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6号)、XX市农业局关于征求意见的函(清农函2018441号)的精神,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
2、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业态新动能,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乡村振兴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内容。通过改革,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目标要求201
3、8年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19年全面铺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20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
4、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有序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
5、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改革内容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成立领导机构。区委、区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何国森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邱泽军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廖剑锋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各街镇(场)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成立以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制订工作方案。各街镇(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6、革工作方案。村、组两级在街镇(场)的指导下,拟定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产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无异议后报街镇(场)备案。各街镇(场)工作方案要在今年8月初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开展宣传培训。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开信、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让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街镇(场)要在今年7月底前开好动员部署会,搞好政策业务培训,熟悉相关法规政策,掌握改革工作程序。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清产核资。农村集体资
7、产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资源性资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经营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用于公益事业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水利、交通等);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2017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和清理核实,明确资产产权归属,建立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实行台账管理,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
8、管理信息化。该项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2.成员确认。遵循“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公开、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科学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探索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范围、方式、标准和办法。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成员确认办法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9、成员确认办法和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需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认通过,并报街镇(场)和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资产量化。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确权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能突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边界,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4.股权设置及管理。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具体股权量化、股份配置及管理,可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但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0、(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以人为基数、户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有收益分配权的有效凭证。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股杈的静态管理方式。 5.制定组织章程。按照X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制度。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称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未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统一称为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经济社按章程选举社委会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股份合作
11、社按章程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现阶段可由区人民政府免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组织证明书,具体工作由区农业局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持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后,可由区农业局出具证明办理相关业务,现有代码向统社会信用代码过渡于2020年底前完成。 6.完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机制。各街镇(场)要依托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区、街(镇、场)、村互联互通。结合农村集体产权要素特性、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建立健全规范的交易规则,实行统一规范的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签约、交易中(终)止、交易(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制度,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各街镇(场)要在公共服务(中
12、心)站设立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窗口,有专人负责产权交易业务受理和办理,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完善健全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数额较大的资产转让、置换等产权变更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信用档案,加强对产权流转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管,对产权流转中存在扰乱交易秩序、损毁资产、恶意拖欠租金或合同款、违约弃租且不缴纳违约金等行为者给予“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依规曝光“不良信用”名单,防止产权流转过程中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7.健全农村产权纠纷调处机制。
13、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和司法救济工作,依托人民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山林、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组织等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加快建立健全街镇(场)、村(社区)、村(小组)三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处机制,形成街镇(场)村调解、区市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体系,妥善化解各类农村产权确权登记、流转交易过程中的权属争议和矛盾纠纷,以及特殊群体成员身份确认、股份权益诉求等问题,确保产权流转纠纷及时公正解决,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有序流转。 8.探索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作经营、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对于以农业产业为主的街镇(场)、村,探索集体经济组织
14、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成员以土地入股,合作社统筹土地集中开发或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农业项目或休闲农业或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入股、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发展集体经济;对于厂房、铺面等物业资产和集体建设用地较多的集体经济组织,探索采用合资合作、出租经营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对于具有红色人文历史资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前提下,以合作、入股等方式发展乡村旅游。 (三)总结完善阶段 1.做好资料归档。各街镇(场)、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要将产权改革中形成的文件、决议实施方案、章程、成员名册等重要资料,包括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全面整理归档备案。 2.完善股份权能。探
15、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所持有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健全依成员身份取得权利、登记备案确认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加强股权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自愿退出机制,现阶段必须限定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可实行多种形式的利益补偿。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具体办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民持有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和流转具体办法。 3.全面总结提升。注重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
16、中形成的经验典型,完善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巩固提升改革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实行省级全面负责、市级统筹协调、县(市、区)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指导,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街镇(场)要成立以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落实改革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队伍,保障工作经费,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工作协同,制定操作性强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思路目标、改革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和考核办
