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篇一:信访工作应急处理预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449154 上传时间:2024-12-0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1.62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篇一:信访工作应急处理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篇一:信访工作应急处理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篇一: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镇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及时疏散、化解、劝返、妥善处置到县、市、去省、赴京群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信访工作条例、省和市、县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措施 各村、街道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一)去京非正常上访、集访的应急处置 各村、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预防和制止赴京集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出现。镇党委、政府接到赴京集访信息后,迅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责成集访事件发生村、街道、单位主要负责人紧急赶赴北京,会同派出所同志开展劝返工作。必要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同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并负责督查、督办集访问题的解决。如已发生赴京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各村、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在得知信息后,要迅速报告镇信访科。 劝返力量的组织,由集访人所在村、街道和单位及时安排赴京劝返工作人员,必要时按集访人数1:2的比例进行安排。其中,派出所要配备足够的警力协助配合劝返工作, 人数视现场情况而定,由派出所指派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并视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人员。因村、街道、单位稳控不到位,造成赴京上访的,赴京劝返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二)去省非正常上访、集访的应急处置 发生去省集访,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集访人所在地村、街道、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并安排相关人员组成精干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太原,做好劝返工作。必要时,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同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负责督查、督办集访问题的解决。 劝返力量的组织,由集访人所在村、街道、单位及时安排赴省劝返工作人员,必要时按集访人数1: 1.5的比例进行安排。其中,派出所要配备足够的警力协助配合劝返工作,人数视现场情况而定,根据情况请县公安局指派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配合做劝返带回工作,并视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三)到市非正常上访、集访的应急处置 在接到去市集访的信息后,镇分管政法、分管信访负责人要迅速召集村、街道和有关部门以及分工所在村的机关干部,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确定应急反应的规模和应急期的起止时间,并视具体情况安排相关单位负责人紧急赶赴朔州开展工作。负责向朔州州市政府、朔州州市信访局汇报情 况,负责督查、督办集访问题的解决。 劝返力量的组织,由集访人所在村、街道和单位及时安排赴朔州劝返工作人员,必要时按集访人数1:1的比例进行安排。其中,派出所要配备足够的警力协助配合劝返工作,人数视现场情况而定,由派出所指派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配合做劝返带回工作,并视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人员。 (四)来镇非正常上访、集访的应急处置 来镇非正常上访、集访的,由分管政法、信访负责人、分工到村的机关干部接待处理,集访人员所在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一般在20分钟内),一同处理,并将集访人员劝返带回。 若发生围堵机关或部门、企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是指以信访为由,聚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扰乱正常的工作、生产、教学等社会秩序的事件;聚众围堵车站、码头,阻断铁路、省道和重要干道等扰乱交通秩序事件;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妨碍社会管理的事件等。20人以下由镇信访办和所在村负责人直接接待处理,20-50人以内的群体访,由镇信访办、派出所、综治办、分管领导、分工村负责人会同集访人所在地有关负责人及时处置;50人以上大规模的集体访,由镇信访办和派出所统一安排处置。处置现场的警力必要时请市公安局调度。公安派出所与市公安治安大队出动先期处置警力或交巡警进 行劝说疏导,力争劝离现场或劝导至接待场所。对不听劝阻、拒不撤离现场的,由公安机关组织先期处置警力阻控在一定范围;对久疏不散的,调集警力,命令解散;对拒不服从解散命令的,进行强制驱散或带离现场。由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强行打开通道或道路,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交通秩序。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安机关调动现场取证力量,开展调查取证和侦控工作,尽快查清事件的起因和组织策划人员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镇信访办或属地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疏导化解矛盾,并进行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应急组织领导组 组长:张立博 副组长:王军张志凌杨日祥 成员:王凤兴张宏张美军于田珍苑保有苏子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美军兼任。 三、应急责任 各村、街道、单位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稳控工作,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对来访人员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二是对诉求无理要教育到位,公安要加强配合;三是对行为违法公安机关处理到位;四是对生活困难相关部门帮助救助到位。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实行领导包案制, 做到守土有责、失责必究。信访办负责及时准确地掌握面上动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政法综治中心负责合理安排力量,参与现场处置,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对涉法涉诉案件妥善处理。职能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对没有及时有效地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司法局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司法局 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各司法所、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根据区委政法委关于印发《***********信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司法局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工作措施,把做好信访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力做好信访工作,努力维护我局信访工作形势的正常秩序,促进龙华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努力解决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影响日常工作的信访案件。通过“大 接访、大化解、大宣传”,全力化解信访案件,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XX县区司法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安排 (一)各司法所、机关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今年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要求,把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抓好、抓落实。 (二)每天坚持值班制度,及时做好来信登记、处理、回复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一般问题当面答复、办理;复杂问题,按职权职责请示办理;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认真、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特别防护时期重点人员的每天动向要及时掌握,并及时向上报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把息访工作落实到位。 (三)信访案件登记造册。各司法所、各部门对2010年底以前的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彻底弄清底数,并进行登记造册。 (四)定期上报信访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由组长亲自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副 组长具体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我局负责的信访问题能够得到有效化解,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二)及时化解,做到案结事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本着为民服务的精神,做好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只能缓解矛盾,决不能激化矛盾,主动沟通,融洽感情,尽力为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和困难,尽量让来访群众满意而归,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重复和越级上访。 (三)加大工作力度,化解突出信访问题。加大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对尚在办理中的信访案件,要一一列出清单,说明情况,并答复上访群众。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原则上以当事人签订书面承诺意见作为结束标志。终结案件要按照程序办理,且要落实责任单位,继续做好教育稳控和困难帮扶工作,在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又继续闹访、缠访的,要依法处理,不能纵容迁就。 (四)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源头治理。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和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本单位,做好息访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篇三: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近年来,社会改革的深度、广度向纵深发展,社会利益群体不断分化,各项社会矛盾呈尖锐化趋势凸现。加之,法律援助制度尚未有效形成,公民的法律素质还比较低,公民表达意愿的合理途径有限。在这样的宏观社会背景下,涉诉非正常信访案件大量发生,为各级法院带来比较的案件压力和社会压力。为进一步加强涉诉非正常信访处置工作的力度,有效稳控各类非正常信访人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绵阳政治社会稳定,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处置涉诉信访工作的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涉诉非正常信访,是指违反《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有关规定,来绵或赴省、进京直接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重点地区、敏感地点社会秩序的涉诉信访活动。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积累的多年经验,将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涉诉非正常信访: (一)对法院的裁判不服,在国家机关住地或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非法聚集、蓄意闹事、静坐、示威、呼 叫,散发带有诬蔑性、攻击性口号的传单,张挂标语,扰乱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公共秩序,破坏国家声誉,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对法院的裁判不服,5人以上集体上访反映共同意见又不推选代表,不到指定的接待场所上访和非正常上班时间上访的行为。 (三)不遵守法院的信访秩序,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携带危险品、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的行为。 (四)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涉诉非正常信访活动或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行为。 (五)对法院的裁判不服,在信访接待场所或机关办公场所滞留、滋事,或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上述场所的行为。 (六)对法院的裁判不服,拦截公务车辆、堵塞交通,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制造动乱或流血事件的行为。 (七)与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其它涉诉信访行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职能 为了有效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XX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担任,直接抓信访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副组长由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审判监督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便于具体协调部门间的合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立案庭庭长、法警支队支队长、行装处处长、行装处机关事务科科长等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能主要在于协调部门间的合作,制定相关政策,并且在处置重大涉诉非信访工作案件时发挥关键的领导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 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的具体事务主要由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组负责。其成员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信访接待组 1、工作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及时、依法、文明接访,慎重处理非正常信访案件。信访接待工作是信访工作的窗口,由于各种原因,相当多数的信访群众对法院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对法官的公正度不信任,因此对法官的信访工作不理解。在信访接待工作中,一部分信访群众辱骂、威胁甚至试图殴打接待法官;一部分群众则在法院门口甚至办公室内高声喧哗,阻挠法官的正常办公。因此,一部分接待法官对信访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对信访群众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尤其要求相关接待法官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对信访群众要有感情,要理解他们的困难,即使对于部分态度尤其恶劣的信访群众,也要坚持和风细雨式的工作态度,避免激化矛盾、落人口实。 2、人员组成。组长由立案庭庭长兼任,具体工作由立案庭负责信访接待的同志负责。 3、工作职责:作为法院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收集全市各类涉诉非正常信访案件的相关信息,做到件件有登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案涉各基层法院的,还应及时向各基层法院进行通报。 (2)协助值周院领导做好非正常信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3)指派接访人员到达信访现场,协助法警维持秩序,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通知有关业务庭室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前来处访,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辖”原则,应由各基层法院处置的,及时通知有关基层法院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前来处访。 (5)必要时可在请示领导小组同意后,主持召开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案件协调会,与各涉案单位共同研究处置办法,并负责处置办法的督查落实。 (6)对赴省、进京的涉诉信访人员,应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接收、遣返工作。 (7)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各种不良后果的发生或者扩大。 (二)安全保卫组 1、工作要求。依法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确保信访接待领导、接待人员和机关安全,确保非正常信访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目前信访工作难度很大,一些信访群众无理缠诉、缠访,甚至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威胁法官安全,扰乱法院工作秩序,因此有必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对一些有重大犯罪倾向的信访群众进行必要的监控。 2、人员组成。组长由法警支队支队长兼任,具体工作由法警支队的同志负责。 3、工作职责:作为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 (1)统一调配门卫值班人员,严格门卫管理,禁止非正常信访人员非经正常程序进入机关大楼。 (2)凡遇涉诉信访人员在法院机关以及其它领导机关门口静坐、堵塞机关大门、举牌喊冤、敲锣打鼓、大喊大叫、冲击机关、拦截领导及审判人员等各类妨碍机关办公秩序和信访秩序的违法现象,应迅速增派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并配合信访接待领导或其他接待人员做好疏导、劝解工作,控制好局面,必要时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对在重点地区、敏感地区实施各种违法行为的涉诉信访活动,也应采取上述措施。 第13页 共1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