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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协同治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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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与探讨收稿日期2022-12-26作者简介华枫元(1998-),男,江苏无锡人,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服务型政府。doi:10.3969/j.issn.1005-152X.2023.07.004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协同治超华枫元(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南京210094)摘要介绍了超限超载的危害以及治超工作面临的困境。基于理性选择理论,分析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生成逻辑,最后基于协同治理理论,从信息平台、执法队伍、行业协会、宣传工作、公众参与等多个角度,提出协同治超的一系列对策。关键词超限超载运输;治超;理性选择;协同治理中图分类号U49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

2、-152X(2023)07-0015-05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of Overload and Oversize TransportationBased on Rational Choice TheoryHUA Fengyuan(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Technology,Nanjing 210094,China)Abstract:In this paper,we introduced the hazards of overload and oversize transportation and the difficulties

3、 in its governance.Then,using the rational choice theory,we analyzed the logic underlying the occurrence of the overload and oversize transportation phenomena.Finally,based on the theory of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we proposed a series of countermeasures of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from theperspecti

4、ves of information platform,law enforcement team,industry association,publicity work,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so on.Keywords:overload and oversize transportation;overload and oversize transportation governance;rational choice;collaborativegovernance华枫元: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协同治超1问题的提出超限超载运输不仅会影响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而且极易诱发交

5、通事故,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尽管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就开始重视这一问题,并陆续出台文件治理超载现象,却始终无法杜绝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由于运输行业市场的特性以及近年来不断加剧的内卷化,使得治超的问题集中体现在管理者与货车车主、司机(后文统称为运输业主)之间的矛盾中。一超四罚,本是为了从源头上制住超载超限,却通过压缩运费等方式一步步转嫁到最前端,也就是运输业主身上,最终形成了一个超载罚款再超载的死循环。本文试图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剖析生产厂家、运输业主等涉超主体受利益驱动下的行为选择,揭示超限超载运输的产生机理,并运用协同治理理论构建政府、企业、公众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协同治

6、超新格局,为切实解决超载超限运输问题提供参考。2理论基础2.1理性选择理论70年前,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开始被社会学借鉴和吸纳,并被运用到了实际研究中。乔治霍曼斯最先将经济学的“经济人”概念用来解释社会学的个体行为,认为人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行动指南的,人与人交往的实质是利益与利益的互换。也正是基于以亚当 斯密的“经济人”假设为代表的传统古典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应运而生。传统古典经济学认为,人是在理性指导下获得最大利益,这种逐利行为可以帮助市场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看不见的手”之下致富。新古典经济学则在此基础上做出了三点完善:个体的行动是理性的行动;个体可以获得足够充分的行动所需的信息;个体根据所得

7、-15研究与探讨物流技术2023年第42卷第7期(总第442期)信息进行计算来选择获得最大利益的最佳行动方案。除了上述提及的“经济人”,理性选择理论还从新古典经济学中吸取了关于行为者最优思想和社会优化的理论思想2,以及博弈论的个体互动概念,理性选择不是个体独立完成的,而是在不同个体间的互动中实现的。本文采用的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是在经济学结合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形成的。他通过理性这一概念来解释行为者根据最大效益原则进行有目的选择的行为。在他提出的行为系统中,包含了行动者、资源、利益以及社会规范,这些构成了该理论的微观层面,而宏观层面则涉及到社会背景、社会环境、社会条件等社会结构部分,根据科尔曼

8、的研究,该理论处于宏观到微观再回到宏观的转变。2.2协同治理理论协同治理最早可以追溯到德国物理学家哈肯所创的协同学。协同治理的前置条件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也就是说,公共事务的治理不再是寄托于政府包办一切,而是社会中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不同的行为单位都成长起来具备参与治理的能力并参与其中,不同主体间保持着既竞争又合作的良性关系。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不同主体所处环境与组成不同,其掌握的知识与资源也有很大差异,这意味着不同主体有其参与治理的独特优势。因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面对愈加复杂的社会形势,具有自身局限性的政府需要通过与不同主体进行自愿平等的协作,实现治理新样态。也就是说,协同治理就是政府不

9、再依靠传统强制性的权威,而是与社会中的组织、企业、个人等主体平等地展开协商,友好合作来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协同治理是重要堡垒,多元主体被视为整体系统中的多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通过各种交流磨合,实现自我的正确定位,为大局出谋划策,实现部分之和大于整体的共赢局面。在我国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下,政府与社会的协同治理并不会是完全对等的关系,政府必须起主导作用。作为嵌入社会的重要行为体,政府在集体行动的规则、目标制定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3。当然它也需要将自己的一部分执行权让渡给社会,包容社会中的不同主体参与治理,并兼顾这些多元主体的利益,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同样的,对于超治工作而言,

