刑罚执行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教育矫正工作质量。注重分类指导,制定个案教育转化方案,加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据统计,全市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4367人次
7、,开展个别谈话教育340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997人次。三是开展公益劳动和公益活动,推进刑罚执行。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公益劳动,教育引导矫正对象以实际行动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促使他们融入社会,正确认识自身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价值,消除自卑心理,树立生活的信心。全市各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4683人次。 3.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截止到11月底,全市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7508人,其中刑满释放6656人,解除劳动教养852人。一是认真组织摸底排查,加强回归人员管控。为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要求做到及时登记造册,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帮教工作重点和难点,制定适宜的帮教措施
8、,落实帮教责任人,确保管控工作扎实有效。二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工作。各地主动与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切实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今年,落实责任田3163人,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低保205人,就业安置率较上年度提高了20%。三是扎实抓好安置基地试点工作。全市成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4家,其功能是负责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教育和管理,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全年共有1248人得到过渡性安置就业,其中表现好的实行双向选择,可以签订长期用工合同,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主择业和创业,有效地缓解了安置就业难的问题,受到“两劳”回归人员的好评。 (三)
9、、深化发展,推进公证廉洁执法,促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 1.做好“五五”普法验收,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认真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按照“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全市进行层层考核验收。5月份,组织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自查整改。6月份,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建考核验收工作专班,对9个县(市)区、2个开发区、隆中管委会和97个市直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一次性通过省级考核验收。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二是认真落实“法治市”建设工作。为贯彻落实法治湖
10、北建设纲要,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及时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市”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使此项工作迅速在全市得到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和推进法治市创建工作,先后与市人社局等部门密切协作,推动了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与市关工委、教育局、卫生局、建委、公安局、市直学校密切配合,推动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和重要法律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就。 2.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促进
11、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两结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四个行业协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以党建促管理、促发展;深入开展法律服务队伍警示教育,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严格执行行业资质标准,把好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年审和年检注册关,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和执业档案,严厉查处违法执业行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一是扎实推进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全市律师以服务市经济建设为己任,共办理6800余件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为企业避免和挽回损失3.2亿元,深得企业的信任和好评。组织建立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127家非公企业提供不
12、限形式的法律服务。组织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信访,为党委政府处理涉法信访案件提供司法建议,对上访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上访对象,引导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法律援助。建立重大有影响法律事务指导制度,成立专门指导小组,严格落实重大有影响法律事务报告备案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避免出现不良影响。今年,全市共报告重大有影响案件7起,指导小组同意代理并提出代理意见4起,不同意代理2起,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切实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严格公证审查、把关、签字制度,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互查,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公证质量。
13、截止到11月底,全市共办理公证5402件,其中涉外1154件,港澳台162件,没有一例错赔案件,公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鉴定统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受理案件,遏制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全市办理鉴定案件5300余件,没有出现错鉴投诉案件。三是精心组织国家司法考试,今年,全市共有864人报考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周密部署,严肃考纪,整个考区考场秩序井然。有140人考试合格,合格率达16.2%。 3.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服务保障民生。今年,市政府继续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视察指导,充分肯定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克服
14、困难,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的积极贡献。截止到11月底,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07起,办理其它非讼法律援助事项27226件,受援对象达3.8万人次,免收各类费用468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300件法律援助任务。一是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供给能力。年初,我们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法律援助工作任务,与各地签订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书,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力量,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律师办案补贴,提高办案能力。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市、县、乡三级普遍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妇联、工会、团委、残联、老龄委等群团组织,设立了特殊困
15、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站48个,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建立实习律师“12348”咨询平台值班制度,规定所有实习律师必须轮换到市法援中心值班,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8762人次,解答法律问题9450人次。二是最大限度地做到应援尽援。为让更多的经济困难群众享有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我们把法律援助项目由最初的6项扩展到16项。对于农民的工伤和工资案件,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对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失业保险金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等困难群体,只要能够提供基层组织有效证明,法律援助中心即予受理。同时,全市各地积极把法律援助涉及公证、司法鉴定案件作为开展
16、援助项目内容,无偿提供服务。一年来,全市共办理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96件,减免费用10万多元。三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持把农民工的涉法案件作为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市籍农民工在外省市出现的重大有影响的侵权案件,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多次带领办案人员赴外地维权。今年来,全市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63起,赴外省市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68起,追索损失2626万多元。 (四)、着眼基层,夯实基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可持续发展 1.优化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一所三中心”建设。今年,为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
17、优化工作机制,全市统一规范了基层司法所“一所三中心”的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检查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作用,为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完善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今年是全面完成国债资金项目司法所建设的最后一年,全市85个国债项目建设的司法所,有82个所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其余3个所正在改(扩)建中。各地在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同时,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为司法所配备必须的办公设施和通讯、交通工具,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明显改善。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统一要求,全市各
18、司法所制作悬挂了司法行政徽章、办公场所标识、标牌,并将每个所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 3.强化业务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按照建设、巩固、规范、提高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管理,全市统一建立了较为完整规范的司法所管理制度,统一了司法所的工作程序、工作台帐、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司法所内部管理的学习会议、考勤请假、公示承诺、请示报告、公正廉洁执法、档案管理等“六项工作制度”和“一所三中心”协调运行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检查督办、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全面提升司法所的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4.理顺管理体制,着力抓好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今年,市局
19、党组把司法所建设管理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组织指导各地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明确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办事处的管理职责和权限,按照“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法治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全市106个建制乡镇(街道、农场),已建立司法所99个,另有5个乡镇(街道、农场)司法所正在筹建之中。通过公开招录、乡镇调整、机关选派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不断调整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枣阳、老河口、宜城、谷城、襄州区5个县(市、区)司法所司法行政编制人员达到2人以上。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鼓励自学等形式的教育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
