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萤石矿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将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发生事故后能够迅速行动,有关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有条不紊地开展施救工作,特制定陈巴尔虎泉力萤石特尼河矿应急预案制度。 1、矿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一次修改。 2、井下和地面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用最快捷的通讯工具,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办事处和安全培训部准确汇报事故地点、类型、时间、危险状况、伤亡人数、采取的有效措施和急需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3、尽最大救援能力组织疏散事故现场及周边的人员,使之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 4、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型,及时启动应急
2、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 5、按事故等级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迅速向扎萤石公司安全培训部详细汇报事故经过和应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确定是否需要上级政府和专业队伍紧急援助。 6、明确相关人员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必须遵守应急预案的基本程序,及应急预案的人员组织机构进行全面指挥。 7、事故发生后,应详细记载事故的时间,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的各项工作及相关负责人,同时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处理。 8、成立应急预案组织机构: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值班矿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电话:8245433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定期
3、检查制度每月中旬和月末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组织各有关科室对井上下各系统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汇总和打分通报,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和复查。 二、业务保安制度 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随时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解决,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矿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各矿山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安监员24小时活动在井下,检查出问题和隐患及时向矿反馈,矿统一安排各队整改,并本着定时间、定负责人、定整改措施的原则督促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重大工程要派专人现场监督检查安全工作。 四、
4、不同时期不同特点的专业安全检查制度 矿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如汛期、安全防火期等)。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如防汛、防洪、防雷电、地面安全防火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生产技术管理 第一节特尼河萤石矿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矿萤石质量,贯彻执行“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以优质求信誉,以服务求市场的工作方针,明确萤石产品质量管理部门的责任,加强萤石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2、萤石管理部门,各生产班组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认真做好萤石管理工作,保证萤石产品的质量,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努力创优。 二、组织领导、萤石机构与职责 1、
5、由生产矿长主管全矿的萤石工作,各班组由班长主抓萤石工作,选萤石厂的厂长负责当天拉运的萤石管理;严把质量关。 2、生产技术科的工作职责: (1)参与采掘作业规程的审批,做好本矿萤石计划编制工作。与上级萤石,产品,化验室等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商品萤石的质量变化情况,为矿领导决策有关单位的萤石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2)对采、掘、运输、筛选,装车等环节进行经常性的萤石检查,监督工作;并针对井下萤石的变化情况制定提高萤石措施;选厂、人员是矿萤石工作直接组织者,对萤石工作要真抓严管,对有令不行,有令不止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罚。并对井下出现的影响萤石的因素及时反馈给公司办事处。 (3)
6、做好日常萤石基础管理和统计工作及各种萤石资料。台帐的搜集、整理、保存工作。 (4)对涉及萤石的工作地点、设备运转情况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协助厂里及时解决。 (5)考核本矿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向矿领导提供本矿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好、坏的单位和个人并提出奖惩建议。 三、地面筛选、装车管理 1、筛分机管理 筛分机给萤石量要适量、均匀、给萤石量过多,会明显降低筛分效果,块萤石限下率超大,同时影响人工捡矸质量,看筛工对筛分机上的挡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筛选能力的正常发挥,降低块萤石限下率。 2、捡矸管理 (1)选厂要按要求配备足够的捡矸人员,对于捡矸人员,要定岗定位不得随意撤换做其它工作。 (2)捡矸