10、政府也必须联合社会,也就是企业、公众、第三部门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才能切实解决超载超限问题。3分析框架本文采用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基于超限超载运输这一社会现象作为宏观终点,以社会背景、社会环境等宏观社会因素作为研究的起点,展现运输业主选择超限超载运输的微观决策过程。具体框架如图1所示。图1“理性选择理论”视角下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生成逻辑的分析框架3.1宏观层面: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发生的宏观因素分析从宏观到微观的转变过程中,社会背景、社会环境等因素潜移默化地对个体的行为选择产生影响,并为这种行为选择创造了可能性甚至产生了推动力。运输业主选择超限超载运输,正是基于当时所处环境与现实条件从而做出的决策。

11、3.1.1行业门槛较低,法制意识缺失。运输行业是从古至今都不可或缺的行业,其较低的准入门槛吸引了大量底层劳动者。这部分人员的安全与法制意识往往相对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感,很容易为了获取更多利益选择超限超载。3.1.2市场相对饱和,获利渠道单一。自我国采取“放管服”改革大幅激发市场活力以来,大量运输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使得货运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由于获利渠道非常单一,且货运市场结构为完全竞争型,整体呈现出低附加值、高同质性的特点,运输企业所能提供的运输服务质量大同小异,因此价格成为了企业间争抢业务的唯一竞争筹码,加之运输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同行之间围绕价格开展相互压价的恶性竞争已是常态,使得货运

12、价格被一步步压低,只有超限超载运输才能赚钱,而随着超限超载运输现象愈发严重乃至成为业内常态,货运价格进一步下降,遵纪守法标载的运输企业无法盈利,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16研究与探讨3.1.3监管执法寻租,创造钻空机会。监管执法部门部分公职人员存在权利寻租行为,为超限超载车辆大开方便之门。在车辆的注册登记上牌环节,交通管理部门部分公职人员不作为,为问题车辆的上路提供通行证。生产厂家可以更加安心地生产承载能力更强、与规定参数不符的问题车来谋取利润,也给了车主们可乘之机。治超执法队伍中这种问题更加严重。带车人利用中国人情社会的特点,与执法人员里应外合,包庇超限超载车辆,加大了治超工作的难度。3

13、.2微观层面:超限超载主体理性选择行为成因分析在上述宏观社会因素的影响下,微观个人自身选择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也是经过一定的理性分析、决策后形成的结果。科尔曼的理论中微观层面包含两个层次,一个是囊括行动者、资源、利益等内容的基本行动层级,一个是包含社会规范等内容的系统行动层次。本节将围绕行动者的认知、资源、利益、社会规范这四个关键要素来解释说明生产企业、运输业主、货主、治超执法队伍是如何根据自身条件做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从而促成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产生的。3.2.1行动者的认知是前提。选择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是货车司机、车主、货主、运输公司共同决策的结果,该行为的产生离不开每个成员的参与。从行动

14、者角度来分析,选择超限超载运输是一种理性行为。超限超载运输并非是通过一个人的行为实现的,行动者是行动中最首要的要素。在该行动选择中,除开着超载超限车上路的司机之外,车主、货主、运输公司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种行为的产生是司机、车主、货主、运输公司四个同一条利益链上的受益者作为一个单元合集做出的理性决策。运输公司清楚的知道,超限超载运输会让整个公司面临的处罚,他们对自己的车辆存在着监管的义务,必然会在超限超载运输所带来的收益与即将面临的惩罚所增加的成本间进行权衡,而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其经营的首要目的就是盈利,因此纵容甚至驱使司机们超限超载运输是他们理性选择的结果。对于货主而言,他们很清楚货的数量

15、、重量、截止期限、给出的运费高低是否需要超限超载运输才能完成,这也是他们理性选择的结果。对于车主,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车主本身即是司机,一种是车主雇佣司机,无论是哪种情况,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都是车主综合考虑个人处罚和货车扣押风险而做出的理性选择。对于司机而言,他们知道超限超载运输面临的人身财产安全上的风险,并且清楚同行是否也在超限超载运输,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而超限超载运输,也是理性选择的结果。3.2.2资源的获得是保证(1)“大吨小标”提供物质资源。运输业主们单单拥有超载上路的意愿是不够的,该行为的选择很大程度上还受业内流行的“大吨小标”为其提供行动所需硬件的影响。目前,允许进城的轻型载货汽车的

