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郝志远述职报告 孔雀城棠墅园工程在2011年初主体结构施工已基本接近尾声,装修工程陆续插入,现场施工面积较大,栋号较多,工期要求很紧迫,致使管理难度很大,这对项目班子及我本人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在11月份顺利交工。 从2010年3月开工至今,我在工程中担任生产经理一职,在期间遇到了很多挫折和困难,对自己也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学到了很多东西,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在施工进度方面,没有把计划进度执行到底,比如在装修过程中,施工进度已经排好并且审批通过,有时候会因为人员不足,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导致现场窝工,从而造成人员的流失,施工进度缓慢,我主持的生产协调会没有及
2、时反馈和解决这种问题,在后期生产协调会也没有继续开下来,这是我严重失职,在以后工作中我会对生产协调会提起重视,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在现场管理方面,没有按照公司的管理文件做到对现场的严格把控,比如材料使用方面,因为自己的管理力度不够,现场材料没有周转利用到位,造成了很大的浪费。材料需求方面,没有详细的物资需求计划,造成了物资部在采购方面有很大的难度,进场材料比较混乱,对各个班组的材料分配不均,使得很多班组因此少料或多料,在以后工作中,对物资需求计划应当做到详细并且准确,对现场做到“双控”“双管”。 在成本控制方面,没有做到成本的最低化。比如在工程竣工后的维保
3、工作中,充分的反映出了很多问题,大多都是因为当初的管理不到位,或者在技术交底方面没有具体落实,检查到位。出现了很多不必要的问题,使得工作难度无形中加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该对每个工序的检查落实到细部。 通过五期工程的施工,我学到了很多东西,积累了经验,在以后工作中:前期阶段做好人、机、料及临建的准备工作,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人员计划、物资需求计划,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科学计划人员料具进场数量,做到均衡安排、工料同步。根据施工进度,组织各工序科学合理流水作业,保证周、月计划的按 额完成,坚持安全、质量第一并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跟踪每个专业的施工进度,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做好施工日志。严格落实材料控
4、制,做好工完料清,工完场地净,施工物料码放使用合理达到公司要求。协调各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各项工作正常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制定的成本控制计划。 郝志远 2012年2月21日 第二篇:郝志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孔雀城棠墅园工程在2011年初主体结构施工已基本接近尾声,装修工程陆续插入,现场施工面积较大,栋号较多,工期要求很紧迫,致使管理难度很大,这对项目班子及我本人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在11月份顺利交工。 从2010年3月开工至今,我在工程中担任生产经理一职,在期间遇到了很多挫折和困难,对自己也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学到了很多东西,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在施工进度方
5、面,没有把计划进度执行到底,比如在装修过程中,施工进度已经排好并且审批通过,有时候会因为人员不足,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导致现场窝工,从而造成人员的流失,施工进度缓慢,我主持的生产协调会没有及时反馈和解决这种问题,在后期生产协调会也没有继续开下来,这是我严重失职,在以后工作中我会对生产协调会提起重视,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在现场管理方面,没有按照公司的管理文件做到对现场的严格把控,比如材料使用方面,因为自己的管理力度不够,现场材料没有周转利用到位,造成了很大的浪费。材料需求方面,没有详细的物资需求计划,造成了物资部在采购方面有很大的难度,进场材料比较混乱,对各个班
6、组的材料分配不均,使得很多班组因此少料或多料,在以后工作中,对物资需求计划应当做到详细并且准确,对现场做到“双控”“双管”。 在成本控制方面,没有做到成本的最低化。比如在工程竣工后的维保工作中,充分的反映出了很多问题,大多都是因为当初的管理不到位,或者在技术交底方面没有具体落实,检查到位。出现了很多不必要的问题,使得工作难度无形中加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该对每个工序的检查落实到细部。 通过五期工程的施工,我学到了很多东西,积累了经验,在以后工作中:前期阶段做好人、机、料及临建的准备工作,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人员计划、物资需求计划,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科学计划人员料具进场数量,做到均衡安排、工料同
7、步。根据施工进度,组织各工序科学合理流水作业,保证周、月计划的按 额完成,坚持安全、质量第一并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跟踪每个专业的施工进度,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做好施工日志。严格落实材料控制,做好工完料清,工完场地净,施工物料码放使用合理达到公司要求。协调各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各项工作正常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制定的成本控制计划。 郝志远 2012年2月21日 第三篇:郝志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孔雀城棠墅园工程在2011年初主体结构施工已基本接近尾声,装修工程陆续插入,现场施工面积较大,栋号较多,工期要求很紧迫,致使管理难度很大,这对项目班子及我本人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我们克服了种种
