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小石城三期27#-31#楼工程
防止塔吊高空坠落物打击
安全措施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
目 录
一、 工程实际情况概述
二、 防止塔吊高空坠落物管理目标
三、 防止塔吊高空坠落物管理组织及职责
四、 事故发生范围及原因
五、 防止塔吊高空坠落物打击安全措施
六、 塔吊高空坠落物打击发生后的救援措施
七、 塔吊高空坠落物打击事故的处理
一、工程实际情况概述
本工程位于贵阳市云岩区蛮坡春雷路,小石城三期27#-31#楼。
建设单位:贵州泰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贵州省建筑科研设计院
监理单位: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27栋总高为92.4米,28#-29#栋总高95.40米,裙楼地下室为五层(暂定层高为4.5米)。
根据本工程地理位置,在施工过程中安置塔式起重机共三台,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为了防止塔吊在作业过程中平衡臂上及起吊材料等坠落至施工作业区内伤击施工区域内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防塔吊高空坠物打击伤人的事故发生。
二、防止塔吊坠落物管理目标
由于本工程地理位置,本工程的安全工作尤为重要,本工程的防止高空坠物打击目标为:坚决杜绝坠落物伤人事故发生。
为保障现场施工能正常进行,确保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护监控工作,坚决杜绝塔吊起重设备坠落物打击事故发生,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防止塔吊起重设备坠落物打击管理组织及职责
为确保贵阳小石城三期项目塔吊起重设备高空坠落物打击事故的发生,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作业人员及相关方生命安全风险,成立项目经理为总指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总指挥及相关人员参加的,防止塔吊起重设备高空坠落物打击事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陈岚;副组长:王宇杰
小组成员:傅吟春、徐以盛、龙家岳、杨浩、刘家友、向奇钊、潘福顺
其具体分工为:
陈岚:负责现场安全领导,其任务是对事故的总体预防安排布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时了解并迅速掌握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发生后负责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工作。
王宇杰:负责主持每周按时召开安全会议,保持与项目部、现场施工班组的联络,及时协助组长对事故现场进行布置抢救及抢险工作,并负责与当事人家属处理善后工作,是安全工作的现场日常实施情况第一责任人。
傅吟春、徐以盛、龙家岳:负责现场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预防的检查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现场维持,做好问讯记录,负责直接抢险、抢救。
杨浩、刘家友、向奇钊、潘福顺:各栋号的安全预防第一责任人,每日负责对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班组,安全交底、班前安全活动、安全预防进行指导,按不同作业部位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在事故发生后负责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抢救组、救护组、防护组负责事故发生后按照各种职责归口进行救护工作。各小组组成如下:
抢救组:傅吟春(安全员)
成员:各班组长,
救护组:吴志芳(安全负责人)
成员:各班组长。
防护组:徐以盛(安全员)
成员:各班组长。
四、事故发生范围及原因
1、塔吊起重设备高空坠落物涉及范围:主要为塔吊平衡臂覆盖范围内作业区域。
2、高空坠落物发生原因:
、塔吊起重设备配重安放不牢固,塔吊起重设备平衡臂上杂物未能清理干净,平衡臂上安置标志物(照明灯具等)松动脱落。
、起吊材料钢丝绳捆绑不平稳,起吊材料上有杂物渗与其中。
、材料斗(框)起吊材料堆放不平稳或过高。
、捆绑吊物钢丝绳突然断裂、断股;钢丝绳卡扣未紧固;材料吊运绑扎不牢;起吊材料重量超过钢丝绳负荷。
、施工通道上安全监控人员不负责,塔吊指挥及材料装运人员监控不到位。
、操作员不当操作。
五、防止塔吊高空坠落物打击安全措施
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遵循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防止塔吊起重设备坠落物打击的各项安全措施,坚决杜绝塔吊起重设备坠落物打击伤人事故发生。
由安全组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防止塔吊起重设备坠落物打击专项措施,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督安全组实施、落实,对机械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检查。项目部安全组安全管理人员对防止塔吊起重设备高空坠落物打击事故全过程进行监控,及时提出并整改安全措施。
本项目防止塔吊起重设备坠落物打击具体措施:
1、制定针对性强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竖立正确的安全观念意识,配备合格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严密的过程监控。
2、设置在塔吊作业区的施工主通道、施工机械、钢筋加工棚必须做到两层顶面牢固防护,两层间距为600mm,上用15mm厚的木板紧密铺设,且工棚顶面的支架需进行加固加密并防雨处理。