7、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捡矸效率达到90%以上。 3、装车管理 (1)装车人员装车前应先检查车体是否完好,清扫车内杂物,关绑好车门后再进行装车。 (2)装车人员要按规定和要求,防止亏吨,并带工具,进行二次拣矸。 四、奖惩 1、奖励 (1)萤石奖金的来源。以矿月份完成萤石产品为基数,将公司下发的萤石奖和矿萤石管理过程中的罚扣款合并,作为矿萤石管理有关人员的萤石奖金来源。 (2)奖励标准。根据当月吨萤石提取奖金额和萤石管理罚款金额计算一类得奖人员奖金标准,依此计算各类人员奖金标准。 (3)监督考核 矿机关各部室萤石奖全部得奖人员、班子成员对萤石质量管理办法中的处罚规定实施监督执行权,由选场厂
8、长组织本部门每月进行两次萤石检查,将抽查结果和处罚凭证报公司办事处汇总,再把汇总结果报请矿萤石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处罚。 达不到萤石管理抽查两次,每完成一次责任部室全部得奖人员、责任队队级班子成员和其它得奖人员扣发萤石奖金50%,不抽查不得奖。 萤石抽查无结果和无处罚凭证者不得萤石奖,每缺少一次萤石抽查结果和无处罚凭证扣减萤石奖50%。 (5)萤石奖的审批发放 矿调度负责与上级运销部门校核萤石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依据公司和上级运销部门鉴发的萤石奖金额拟定各类人员奖励标准,各部室对萤石管理抽查扣款情况,确定各类人员实发奖金额,报萤石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公司办事处依据审批结果编制奖金发放单,并负
9、责发放。 (6)实行全员萤石管理,对萤石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有功人员,每次给予100200元的奖励。 2、处罚 (1)工作面出现冒顶事故,严重影响萤石按要求进行处罚。(2)工作面不设专人放萤石,并给予处罚。 (3)工作面不按规定放萤石影响萤石,按规定进行处罚,每出现一次对跟班长扣发20%萤石奖。 (4)工作面停机不停水,一次罚司机50元。 (5)筛分机给萤石量过多,使块萤石下限率超限,罚跟班调度50元。(6)筛分机挡挂物清理不及时,罚看筛工50元。 (7)捡矸人员配备不足,罚当班值班人员和跟班调度50元。 (8)捡矸工开机后没到岗,一次罚款50元,检查发现上仓皮带的块萤石含矸率超限,罚当班拣矸
10、组长50元,拣矸人员50元。 (9)不按规定执行将严重超水混萤石或严重超矸的块萤石装进车皮,罚选萤石厂厂长50元,主管50元。 (10)萤石发生变化,萤石检查员不及时汇报,一次罚款50元,不按规定将灰分较高的混萤石分仓存储,一次罚生产调度,值班厂长各50元。 (11)混萤石不按规定装车,填车,造成“三超扣产”一次罚装车人员,分仓人员、装车调度、值班厂长各50元。 第三节技术管理工作细则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全矿技术工作管理,健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正规化、程序化管理,在借鉴扎萤石公司生产矿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2、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形势下,必须强
11、化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科学的、严密的管理。为此,全矿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必须遵守细则,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 3、为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总工程师对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值班矿长对分管的技术工作负责。矿长和各级行政领导应尊重、支持工程技术人员在技术职责范围内所做的决定,保证技术措施得以顺利贯彻执行。 4、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必须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下井一定要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能走过场。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三违”现象和安全隐患,必须当场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凡遇到问题,要下井处理,如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对重大隐患未制止而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要追究责任。 5、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要积极学
12、习,应用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应变能力,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为不断提高我矿的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采区设计方案和采区设计的编制与管理 1、采区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萤石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要参与经济技术指标的核算,参与工程设计及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并做到切实可行。 2、编制采区设计方案,必须具备下列文件。(1)矿总工程师审批的采区地质说明书。 (2)矿井设计文件、矿井设计、矿井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3)矿井的长远规划采区接续图表。 3、编制采区设计方案,应进行多方案论证,从中选择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3、、经济效益好的最佳方案。 采区设计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合理选择采区几何尺寸,计算采区储量并确定采区萤石柱尺寸(包括采区边界萤石柱,巷道萤石柱、断层构造保护萤石柱或“三下”萤石柱)。(2)确定采区生产能力、采掘工作面个数。 (3)确定采萤石方法、顶板管理方法、巷道布置、开采程序。(4)优选通风、运输、供电、通信、排水系统和设施。 (5)确定安全监测、综合防尘以及防治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6)设计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7)采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费用估算。(8)附采区设计方案图。 4、采区设计方案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意见,编制完毕后由总工程师签字,在执行过程中