8、困难,在11月份顺利交工。 从2010年3月开工至今,我在工程中担任生产经理一职,在期间遇到了很多挫折和困难,对自己也是一种经验的积累,学到了很多东西,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在施工进度方面,没有把计划进度执行到底,比如在装修过程中,施工进度已经排好并且审批通过,有时候会因为人员不足,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导致现场窝工,从而造成人员的流失,施工进度缓慢,我主持的生产协调会没有及时反馈和解决这种问题,在后期生产协调会也没有继续开下来,这是我严重失职,在以后工作中我会对生产协调会提起重视,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在现场管理方面,没有按照公司的管理文件做到对现场的严格把控,
9、比如材料使用方面,因为自己的管理力度不够,现场材料没有周转利用到位,造成了很大的浪费。材料需求方面,没有详细的物资需求计划,造成了物资部在采购方面有很大的难度,进场材料比较混乱,对各个班组的材料分配不均,使得很多班组因此少料或多料,在以后工作中,对物资需求计划应当做到详细并且准确,对现场做到“双控”“双管”。 在成本控制方面,没有做到成本的最低化。比如在工程竣工后的维保工作中,充分的反映出了很多问题,大多都是因为当初的管理不到位,或者在技术交底方面没有具体落实,检查到位。出现了很多不必要的问题,使得工作难度无形中加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该对每个工序的检查落实到细部。 通过五期工程的施工,我学到了
10、很多东西,积累了经验,在以后工作中:前期阶段做好人、机、料及临建的准备工作,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人员计划、物资需求计划,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科学计划人员料具进场数量,做到均衡安排、工料同步。根据施工进度,组织各工序科学合理流水作业,保证周、月计划的按 额完成,坚持安全、质量第一并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跟踪每个专业的施工进度,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做好施工日志。严格落实材料控制,做好工完料清,工完场地净,施工物料码放使用合理达到公司要求。协调各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各项工作正常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制定的成本控制计划。 郝志远 2012年2月21日 第四篇:郝校长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2012-11 各位领导、
11、 同志们: 在即将过去的2012年中,柳城高中的工作,在上级领导的热情关怀和指导下;在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年来我们经历的主要大事有:完成了省示范性高中的后期建设,三万多平米的塑胶操场已以俊工使用;完成了校园全天候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9月份顺利通过了XX省语言文字示范校检查;完成了现代化、信息化教学设施的升级改造,并在10份通过了省级信息化建设的检查。9月末成功地承办了XX县区中小学运动会,并获得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男女两个团体及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10月初,全市大课间活动检查中,我校是全市唯一被确定为高中组大课间迎检学校,全市各
12、县区主管领导和中小学校长100多人来我校现场参观,对我校师生的突出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些成绩不仅是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我校全体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下面根据教育局党委的考核安排,将我本人及班子2012年履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 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进一步坚定全心 全意为学校服务的思想信念。努力提高管理和决策上的合理性、科学性。在学校事务管理中,一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始终以集体利益为主,从大局利益出发,求真务实,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树立团结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办好柳高
13、的思想意识,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全体班子成员的领导能力,一支团结、和谐、有思想、有热情、有进取心、有战斗力的领导团队已基本形成 对学校来说,能赢得教职工的信任和支持的领导团队,才能有效地推动工作的开展。一年来,为全面树立“团结、奋进、廉洁”的领导班子形象,在校党总支的组织领导下,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全方位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艺术;提高各部门的管理效率。并制定了分工协作,民主集中的工作原则;建立了校领导办公会制度;建立了每周一领导班子办公会制度。做到了学校事务协商讨论,共同谋求解决方案。做到工作思想统一,工作思路统一,使得学校的
14、各项工作决策能够及时、认真、有效地落实到工作中。一年多的工作实践,尤其是在策划 组织大型活动中,例如。今年我们连续组织高二汇考、全国高考、全市中考三次大型考试活动,及全县中小学运动会,全校各部门协同合作,每次都达到满意的效果,展示了我校对大型活动的组织接待能力。也体现了校领导班子的组织能力,协作精神,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充分证明了我们这个班子队伍是一个讲团结,讲协作、有很强战斗力的领导集体,是一个能打硬仗的战斗团队。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是学校永恒的主题,教师是这个永恒主题的第一资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学校达成办学目标的关
15、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也就成了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学校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教学为中心,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明确办学方向,强化管理手段,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首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一方面加强师德师风的培养和学习。另一方面通过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活动,树立优秀典型,弘扬正气,全面提高了教师的从教素质和高尚品质。 在今年九月份全县中小学运动会的裁判工作中,我校老师们所表现出的高超的组织才能,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不畏困难的奉献精神,得到了大会组委会及参赛人员的高度评价。展现了我校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师德素养。现在爱岗