17、法,要建立完善的督查考核通报机制。工作启动后,半月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工作进度,每个季度以街镇(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名义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随时报告,确保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狠抓部门责任落实。区农业局要切实发挥好业务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做好改革业务指导、信息通报,协调成员单位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负责农村集体资金清理核实、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收支等情况等进行定期审计,适时开展群众反
18、映强烈的财务问题重点审计,建立健全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改革经费年初预算,创新金融政策支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措施,健全风险防范分担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资源性资产清理核实、登记、颁证,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留用地政策,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经营项目、公共设施等用地需求;组织部门负责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按上级要求配合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干部培训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发动各新闻媒体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宣传、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及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纠纷的调处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农村集体产
19、权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咨询和解释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的不动产登记费;档案部门负责指导改革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发改、民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水务、林业、教育、法制、工商、妇联、卫生和计生、体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有关工作落实。 (三)深入广泛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采取广播、电视、宣传小册子、印发宣传海报等形式,把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手段和要求宣传到位,讲清政策
20、,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为搞好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各街镇(场)要切实加强对驻村(居)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等的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执行不走样。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阐明意义、讲清政策,明确权责,避免改革简单化,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街镇(场)、村(社区)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制定工作规范,街镇(场)、村(社区)两级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纠正和查处弄
21、虚作假、侵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等行为,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项。区委、区政府明确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列入重点督查工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将制定督查方案,对街镇(场)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建立进度报告和督查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一总结”,定于每月10日前通报进展情况,并对进展缓慢的街镇(场)点对点跟踪了解,对排名靠后的街镇(场)通报给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重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时整改,对进度连续3次排名靠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街镇(场),呈报提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对该街镇(场)党
22、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促进改革任务按时完成。各地也应建立通报督查制度,督促各级严格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和政策措施,用督查成果推动改革深。 (五)切实加强工作保障。切实加强街(镇、场)、村(社区)两级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抽调骨干人员等方式,充实农经队伍,解决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难以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改革的现实问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业有人做。各街镇(场)要落实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筑牢改革工作的经费基础。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纳入街镇(场)领导班子目标绩效重点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人员,在评先推优、提拔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将农村集体产
23、权制度改革纳入村干部竞选承诺,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自己任期的目标。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报酬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集体经济效益挂钩的具体方式,调动其推动改革、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篇: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沙河镇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推进
2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建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改革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5、,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通过民主协商解决改革中的矛盾问题,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因地制宜有序推进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集体资产和不
26、同地区的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实行“一村一策”,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既鼓励大胆创新,又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做到稳慎有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五)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注重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改革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科学确认农村集体
27、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要求,将吉安村、五丰村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由点及面推进,2018年9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12月底前全镇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20年6月底前全镇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其中2个试点村2018年8月30日前
28、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12月31日前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2019年6月底前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四、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一部署,重点围绕“清资产、定成员、推改革、建组织、促发展”五项任务,把住关键环节,推动全面实施。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1.明确清产核资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滩涂除外)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
29、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是对集体所有的全部账内账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 2.规范清查程序。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确保产权归属明晰。清查结果要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要明确登记主体,清产核资结束后,要对集体所有的资产分类登记造册,据实反映资产资源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3.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要以清产核资为契机,加强各项
30、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要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要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 (二)科学确认成员身份1.制定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借鉴外地试点经验,结合下都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科学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 2.严格确认程序。各村应在充分进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应全程张榜公布,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身份确
31、认既要坚持民主协商,让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3.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对经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准确记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信息,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三)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1.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原则上实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的模式。 2.建立股份权能改革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
32、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并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现阶段以行政村或社区为单位设立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改革后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称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和村民自治事务。 2.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承包农户转让、互换土地承包权应在
