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方案 2012年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深化专项治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夯实安全基础,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成果,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体目标是:有效防范伤害事故,杜绝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年争创3-4项“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5-6项“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考评中进入先进行列。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
2、产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要完善安全生产控制体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各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体系,组织专业配套、技术强的安全监理队伍实施工程项目监理。加大对监理项目部、项目总监的监管力度,对项目
3、监理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检查,保证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 3、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各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按时足额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专款专用。参与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协调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得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 二、实行三色预警制度,加强对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监管。 对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实施红色、黄色、蓝色三色预警制度,实行“差别化”管理,对红色预警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对黄色预警项目实行定期检查监督;对蓝色预警项目由施工企业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及时复查销案。对红色预警
4、施工企业列为全年重点监控企业,从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投标资格等方面予以从严要求;对黄色预警施工企业,约谈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蓝色施工企业,加强对其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 三、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高大模板、脚手架和深基坑工程管理。严格执行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评审制度,对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做到入场前确定到位,施工前论证到位,施工中治理到位。加强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管理,强化日常检查,严肃查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
5、坑工程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2、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严禁使用已淘汰型号的起重机械设备,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制度。所有在建一律不得使用没有出厂合格证的龙门架,一经发现有使用的必须拆除整改,所有在建工程使用的龙门架和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检测合格证悬挂在架体上。 3、加强高处作业管理。一是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设备(吊篮)的安全管理,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网、安全带、安全
6、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新购买的使用前要进行抽检,重复使用的要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测试,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有效。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提高安全防护用品质量。三是加强临边和洞口的安全防护管理。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亮点引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1、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超前防范、源头控制、过程监管的原则,建立定期拉网检查、重点不断抽查、暗访督查的检查制度,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扫除监管死角,强化跟踪整改。 2、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建立企业安全
7、信用档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文明施工、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及伤亡事故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申请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 3、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优质优价、标化奖励”暂行办法,向县政府汇报研究制定企业“创优创标”政府层面奖励意见,积极提高施工企业“创优创标”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努力打造“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具化,安全技术科学化,施工作业规范化”的安全文
8、明施工现场。 4、加强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通过短信群发系统等渠道,及时指挥各相关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施工现场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要坚守工地,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 五、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意识,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1、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全面组织好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工作,加强管理人员信用考评和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教育,严肃查处无证上岗作业等违规行为。 2、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培
9、训教育。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施工现场要通过开办农民工夜校等措施,有针对性的采取讲课、播放vcd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广大一线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技术技能等知识培训教育。要加强一线农民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加工区、作业区等场所张贴人性化安全生产警示用语,使广大一线农民工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教育和提高。 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采取明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坚决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2、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
10、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或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肃查处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严格动态管理。对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程序申请暂扣或吊销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禁止参加新建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 七、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加强监管,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努力转变监管方式,引导施工企业发挥好安全生产主体作用。把辖区内的企业和项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切实履行好事前预防、过程监控、事故查处等安全监管职责。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季度大检查和专项大检查活动。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