16、敬业、服务学生、奉献教育已成为我们教师的精神主旋律。 其次是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和培养,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力军,是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一年来在上级教研部门的指导下,教务处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活动,完成了新时期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不断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学习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并在实际教学中进行充分的运用。截至目前,我校有省市县两骨干教师近200人。90%以上的教师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教学工具,一批优秀青年教师也已经能够熟练运用教材,掌握了有效的教学方法,成为教学一线的主力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是抓实教研活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在教学工作中,以打
17、造高效课堂为核心。努力做到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教学。教务处组织了多次有效的教学研究活动。学校领导坚持走到教育教学第一线,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分批分组地走进课堂,对教师的课 堂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提出改进建议。组织优秀教师展示公开课、示范课,以点带面,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为优秀教师和一线教师提供外出学习机会,让他们拓宽视野,开阔眼界。 第四,加强教科研工作的力度,以科研促教研。工作中本着教育科研工作“源于教学,服务教学”的原则,针对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惑,组织教师展开研究、讨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同时让教研成果回归教学中,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技能,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迄今为止已完成
18、国家及省市级科研课题十余项。2012年3月,XX省教育科学基础教育改革专项课题高中校园文化建设与创新研究在我校开题。现已通过第一阶段的验收。目前,学校正在申请省级教科研基地,材料已经上报。不久的将来柳城高中将成为全市教科研的重点学校。实现我校科研强校的目标。 四、德育为先完成教育的育人目的 教师担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学校以“崇德尚志,务本求真”为校训,充分体现了德育工作在整个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工作中大家共同认识到: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比其它知识的获得更重要,学生良好习惯是学校顺利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的核心。学校一直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以政教处、校团委为先导,以班主任
19、和政教管理教师为主力,以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定期开展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学校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德育主题活动,如:爱国主义、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尊老敬老等,通过德育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优秀品质。 (2)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为载体,开展德育教育。学校坚持开展校园体育文化节和校园文化艺术节,坚持高一新生的军训教育,开展“不要让爱你的人失望”演讲等活动。积极搭建展示学生个性的平台。用高雅的文化艺术感染学生,教育学生。不断地完善他们的人格品质。今年十月份,我校承担全市大课间活动现场检查任务,在时间
20、短,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体育组、政教处与班主任密切配合,积极组织,精心设计,全体师生凭着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中,取得了这次现场检查的全面胜利。来自全市的专家领导对我校的大课间给出了极高的评价。“态度决定高度”,“境界决定眼界”。这次活动全校师生发挥出了内在的潜能,展现出全体师生 的“我行,我能行”的信心和勇气。体现了我校师生的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开展有效的法制安全教育,每周三下午的校园法制安全教育讲座已形成制度化。在柳园周报上开辟了法制教育专版,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安全案例分析,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月份,全县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校召开
21、,我校做了专题发言。现在,我校已形成了政教处、校团委、综治办及班主任多位一体的德育教育管理体系,学生的德育教育和管理工作收到显著效果。 五、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打造文化校园,文明校园。 一年来,我们在校园环境建设方面的投入较大。首先引进外部资金180多万元,建成校园全天候监控系统,覆盖校园各个角落。为校园安全和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学校自筹资金完成体育馆后期建设的同时,又争取省财政扶持资金200万元,完成一万多平米的塑胶体育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为师生提供了一个舒适安全、高水准现代化的运动场所,如今它已然成为了校园环境的一道靓丽风景。 大型电子显示屏的建设