16、最高核定载重仅为4.5t,无法满足用车人的实际需求,合规的轻型载货汽车已经被市场抛弃。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获取经济利益,生产企业选择制造拥有更大的自重和更强的载重能力的轻型载货汽车,同时标为“小吨位”进行售卖,使货车可以顺利进城而不易被查处,降低了运输业主对治超惩罚的顾忌,使其更有勇气做出超限超载运输的选择。(2)“黄牛”提供社会资源。我国是一个重人情的熟人社会,行动者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对于一个人采取行动、实现目标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运输业主通过向“黄牛”也就是带车人支付费用来避开交警执法,正是“黄牛”利用自己与执法队伍相熟的人情关系来换取经济利益的结果。“黄牛”分析了自己掌握的社会资源做出提供

17、有偿带路服务的选择,运输业主则通过自已拥有的“黄牛”联系方式做出花钱买路来避开处罚风险的选择,均是双方考量自身社会资源促成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产生而做出的理性选择。而治超执法队伍选择和“黄牛”合作,以“情报”和“让路”换取人情或是经济利益,也是行为者利用社会资源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3.2.3利益的明确是驱动。超限超载运输所涉各方的行为偏好或取向均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上,其最终目的均为经济利益目的。对于生产企业来说,与普通轻型货车相比,“大吨小标”销量更大,在利益面前必然抉择后者。对于货主来说,其对于所雇货车是否会超载是明知或应知的,但为了尽可能节省成本,将个人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他们不会选择

18、通过支付更多酬金让承运方多跑几趟或更换承运方来规避超限超载行为。对于运输业主而言,物价、油价飞速上涨,而运费却不断被压低,标载已经难以满足生计的需要,采取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显然是追逐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对于治超执法队伍而言,他们的薪资是固定的,而将自身拥有的公权力变现,获取经济、人情等利益有助于更好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华枫元: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协同治超-17研究与探讨物流技术2023年第42卷第7期(总第442期)这些利益驱动着治超执法队伍选择滥用权力,姑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3.2.4社会规范的奉行是约束。可以约束超限超载行为产生的因素是对社会规范的奉行,具体体现为遵守法律法规

19、。但是在现实中,该约束力显得非常有限,原因如下:其一,由于入行门槛较低的特点导致运输业主们的法制观念较差,社会责任感较低,社会规范很难对其产生约束作用,他们对于超限超载行为拥有更低的心理接受门槛。其二,“大吨小标”“黄牛”的存在降低了行动者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力度,认为可以钻法律的空子。更严重的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在行业内的普遍存在,最终其会异化为业内的规范,如果不奉行从众,可能会被挤出市场。如运输业主不接“超载”的单,货主之后会更倾向于去找愿意“超载”的承运人合作,运输业主的接单量将无法满足自身生计的需要,也就不得不弃车转行。货车生产企业、运输公司也同样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4协同治超

20、的对策建议4.1深化数据流通,实现监管信息破壁在整个超限超载运输的利益链条中,利益相关者正是利用了政府各部门间数据不流通、信息闭塞的漏洞,通过“大吨小标”、绕行舞弊等躲避惩罚。而政府间数据的不流通,不仅会导致治理失灵,也使得超载的负外部性进一步扩大,最终导致运费一压再压,激发更多的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产生,形成恶性循环。现有的治超政策设计,和很多行业一样,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各个单位调取相关数据需要经过繁琐的手续。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使得治超的主要精力只能落在抓捕利益链条末端的运输业主身上,本应“一超四罚”,却放走了货主、货车生产企业等其他利益既得者

21、,不仅激化了治超人员和运输业主之间的矛盾,诱发暴力闯关等恶性事件发生,也无法切实解决超载超限运输问题。为此,必须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互通。相关部门需要从上牌环节就对货车包括生产厂家、核载质量在内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完整的数据录入,方便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对异常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与调取,并研发运输行业统一使用的APP,车主接单前需先进行“货车实名认证”,并且只能接与自身核载重量相匹配的货物订单。货运交易需要在APP上透明化,填写记录每一批货订单的托运人、承运人、货车车牌号、驾驶员等相关信息,通过相互关联形成完整的跨区域、跨部门的过程链条、统计报表,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

22、垒,方便执法人员执法时对车、货身份进行追根溯源,实现治超全环节全覆盖。4.2拓宽执法手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政府要想在协同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中收获良好的结果,首先必须提高自身执法能力,保证权威和公信力。治超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降低超限超载率,减少伤害人民人身财产安全、损害公路基础设施等负外部效应。但是,目前治超基本都采取了罚款的处罚方式,威慑力不大,加之“大吨小标”和“黄牛”的存在让运输业主有了侥幸心理,久而久之便对执法工作产生了抵触,具体表现为不配合执法、暴力抗法等。治超执法队伍目前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执法态度恶劣,“官本位”思想严重,另一个是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搞权钱交易。这反映了执法队伍存在作风