20、质明显提高。积极指导协调组织人事部门,逐步落实司法所长职级待遇,全市先后有37名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占现有司法所长总数的47.4%。 (五)、深化教育,强化管理,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人才保障 1.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今年5月,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目标措施,做出公开承诺,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市局机关坚持“三学”活动(学微机、学公文写作、学司法行政业务和法律
21、法规知识),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先后组织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1次,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不断提高,被市直机关工委树为市直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示范单位”。结合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和“企业评机关”活动,狠抓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能力建设,局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2.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载体,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坚持以“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设置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做到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党务干部队伍强。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
22、展党员工作,坚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诚信度高的律师纳入重点培养对象。机关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使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勤政廉政。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构筑思想道德防线。狠抓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局党组先后制定了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市市直司法行政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落实党
23、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和市司法局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从责任目标、责任内容、责任主体、责任追究、腐败风险和廉政承诺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实行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一岗双责”责任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和车辆使用,局机关和各行业协会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审计,定期公开财务开支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权力运作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内容,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地保证。 二
24、、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年度,市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同意,共调整任用科级干部19人次,其中,提拔任用7人,平职调整4人,试用期干部转正8人。落实市委机构改革干部人事政策13人次,其中,正县级干部2人次、副县级干部8人次、正科级干部1人次、副科级干部2人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始终坚持党的干部工作原则和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以及省、市委有关干部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批准的实施方案实施,自觉接受市委组织部、市委政
25、法委的指导和干部群众的监督,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无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无违纪违规行为。 (一)认真学习领会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准则。市局党组十分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工作,将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及有关政策法规列入年度党组中心理论组和机关干警政治业务学习的内容,分别组织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和机关干警进行了集中学习,并进行了干部工作法规知识测试。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贯彻干部工作法规、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知识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安排政工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
26、委政法委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选派干部参加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法规知识闭卷考试。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机关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条例的认识,深刻领会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条例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意识。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批准的实施方案选拔任用干部。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严格按照事前沟通、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前酝酿、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一是严格坚持事前沟通请示制度。沟通请示是贯彻执行条例的纪律保证。今年,局党组在选拔任用局机关、市劳教所、市公证处中层领导干部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干
27、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沟通请示,经批准同意后,严密组织实施,并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二是严密制定实施方案。经上级批准同意后,局党组依据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严密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审批。三是严格落实重点环节的工作。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是选拔任用干部程序的重点环节。局党组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在民主推荐工作中,坚持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组织考察工作中,坚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注重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党组讨论决定的环节上,严格落实组织
28、部门监督指导制度,及时邀请市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对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党组会上,坚持党组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党组书记不先发表个人意见,充分听取党组成员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党组决定。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在干部任免工作中,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今年5月,局机关和市劳教所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局党组及时组成考察组,对8名同志进行试用期转正考核,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全面考察8名同志在试用期间的表现情况,经
29、局党组讨论研究,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同意后正式任职。五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严格落实严厉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11条措施”,认真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监督检查力度,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搞“暗箱操作”,严格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说人情、请客送礼和跑官要官,严禁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在全体干警中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教育活动。坚持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30、有效地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和各项政策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基层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改善;司法所人员缺编,司法所职能多、人员少的现象普遍存在;法治襄阳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群众需求大,实际办案能力不足。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够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够强,办事拖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不够强,在廉洁自律的要求上有所放松。针对这些
31、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思想解放和思路创新。着眼于“十二五”规划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制度、领导方式和工作思路问题,以思想解放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二)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服务全市经济跨越发展。二是全面提升法律保障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法治襄阳建设。以法治湖北建设纲要为指
32、导,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经验,扎实开展“六五”普法教育调研活动,确保全市“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四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民生改善。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围绕司法所“一所三中心”建设任务。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一所三中心”协调运行的工作制度,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交通、通讯和办公条件,积极推进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劳教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资金支持,逐步改善县(市)区司法局基础条件。以提高执行力和增强效能为目标,强化规范化建设。 (四)切实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
33、学发展的组织保障。着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培训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能力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坚持局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手段,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科学的机关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切实加强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坚持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不断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切实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始终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减少会议文件和应酬活动,集中精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抓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讲原则树正气,进一步维护班子团结和统一。坚持惩防并举,勤政廉政,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国有资金、资产运行,行业协会财务监管,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教育引导班子成员自觉坚持秉公用权,带头廉洁自律,慎重行使权力,自觉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自己,以自身的模范行动营造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第19页 共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