22、使用,开启了校园文化建设的新起点。同时,学校又研究确定了文化校园的发展规划,决定从高一年级起逐年进行文化校园的规划和设计,确立了试验班,把文化校园的内涵融入班级建设,融入班级管理,融入课堂。以优秀文化感染学生,达到培养高素质人材的目的。学校还大力开展校本文化活动,以柳园周报、励志书香和楹联进课堂为代表的一大批有柳高特色的校园主题文化活动正有序地、制度化地全面展开,一座文化柳高校园在逐渐形成。 六、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工作的几点设想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还有很多工作做得不够好、做得不够细。班子建设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新时期的理论修养。还需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的课题研究,找出适
23、合新形势的德育教育之路。教学工作上,需要进一步抓好细节,增强教师的教改意识。培养名师,凸显名师效应。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一个根本,即学校管理坚持“以人为本”;要抓好两项建设,即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环境建设;要争取三个提高,即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办学效益的提高。 总之,一年多的工作,我本人及班子全体成员虽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认真履行职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持之以恒的干劲与同志们一起,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把柳高办好,让领导满意,让家长放心。
24、以上述职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述职人: 2012-11 第五篇:郝志强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接受杨、梁二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作为本案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昌府大队不能确认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认定的基本事实(以下简称通知书)。 此通知书是“经调查”,确认事故基本的事实法律文书。事发生后交警部门赶到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拍照、对肇事大货车的碰撞部位进行了严格的检查、拍照,并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后交警部门又对另一肇事车辆梁朝驾驶的农用三轮车进行了勘查,确认了两车相撞部位完全吻合的事实。结合押车人穆绍、
25、三轮车主梁朝的陈述,又结合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大车撞掉在现场的“保险杠”等情况,依法得出“经调查,上述所报两起事故应为同一事故”的结论。此结论的得出客观、真实是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 二、关于本案的因果关系。 (1)我国民法对民事案件因果关系历来主张“相当因果关系说”即只须具备某一事实,依社会共同经验足以认定可以导致损害结果。相当因果关系说并非不许有任何疑异的自然科学式的证明,而是依据经验法则,综合检讨全部证据,证明特定事实足以导致特定结果发生的盖然性证明,对被害人提供符合正义观念的充分保护。 (2) 1、通过事故发生的时间、梁朝陈述及受伤情况,押车人穆绍陈述、交警部门做出的基本事实认定(通知
26、书),结合两车碰撞的部位等足以认定,2004年6月19日晚王丽的大货车与梁朝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碰撞的事实,这一事实确定无疑。2案发当时死者梁旺乘坐农用三轮这一事实也确定无疑。有李忠、杨化、梁刚、梁强、梁祥的笔录及交警部门做出的事故基本事实认定等证据可以相互印证。 3、死者梁旺于2004年6月19日晚死亡。有证人的证言及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均可以证实。 4、押车人穆的询问笔录中证明,三轮车上有乘车人且乘车人受伤。 5、XX县区交警大队所做的“交通事故现场图”、“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及其上面清楚标明的血迹情况,可以证明事故发生后有人受伤流血的事实。 6、现场勘查笔录中记载的血迹位置(距花池边660c
27、m车辆左前方1130cm留有150120cm血迹,横跨车辆分道线。)与梁祥描述的“梁旺在车北边的路上趴着”位置完全一致。、证人杨的证言,证明了梁旺在年月日晚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事实。上述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能够相互印证,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达到了“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足以证明乘车人梁旺系因大车与三轮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死亡。综上所述,根据民法中的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结合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足以认定乘车人梁朝旺死亡与两车相撞具有客观的、必然的联系,并且具有通常人均不怀疑的真实性,具有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三、大车司机唐实属交通肇事逃逸且事后没有积极抢救受伤人员。 (1)、根据交通事故
28、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第一项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事故发生后在交警赶到事故现场时,被告王雇佣的大车司机唐根本不是现场,在交警队事故科开始对案件进行调查询问时,司机唐也未到事故科交待说明有关情况(卷宗材料中无司机唐家昌的笔录),也就是说在事故发生后再也没人见过唐,唐逃逸,。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司机唐家昌的行为属典型的弃车逃逸,所以其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2)、根据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依法对押车人穆所做的询问笔录第2页问:出事后你和驾驶员呢。答:我出事的后就往车北边10多米远的地方打电话,驾驶员唐家昌在车南