14、,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原审批的采区设计方案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提出修改意见,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5、采区设计必须符合萤石矿安全规程及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的规定。 6、采区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采区的几何尺寸、位置、边界、萤石柱、邻近采区开采情况,采区采动后对矿井或地面影响的预测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应具备采区井上、下对照图、采区边界萤石柱设计图、采区储量图和采区回采率。 (2)采区萤石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储量、地质构造、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含量,萤石尘爆炸性,开采萤石层围岩的性质,含水性质,应具备采区地质、水文地质、储量图。 (3)采萤石工艺、顶板管理方法及其选择根据、
15、开采程序、采萤石设备及采萤石方法,采区生产能力及采萤石、掘进工作面个数,采区服务年限及工作制度。(4)采区巷道布置,各巷道断面及支护形式、掘进设备、采掘比例关系及采掘工程图。 (5)采区所需要风量及通风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 (6)采区运输综合能力及其设施并附系统图(包括萤石、矸、材料、设备、人员的运输)。 (7)采区供电设施及其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8)采区排水量、排水设施设计及其系统图。(9)采区通信设施及其工程图。(10)采区照明设施及其工程图。 (11)采区水幕、综合防尘洒水系统及隔爆设施等系统图。 (12)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治萤石层自燃发火及其充填管路、防治透水及其设施等的系统
16、设计及其系统图。(13)采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4)采区设计预算。 7、采区设计的编制与审批,总工程师根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负责组织技术部门编制采区设计。在编制过程中应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 8、采区设计的贯彻执行。 (1)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科室、队里的工程技术人员学习采区设计。(2)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等队技术负责人,各自向本队全员贯彻采区设计有关条文。 (3)在贯彻执行采、掘作业规程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贯彻采区设计的有关条文。 三、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与管理 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必须认真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萤石矿安全规程,按已批准的采区设计的要求编制,努力采用新技
17、术、新工艺、新材料,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 2、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审批通过的作业规程,并能真正起到指导施工、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作业规程必须按统一的作业规程格式及其编制内容说明的要求进行编制。 3、作业规程中的地质说明书、井上下对照关系的周围井巷等资料由地质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提供,有关通风的数据及通风设施和设置方式由通风部门负责及时提供。供电方式的选择和综采、综掘的供电设计由机电部门负责及时提供。以上资料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供并有提供人的签字,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编制人员自负。规程的编制人对所提供的资料都要进行全面综合分析,选择最佳方案。编制前还必须把区域内井巷开掘、采面
18、开采历史(包括发生事故的原因)等情况调查清楚,并结合本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借鉴其有益经验。 4、作业规程应达到。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图面清晰准确、文字简明通俗易懂、切合实际;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达到技术经济合理性的统一。放炮说明书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中,并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和补充。凡萤石矿安全技术规程 明文规定的,需在作业规程中做出规定的都必须予以规定;凡属萤石矿安全规程中已明确规定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只要在作业规程上写上规程的条、项号,在贯彻作业规程的同时贯彻其条文的内容。对于采掘各工种操作规程和已明文规定的各种制度,在作业规程中可不再重复,但要按
19、规定期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学习并进行考试。 5、作业规程中审批的意见栏,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及时补充或修改,否则不得开工。有自燃发火、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要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技术组织措施。 6、审批办法 (1)作业规程编制。由公司生产技术科研究,采掘技术员进行编制。队长、编制人签字后上报。 (2)生产技术科及有关科室签字后生效。经批准的作业规程是指导采掘队生产施工和编制月作业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施工过程中如遇地质、水文等特殊变化要修改设计时,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可对所编制的临时报告进行审批。 7、发放制度。作业规程审批后,由生产技术科向有关科室及施工单位发放。接收单位人员领取规程时必须签字,否则
