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 救援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行为,改善安全环境,加强安全防范,改变过去安全生产“随着事故走”的被动局面,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抢救,做到及时、有序地开展抢险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类重特大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组织抢救,做到及时、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难人员,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监局成立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高相启副组长:王康为、王超峰 成员。宋占林、杨占旭、
2、王彦坤、孙勇、杨建设、马爱民、陈峰伟、孙杰、秦剑锋。 (一)抢险救援工作的职责分工 1、各煤矿企业法人是企业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实施企业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向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提供企业的有关安全技术资料,接受救护队的预防性检查,搞好安全预防工作。 2、矿山救护队队长负责全面指挥、领导救护队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二)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 1、县安监局在接到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后,根据事故类别,立即带领抢险救援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和矿山救护队赶到现场,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 -1 (2)成立抢救小组,制定救灾方案;
3、 (3)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4)保证升降人员的井筒正常提升;(5)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6)矿山救护队到矿后,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 (7)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4、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二是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选择哪条路线进入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确定。一般说来,要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因为在空气新鲜的巷道中进行,对保持救护队的战斗力,减少队员体力消耗有利。如果爆炸后,入风巷道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
4、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但在回风中行进,有烟雾和有毒气体的威胁,救护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同时,这一带往往也是遇险人员较集中的地点。 5、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复灾区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灾区,是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的方法。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 6、反风。在紧急抢救遇险人员的特殊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在保证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可考虑是否采用反风。 7、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爆炸后产生冒顶,造成巷道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
5、应考虑清理堵塞的时间。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人员在短时间内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它能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办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不佩带呼吸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此项工作。 -3 扔下衣物,小型工具等),以便于救护人员寻找。 13、人员撤退应就近进入新鲜风流巷道或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路线;或按指挥部通知的路线撤出。 14、当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时,应从进风巷进入工作面抢救人员。 15、当爆炸发生在较长范围的掘进巷道区域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损坏严重,确定遇难人员已经牺牲时,必须在恢复通风维护支架后,才能进入搬运遇难人员。 16、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携带通讯设备,以便随时与指挥部取得联系。
6、 17、人员救护完毕后必须立即在通往灾区的所有通道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其它人员入内,随即组织制订瓦斯排放措施,并由救护队会同矿管理人员组织瓦斯排放。 三、水灾事故的处理 1、打眼时如遇眼子来水应停止打眼,并禁止拨出钻杆,利用各条巷道预先储备的防水材料,设法加强支护,堵住出水点,防止出水点爆开,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同时报告井口值班室。 2、如果情况危急,来势很猛,应避开水头,由现场熟悉巷道情况的人员带领,迅速撤到安全出口的高处巷道直至撤到地面。 3、穿透出水地点人员在撤退的同时,应尽量设法通知下部作业人员和其它人员撤离。 4、如有人员被堵在没有出口的上山独头,遇难人中应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
7、耗,等待救援。 5、人员避灾路线应按作业规程或防治水措施中规定的路线撤离。 6、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应首先急救人员,撤离灾区,然后向指挥长汇报灾情,请示下一步的命令。 7、井下的排水设备最大限度地开启排水,保证正常运转,尽快排出 -5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护送伤员出井并报告。 3、如对电器设备有损坏应及时通知机电人员恢复。 4、最后恢复轨道及挡车器,清理杂物。 5、如遇触电及电器损坏事故应先断电,再救人,最后恢复抢修设备。 六、矿井火灾的处理 1、扑灭井下火灾时,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及范围、遇险或受威胁人员分布,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法。 2、无论采取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下列
8、要求:(1)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内人员的安全撤退;(2)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 (3)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避免瓦斯、煤尘爆炸; (4)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退;(5)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3、当火灾发生在矿井总回风井巷,改变通风方法可能会造成风流紊乱,增加人员撤退的困难,可能出现瓦斯积聚等后果时,应采用正常通风,稳定风流。 4、当采用正常通风方法会使火势扩大,而隔断风流又会使火区瓦斯浓度上升时,应采取减少风量的办法。这样既有利于控制火势,又不使瓦斯浓度很快达到爆炸界限。但要注意,在灾区内人员尚未撤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出现缺氧现象、不利于人员撤
9、退时,不能减少灾区风量 5、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如发现火区内及其回风侧瓦斯浓度升高,则应增加风量,使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若火区出现火风压,呈现风流可能发生逆转现象时,应立即增加火区风量,避免风流逆转;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后,灾区内遇险人员未撤退时,也应增加灾区风量,及时吹散爆炸产物和火灾气体及烟雾,以利于人员撤退。 6、风流短路是救灾过程中常用的方法。它是利用现有的通风设施进 -7 延过程中可能产生瓦斯爆炸,冲到井口时,遇火源会引起燃烧事故,由于突出大量的煤炭,会堵塞井巷,在突出点附近的人员可能被突出的煤岩流卷走、掩埋,因此,煤和瓦斯突出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很大。 (二)在处理这类事故
10、中,必须充分认识到与其它瓦斯事故有以下几个不同的条件: (1)瓦斯来源充足,并且瞬间涌出量很大,浓度很高,不但能顺着风流向回风方向蔓延,而且能逆着风流向进风方向蔓延甚至逆流到进风井口以外。 (2)突出的瓦斯能形成冲击波破坏通风系统,突出的煤岩能堵塞巷道,因而造成通风混乱,不利于人员的撤退和救灾。 (3)突出的高浓度瓦斯,开始时不会立即发生爆炸,但在一定供氧使瓦斯浓度降到爆炸界限以内,遇火源会引起爆炸。这就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严格火源管理。 (4)在处理故事过程中,如果需要在突出煤层中掘巷道用于救人或恢复通风,仍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5)突出后有可能在同一地点发生第二次、第三次突出,因此,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严密监视,注意突出预兆,防止再次突出扩大事故。 (三)突出事故发生后,指挥人员应果断地作出决策。 (1)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但应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当瓦斯影响区遍及全矿井时,要慎重考虑停电后会不会造成全矿被水淹的危险。若不会被水淹,则应在灾区以外切断电源,若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应加强通风,特别是加强电器设备处的通风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 (2)弄清矿井通风系统破坏情况,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的人员,及时报告经发办、经商局。 (3)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其50m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 -9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