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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汉分治
概念:辽在其统治区域内实行的双轨统治制度
原因: (l)根本原因:辽统治区域内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2)民族各异。汉族、契丹等族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人民的生活方式不同。(3)辽统治区域辽阔。(4)辽统治者缓和民族矛盾、巩固统治的需要。
内容: (l)中央设置南面官和北面官。南面官由汉人和契丹人担任,沿用唐以来的官制,统治汉人和渤海人。(2)北面官由契丹人担任,统治契丹人和其他少数民族。(3)南面官权利不及北面官大。
特点:因俗而治,民族分治
实质:阶级统治
作用(1)巩固了辽的统治。(2)有利于少数民族的封建化和边疆的开发、民族融合。(3)保护和肯定了先进的生产方式,促进了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猛安谋克制
猛安谋克制是女真人兵农合一的社会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各户壮丁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出征,都对各自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猛安谋克制由金朝皇帝阿骨打所创立。猛安谋克制原是女真人在氏族社会末期的部落组织,是以血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其组织按什伍进位编制,、因有伍长(击柝)、什长(执旗)、谋克(百夫长)、猛安(千夫长)。最初是单纯的出猎组织,后来变成平时出猎、战时作战的组织。顺应女真族历史发展的趋势,突破了血缘关系,规定以户为计算单位,以三百户为一谋克,设百夫长为首领。十谋克为一猛安,设千夫长为首领。由于实行了“壮者皆兵”即兵民合一制度,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称为猛安谋克户),它是女真族的基本社会组织。随着中原占领区域的扩大,金朝统治集团通过括田,搜刮北方土地变为“官田”。这些官田一部分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其余分赐给女真贵族,还有一部分土地分给迁到中原地区的猛安谋克户。猛安谋克的上层分子,把分得的土地佃给汉族农民耕种,这部分女真人就成为新的地主阶级。一般猛安谋克户分得的土地,规定自行耕种。这就加速了女真族的封建化进程。
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旗,满语为gusa(汉音固山)。满洲人运用此军事组织制度建立了清朝。在平时,人们从事耕作、狩猎等活动;在战时则应征为兵,起源于女真族的狩猎组织──牛彔。具有旗籍的家族人员称为旗人。到19世纪末随着清朝的解体,八旗军事组织制度不复存在。但一部分八旗的后代仍自称为旗人。
八旗的军事组织制度是由满族的首领努尔哈赤所制定。努尔哈赤起初将自己的军队分编为四旗,四旗均以不同颜色的旗帜作为识别,成为“正黄旗”等。随军队壮大,又将四旗加上边框,成为“镶黄旗”等,形成八旗。满人靠着这军事组织制度,于1644年征服明朝,建立大清。八旗制度的特点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以为兵。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八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贵族的统治,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时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与绿营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强有力的军事工具,八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覆灭,共存在296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在中国历史上起过积极和进步的作用,为发展和巩固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过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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