20、不予发放。接收规程后要妥善保管。矿每半年检查一次保管情况。若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罚有关人员50元。 8、贯彻制度: 1)所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在开工前由生产技术科或技术员负责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员贯彻。轮休和请假的职工必须补贯后再参加工作,每个作业人员必须达到应知应会。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要限期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停止工作进行学习,合格后方准下井工作。参加规程学习的人员都必须在贯彻栏内签字或盖章。贯彻记录要妥善保管到采场结束。 2)施工期超过三个月的采掘工作面,每三个月至少重新贯彻一次作业规程和安全组织措施。贯彻由技术员负责,贯彻的范围和方法与新开工相同。 3)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21、,每半年至少组织全队人员学习一次安全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每次学习后都要进行考试,不合格要限期进行补考。 四、现场技术管理 1、开采前,由生产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及队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应通知的验收人员,未到现场验收者罚款50元。 2、采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后,应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上报生产技术科。 3、开采时,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公司、矿领导及生产科室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4、开采过程中,技术员要不定期的深入井下了解和落实“三程”到位情况,对采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单。重复出现的问题,罚当班班长每人50元。 5、未经技术部门允许,不允私自降低或抬高采层,
22、否则罚责任人100元,罚队长50元,若严重影响生产或出现不安全隐患,要追查队长及主管队长的领导责任。 6、初采、过断层、过破碎带、收尾时,都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生产技术科会审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 7、矿规定的质量标准化检查小组的人员都必须参加质量标准化检查,并对采面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检查一次罚50元。 8、公司生产技术科,技术员都必须参加各级组织的质量标准化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通知书。 9、工作面发生事故时,跟班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制定防范措施。 五、掘进现场技术管理 1、开工前,测量人员要熟悉作业程序的内容,并对作业规程中巷道的标高、坡度等
23、数据进行核定。 2、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生产图上标定的拉门点位置,巷道中心进行给点、如私自改动,罚责任人50元。 3、开拉门前,技术员必须现场检查。检查内容:1)拉门点处是否有重大安全隐患;2)拉门点处巷道层位:3)拉门点位置是否需要改动;4)拉门点处有无设备物品是否需要搬移、掩护。 4、检查后,由技术员把有关的技术要求写成通知书,经矿长签字后,发到有关的施工队组。 5、通知书的内容包括。拉门点处的支护措施、施工层位、岗哨布置、设备防护措施、放炮措施等。 6、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测量人员标定的拉门点位置开拉门,严禁随意改动,否则罚施工组长100元。 7、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层位施工,否
24、则罚施工组长及相关责任者每人50元。 8、测量人员必须在开工前一周,标定拉门点位置。 9、技术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巷道的坡度或层位状况及巷道的高、宽。出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队组整改。 10、技术员必须及时对开拓,准备、回采巷道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 11、加强巷道贯通管理,巷道贯通要制定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冒顶事故等的技术安全组织措施,否则罚技术队长50元,罚技术员100元。 六、技术工作制度 1、技术追查制度 (1)凡是掘进工作面发生的技术事故均按“掘进现场技术管理”的规定执行;凡是采萤石工作面发生的技术事故均按“采萤石现场技术管理”的规定执行。(2)如果出现严重的技术事故
25、时,由生产经理主持追查。 (3)事故追查必须做到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切实具体。 2、采掘工作面周反馈制度 (1)采掘队技术员要在每周五将本队的采掘情况上报生产技术部技术系统。(2)反馈内容包括:工作面位置、采高、层位、顶底板状况、工作面支护情况。 (3)掘进队反馈内容包括。本周掘进进米、本巷道总进米、巷道层位(如果打探眼标出萤石皮厚度)、巷道中存在的问题。 (4)掘进队反馈时,如有新拉门的地点,要把拉门的地点也上报,以便于填图。 (5)所反馈的内容要齐全真实。 4、图、牌板管理制度技术室必须具备的图纸: (1)图纸包括。巷道布置图(标明运输系统、通风系统、避灾路线)、供电系统图
26、、设备布置图。 (2)所有图纸,摆放整齐,图纸整洁。 (3)如果施工巷道有变更,必须及时的在图纸上标记。(4)所有图纸要保证完好、整洁、美观,。井下图牌板: (1)井下图牌板。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巷道断面图、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说明书、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 (2)工作面图牌板、掘进图牌板要整齐悬挂在施工地点附近不易遭破坏处。(3)如果施工巷道或工作面有变动要及时更换相应的图牌板。 (4)图牌板要保证完好、整洁、不许损坏和丢失。如有损坏丢失现象,罚施工单位50元,技术室及时补做。 5、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所有技术资料必须集中统一管理,严禁乱扔、乱放,违者罚技术员20元/本。(2)所有
