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防队员心得体会 弥勒站派出所巡防队员管理办法 为有效管理巡防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奖惩有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工作职责 巡防队伍在派出所领导下,主要负责铁路沿线治安防范及刑事打防工作,其中巡防大队长协助派出所负责管理全线巡防人员,包含:巡防队员考勤,查岗定位,奖惩通报,人员招聘等;巡防小组长协助大队长做好各自辖区内巡防岗位的工作推进和人员管理,包括:查岗,考勤,奖惩情况,经大队长同意报派出所批准有权做出巡防队员的岗位调整;巡防队员招录、离职、辞退一律必须经过派出所审批方可同意。(具体工作职责参考云南鹰卫护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高铁线路巡防保安工作管理方法)。 在工作中巡防队员应精神饱满,
2、统一着装,穿戴反光背心,规范使用对讲机,汇报情况时逐级上报,组员向组长汇报,组长向大队长汇报,大队长向派出所汇报,紧急状况除外,可直接向派出所汇报。巡防队员在休班期间要保持备勤状态,遇突发事件通知时必须及时到岗到位。 为了加强队伍的凝聚力和素质水平,小组长每月组织队员参加一次集中学习和队列训练,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由大队长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备查,大队长每周向派出所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二、奖励办法 1.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治安隐患并上报处理的,奖励50元。 2.在工作中发现并抓获擅自进入铁路护网人员的,奖励100元。 3.在工作中提供有价值情报信息,主要涉及铁路方面的,
3、信息一经使用,奖励50元。 4.在工作中抓获盗窃,破坏铁路设施设备人员的,奖励200元。 5.在工作中被上级机关通报表扬的,根据实际情况奖励200至500元。 三、扣惩办法 1.在工作中发现有饮酒迹象者,包括接班前八小时饮酒者,第一次扣惩500元,第二次无条件开除,如果是被上级领导检查发现的,一经通报,一律开除。 2.在工作中擅自离岗办理私事者,扣惩50元,离岗超过20分钟按全天脱岗处理,扣惩200元,同样问题累计出现三次无条件开除。 3.在工作中不按要求完成派出所或保安公司任务的,根据实际情况扣惩50至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开除。 4.在工作中巡防队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大队长、小组长通
4、信全天保持畅通,收到工作信息及时回复,造成工作延误,视情况扣惩50至100元。 5.在工作中不按要求统一着装者,第一次扣惩30元,第二次扣惩50元,第三次100元,如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者,一次扣惩200元。 6.在工作中爱惜所配发物品,人为损坏的由损坏者自行购买补充或者照价赔偿,由保服中心购置,损毁物品不得擅自丢弃。 7.在工作中如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者,一次扣惩200至300元,情节严重者无条件开除。 8.由于个人原因给派出所造成负面影响者,无条件开除。备注:对巡防队员的奖惩情况,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尤其是扣惩情况。本管理办法自规定之日起开始遵照执行,派出所负责内容解释。 2016年11月14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