3、施工过程中在各栋施工通道入口处安排固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或由门卫兼职),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帽佩戴情况检查,未佩戴安全帽者禁止进入施工作业区,并随时提醒在通道上过往人员对起吊物的避让,禁止在施工通道上与作业无关的人员无事逗留。
4、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对塔吊作业区进行监控。
5、塔吊起吊物必须控制在指挥人员的视线内,塔吊操作人员与塔吊指挥人员的对讲通讯设备信号必须保持良好。
6、起吊时的材料斗(框)必须坚实牢固,所装运的材料堆码必须平稳,不得超高堆放。
7、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经检查、检验合格。
8、严格按塔吊运行设备的保养、检修规章制度,定时、定人对塔吊起重设备及起吊用具(如材料起吊钢丝绳,料斗等)进行有效的检查、维护、保养及设备易损件的及时便换,并完整的作好保养记录。
9、坚持开展安全生产例会,组织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常识。
六、塔吊坠落物打击发生后的救援措施
1、高空坠落物打击的一般症状
高空坠落物打击是指人们日常工作或生活中,受到从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后人身受到高速的冲击力,组织或器官遭到一定程度破坏而引起的损伤,多见于建筑施工现场临边或塔吊起重设备平衡臂覆盖范围内等,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空坠落物打击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表现外,尚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致胸、腹腔内脏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
2、急救方法
、去除伤者身上的用具和口袋内的硬物。
、在搬运和转运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脚的搬运法或使用一个人背负的转运方式,以免造成二次受伤或加重截瘫。
、创伤局部包扎,但对疑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患者切忌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
、颈面部伤员首先应保持呼吸道畅通,撤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组织碎片,血凝块,口腔分泌物等,同时松解伤者的颈、胸部扭扣,若舌已后坠或口腔内异物无法清除时,可用12号粗针穿刺环甲膜,维持呼吸,尽可能早做气管切开。
、复合伤要求平仰卧位,保持呼吸畅通,解开衣领扣。
、周围血管伤,压迫伤部以上动脉干至骨骼,直接在伤口上放置厚敷料,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响肢体血循环为宜,当上述方法无效时可使用止血带,原则上尽量缩短使用时间,一般以不超过1小时为宜。做好标记,注明上止血带时间。
、有条件时迅速给予静脉补液,补充血容量。
、快速平稳的送医院救治。
七、 塔吊坠落物打击事故的处理
1、事故的处理
、当高空坠落物打击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第一人应立即大声呼救,施工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项目部高空坠落物打击预防领导小组负责人。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统一指挥,按照不同分工、全力以赴投入抢救、抢修。当有人员伤亡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当地的社会医疗机构(120),并组织项目部的抢救人员进行必要的自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安全部门和当地安全监督机构、公安机关上报事故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结果。
、在事故发生区域设置警戒线,除抢救人员可以进出外,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到达现场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自救情况作详细汇报,以便制定加快有效的抢险方案,减少因事故带来的损失。
、塔吊起重设备高空坠落物打击的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当事人被送入医院接受抢救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做好与当事人家属的接洽善后处理工作,并按职能归口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
2、资料的整理
、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将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事故的处理过程、结果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项目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整改,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预防,更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
、项目部应将处理事故的各种资料进行认真的汇总整理。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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