27、技术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许丢失、少页、涂抹,保持整洁。(3)建立技术资料管理档案,所有技术资料必须按编号顺序登记标明发放日期及人员。 (4)外借技术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且有记录,要有借阅人签字,保证按期收回。 (5)外借技术资料要保证整洁、完好,收回时要达到第三款的规定。(6)所有技术资料要做永久资料保存,不得损坏或丢失。(7)所有月末报表和月初计划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9)建立健全下列记录本 a、工作日志b、业务学习记录本c、技术资料管理记录本d、规程贯彻记录本e、事故追查记录本f、外借技术资料记录本。 掘进工程管理制度 1、锚杆巷道的施工管理 (1)必须严格按设计规格进行施
28、工。(2)巷道形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巷道断面及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时。(4)工作面支护必须及时,严禁空顶作业。 2、架棚巷道施工管理 (1)巷道净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允许偏差范围为0+3cm。(2)巷道净高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允许偏差范围为0+5cm。 (3)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测量人员标定的中心施工。 (4)水平巷道棚子前倾后仰不得超过0.5度,倾斜巷道仰角不得超过设计0.5度。 (5)棚距必须符合规程规定,不得超过10cm。 (6)棚子必须按措施要求,棚腿必须架在实底上,柱窝深度不得小于设计的3cm。 (8)备板的安设数量、位置及规格必须符合规程规定。(9)棚梁按口必须严密,严禁出现离合、
29、错位。 (10)棚子如封帮顶时,必须封实,严禁悬顶,空顶,否则每出现一处。罚施工组长10元,罚支护工20元/人。 (11)施工过程中,如有掉顶或片帮现象,必须立即封帮顶,防止发生冒顶事故,如不及时封顶,罚施工组长20元,罚支护工30元/人,因此造成冒顶事故时,追究责任。 支护用品管理制度 1、顶梁管理制度 (1)对地面存放的支护用品,技术科要建立管理台帐。 (2)地面存放管理要求反映的内容包括。地面支护用品存放的单位,存放地点,存放数量及待修,待报废数量,报废数量,备用数量和报废支护用品改做其它用途的数量。 (3)技术科每月对地面存放的待修,待报废,备用支护用品及井下存放的支护用品进行一次清点
30、,清点结果每月向主管矿长汇报一次。 (4)技术科每季度对报废的支护用品进行清点一次,并向主管矿长汇报。(5)各单位地面,井下存放的支护用品要设专人管理,以便技术科联系工作和明确责任。 (6)为了便于清点,地面存放的支护用品要按待修,待报废备用,分类集中码放,并且挂设标牌,标明报废时间数量。 (7)根据实际情况,须报废的支护用品存放单位,每月向技术科汇报一次,经技术科鉴定同意后,暂按待报废处理,待向公司生产技术科,报告批准后,再按报废处理。 (8)对于报废的支护用品需改作其它用途的,必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并报技术科记入台帐,方可使用,生产部要严格控制数量,如私自使用,外借或送人,按丢失处理,罚责任
31、人100元。 (9)每次清点支护用品后,如果发现有丢失现象,立即向主管矿长汇报。(10)支护用品出现丢失,由存放或使用单位按丢失数量的价格进行赔偿(扣工资总额)并对主管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处以50100元的罚款。 (11)如果发现支护用品存放单位未按本办法对支护用品进行管理,出现管理混乱现象,对存放单位领导和主管人员处以2050元的罚款。 (12)井下集中长期存放的支护用品由矿技术科统一管理和调用。在没有任何特殊的情况下,各队组不经矿领导及技术科的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否则一经发现或追查出来,罚当事人和其单位领导50100元。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矿每年必须由矿长组织,总工程师负责编制矿井灾害预防
32、和处理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方案设计和采区设计。方案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采区设计报局备案。 3、综合机械化采萤石工作面,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萤石层地质条件,瓦斯涌出量,有无自然发火倾向等因素,编制掘进、安装、回撤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4、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5、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总工程批准,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6、采萤石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萤石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7、采萤石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
33、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必须有跟班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亲自到现场跟班指挥。 9、主井,斜井以及其它主要井巷的报废,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0、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有毒有害气体,排除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1、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12、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3、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井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风叶角度,必须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14、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萤石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三下”开采设计,按“三下”开采程序报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 l 5、井下需电风焊时,需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16、其它临时性工作需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适合此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第22页 共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