29、边2米到3米的地方坐在地上,坐了一会我就没有看到唐家昌干什么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此法律规定结合上述笔录我们可以看到,大车司 机唐在出事后,其即未做到“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也未做到迅速报警,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其应对乘车人梁旺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四、唐有无证驾驶的嫌疑。 根据唐交通肇事及其肇后的一系列表现来看,代理人认为唐实属无证驾驶。同时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我们认为司机唐属无证驾驶,
30、如被告王丽认为唐有驾驶证,则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也就是说被告人王丽应当向法庭出示唐的驾驶证,以证明其主张,否则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同时我们认为被告王作为唐的雇主,也有义务向法庭出示唐的合法驾驶证件,以证明唐驾驶其所有的大车的合法性。 五、肇事大货车案发时车速过快,本身存在过失。 (1)、在2004年6月21日公安交警部门对穆询问笔录第2页中,押车人穆称:“行至肇事地点南100多米远的地方,司机唐就发现自西向东行驶的农用三轮车,唐连踩刹车加之按喇叭,农用三轮车就是不听,后来就出事了两车相撞了”。通过笔录中押车人的陈述我们可以得出案发前大车行驶速度很快的结论。如果不是车速过快,为什么在
31、100多米远的地方看到了农用三轮车,而且也踩了刹车还刹不住车,最后导致两车相撞呢。 (2)、XX县区交警队作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中载明,大车的刹车长达60米。如果不是车速过快,怎么会有这么长的刹车距离。通过上述两证据,结合一般人所具有的交通常识,足以推定大车当时车速极快。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44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本案中肇事大货车在夜间行驶且通过交叉路口,即没有作到减速更未做到慢行,本身存在严重的过失,其对梁旺死亡的损害后果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32、。 六、押车人穆有过错。 (1)、在交警对穆的询问笔录第一页中,穆称事故发生的时间是6月19日23时40分,而交警部门的受案登记表中显示,报案人报案的时间为2004年6月20日零时13分,押车人为什么在事故发生后半小时才报案呢。 (2)、交警对穆做的笔录最后一页,穆称。“我报案后阳谷的“120”急救车也到了”,为什么事故发生在XX县区境内(车过了收费站),而报案人打阳谷的“120”急救电话,阳谷离事发地点显然较聊城要远,报案人为什么舍近而求远呢。 七、乘车人梁无任何过错。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1条的规定:“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这是法律赋予受害者亲属的权利,所以作为
33、受害者亲属有权利根据此规定,不同意解剖尸体(开棺验尸)。本案不同意开棺验尸者为另一原告席及其亲属,原告梁、杨同意解剖尸体,作出法医鉴定。退一步讲,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必须要有死者的法医鉴定证明,在无法医鉴定而其它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也应当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2)关于三轮车“核定载客一人”的理解。梁祥行驶证上核定载客人1人,不能片面的理解为三轮只能坐一人,只能有一名驾驶人员驾驶而不能载客。载客一人是指除驾驶员外,该车还能乘载一名乘客,且三轮车前排并排摆放了二个坐位,从此项设计也可以看出,三轮车可以坐二人(一名驾驶员、一名乘车人)。 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三
34、条的规定,二人以上致人损害,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此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的行式明确了“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侵害行为直接结合产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为共同侵权,对民法通则第130条做了扩 大解释。本案中,肇事大车及农用三轮车均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各自具有一定的过失,两车相撞的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导致了梁朝旺死亡后果的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本案中,两肇事车相撞,二过失行为程度十分紧密的结合使两行为凝结为一个共同的加害行为,其共同的加害行为在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中是无法区分的,这种行为的竟合具有非常
35、强的关联性、共同性,两侵害行为的结合对受害人的损害而言是必然的,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二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关于共同侵权人内部责任分担份额问题。本案肇事鲁p12047挂12048号大货车,车身长达十余米,驾驶此车上路行驶本身就存在在较大的危险性,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驶证,同时驾驶人员也应具有较多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并具有相对较高的交通安全意识。而农用三轮车驾驶员梁朝祥虽有驾驶证,但其证件级别较低,持证人员仅有一般的驾车技术,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即可。代理人认为两车相撞,大车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对较多的注意义务,并且大车当时车速很快,大车司机唐家昌肇事后弃车逃逸又有无证驾驶的嫌疑,大车押车人穆绍山事后处理不当,本身存在严重的过失,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农用三轮车承担次要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参考。 代理人:郝志强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第21页 共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