23、问题,素质有待提高。为此,应该把好人员“准入关”,针对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专项思想工作会。同时,要优化执法人员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可持续的激励机制,对于执法成绩卓著、秉公执法的优秀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从而激发执法队伍的工作斗志,减少公权力滥用行为的发生。目前,治超执法手段还比较单一,多采用设卡定点现场执法以及专项整治等方式,但这种固定的、大张旗鼓的执法方式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因此,建议执法部门针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调动不同地区执法队伍轮岗流动式执法,拓展流动治超覆盖面,有效打击超载超限货车绕行闯岗违法行为。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线上监控与线下拦截联动,解决执法力量不足

24、的问题,避免执法现场冲突。4.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统一信用机制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离不开第三部门的参与。第三部门是指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它不以营利为目标,而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促进政府改革和社会发展。因此协同治超,必然离不开道路运输协会的参与。道路运输协会集中整合了整个行业内绝大多数的货运从业者,在运输公司情况熟悉程度、制定货运市场规则、维护货运市场等方面都有着天然的优势,因此发挥道路运输协会在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方面的作用有着重大的意义。首先,政府要鼓励道路运输协会对货运企业设立准入门槛,对于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指导和整改,并将不达标的小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整-18研究与探讨合,形成一个行动专业、

25、规模适中的货运企业,以促进整个货运行业的统一化、规范化。其次,政府要加强与道路运输协会的沟通,通过协会收集业内多方利益诉求,帮助政府调节市场价格,制定合理的运费价格,防止行业陷入越超越低、越低越超的恶性循环。最重要的是,协会通过建立业内公认的行业准则和奖惩机制、信用机制等,可以实现行业自律,替政府分担治超压力。协会利用全覆盖的记录和相互关系可以形成每个主体的安全和信用评级,给予高评级单位优惠政策等奖励,对低评级的用户进行处罚,构建起行业内各主体的进入退出机制,促进各从业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4.4做好宣传工作,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公众作为政府的服务对象、道路的最主要使用者、超限超载运输负外部效应的

26、最大受害者,是参与和监督协同治超的关键一环。目前,我国公众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这也是导致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政府必须面向全社会对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进行广泛宣传,与学校开展合作,让违法超载的危害从小就深入人心。还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治超相关政策,及时回复舆情关注的问题,强化民意沟通,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治超工作,扩大治超工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获取公众的拥护。此外,政府还应面向公众开通公开透明的监督举报窗口,及时反馈举报结果,对如实举报的人员进行物质奖励并公开表扬,以此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相关人员起到震慑约束作用。再者,政

27、府还应经常开展业内业外人士座谈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问答、质询,推进治超工作。5结语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超限超载运输不仅损害国家经济利益,还对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破坏货运市场的正常秩序。本文通过理性选择理论,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切入,对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产生背后的深层原因进行分析,并基于协同治理理论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希望能为解决超限超载问题、实现交通运输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参考。参考文献1陈宇秦.科尔曼理性选择理论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07.2李汉卿.协同治理理论探析J.理论月刊,2014(1):138-142.3倪靖冉.理性选择理论视角下小学生家庭选择课

28、外辅导行为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20.4邵蓉蓉.永嘉县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5朱荣超.轻型货车超限超载问题及其治理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21.6任宇鹏.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问题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21.7徐飞.周口市超限超载运输治理问题和对策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2.8潘晨枫.H区超限超载博弈模型分析与治理研究D.汕头:汕头大学,2021.9曹长慧,李豪.超载运输与政府监管博弈分析及治理机制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0(4):47-52.(上接第14页)制,实施以小组为单位的案

29、例研究结果评选比赛,表现优秀可获得学期末评估的加分特权;还可对在企业实习实践过程中表现优秀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依托学术水平与职业能力认证双考核,帮助学生争取就业机会,以激发学生参与实践培训的积极性和能力感。参考文献1蔡小春,刘英翠,熊振华,等.全日制专业硕士产教融合课程教学路径的案例研究: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9,175(2):161-166.2欧阳河,戴春桃.产教融合的内涵、动因与推进策略J.教育与职业,2019(7):51-56.3刘润泽,马万里,樊文强.产教融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影响的路径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21(3):89-94.4项炳池.专业学位研

30、究生实践能力培养:雇主参与的视角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5,29(5):79-83.5陈闻.硕士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外部制约因素J.社会科学家,2009(10):123-125.6PARKER S K,COLLINS C G.Taking stock:integrating anddifferentiatingmultipleproactivebehaviorsJ.JournalofManagement,2010,36(3):633-662.7李耀.顾客主导逻辑下顾客单独创造价值:基于认知互动视角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4(1):101-103.华枫元: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协同治超-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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