33、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且需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须报发包方书面备案。对于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五)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要采取利用资源、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和发展混合经营等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支撑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积极探索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同时,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扶持
34、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建立镇、村二级组织机构(2018年2-5月)1.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张福新同志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袁晓芳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并由郑德英同志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成立由镇村干部、财务人员、农业、林业、水利及村民代表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工作。 2.各村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村级工作
35、小组成员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干以及熟悉集体资产情况的村级老干部组成。各村工作小组名单5月底前报送下都镇经管站。 (二)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2018年5月) 经管站五月底前组织召开辖区内镇村干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以及其他地市好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使有关人员明确开展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步骤和具体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在实施过程,可根据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再行培训。 (三)宣传发动(2018年5月)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小组长座谈会等形式,并利用电视、广播、宣
36、传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四)开展清产核资(2018年6-9月) 1.镇村联合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核实集体资产的原始价值、累计折旧和净值,依法界定所有权归属。确认资产价值,一般按照会计账目价值核定,对有实无账的资产,由清产核资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科学、民主、公开的评定,经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对大多数村民要求对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的,应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2.划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
37、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在分类清查核实各类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对清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张榜公开。 3.按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8年10月-2019年12月)1.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镇里的指导意见,拟定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修订形成决议。 2.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组织的农民逐人进行甄别界定,对符合本经济组织成员标准条件的人员,直接认定其成员资格;对身份确认有异议的,由集体
38、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 3.成员认定工作结束后,按户造册登记,经户主签字确认。登记结果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后,报镇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进行张榜公布,并报镇经管站备案。 (六)依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2020年1-2月)1.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份额。在清产核资和成员确认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 2.股权设置。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集体股所占比例不超过30%
39、。集体股可用于处置遗留问题、补缴税费、社会保障支出和必要的公益性支出。设置具体形式由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拟订,报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股权确定。对成员股采取只确定股份数量不确定股份股值的方式,保障成员股股值随集体资产的增值而增值。 4.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制作股权证书以备发放。 (七)完善股份权能(2020年2-3月) 制定股权证书管理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制定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分配制度。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管理制度,在尊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0、意愿的基础上,制定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制度具体的管理办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权。 (八)构建治理机制(2020年3-4月) 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为依法登记法人组织,制定组织章程,明确记载产权形式、成员构成、组织机构、资产经营、收益分配等内容,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照章程运行。将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借鉴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治理机制。 (九)探索多路径发展集体经济,出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政策措施(2020年4-5月) 贯彻落实中共XX市市委办公室、XX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
41、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岩委办发201741号)和中共XX县区委办公室、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委办发20188号),多种形式发展,多种措施并举,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十)总结和完善(2020年6月) 1.档案整理。镇经管站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各村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成员界定表格、股东清册等重要纸质、影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2.检查验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监督管理。改制后的
42、股份合作社要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探讨经验。对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好的做法,以提高水平、推广施行。 5.总结报告。全面总结改革经验,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向镇政府提交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县统筹协调,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领
43、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集联席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进程。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经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讨论通过后实施。镇挂村领导、工作队长要全程参与并督促指导所挂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强化责任落实 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对镇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列入镇对村绩效考核。各村两委、各包村工作队要扎扎实实工作、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落实改革的各项措施。要层层压实责任,各村每月27日前要向镇权改办报送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农业、林业、水利、公安、民政、财政、国土、卫计、金融、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
44、服务工作,形成条块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广播电视、发放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封信、墙报、入户走访、张贴标语、召开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宣传解读好改革精神,做到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使农村基层干部切实掌握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方法,让他们既当好“宣讲员”,又要当好“辅导员”。要加强专项业务指导,积
45、极推进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资格认定、股权设置、股权登记等关键环节实施。 (四)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给予各村一定的经费补助,工作经费由镇财政统筹安排。 (五)强化督促检查 镇权改办、党政办、效能办要通过联合督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包村工作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督促结果运用,对工作不认真、成果质量存在问题的村要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对组织推进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工作进度缓慢的,要重点督查,通过点名通报、效能告诫、组织约谈等方式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六)确保社会稳定 改革过程中
46、,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避免和防止工作简单和少数人说了算。要认真做好农村产权纠纷调解和司法救济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安定稳定,对因在改革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和弄虚作假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除追究本集体经济组织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镇、村干部的责任。对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和损坏集体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 1.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柏城镇前冢子头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县区委、市政
47、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镇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方案,经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村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就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重大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农村新旧 动能转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要